香港

把法治卸掉的「特赦」?

由修訂《逃犯條例》所引發的社會爭議,在經過幾次大型警民衝突之後,又再衍生、發酵出一系列深層次的問題,值得社會探討、深思。眼下,當政府提出對話、聽取民意的意願時,有學生代表就提出「特赦」、「永不追究」示威者等前提條件,無可否認,這些訴求的確也代表著社會一部分人的想法,筆者今天聽電台節目也留意到,有聽眾更以上世紀70年代的警廉衝突、最終港英政府宣布特赦涉貪警察為例,提出為何今天的港府不能以同樣的方式來處理示威者,以平息紛爭。對此意見,恕筆者不敢苟同,若硬要把當年的特赦當成「有先例可依」,筆者必須說,這一「先例」,恐怕是香港廉政史上的恥辱;它所代表的,是香港歷史上一段法治不彰的年代,最黑暗而無奈的決定! […]

香港

「特赦」不是特效藥

香港社會經過幾次大型衝突之後,有關「特赦」的議論甚嚣塵上上、漸成各界焦點。筆者留意到,盲反派喉舌媒體《生果報》今天的社評也在鼓吹「全面特赦」,認為這才是讓香港得以「重新出發」的良藥。對於這樣的論調,筆者絕不苟同。大家必須想清楚一個問題:今次若是特赦了違法者,那麼下一次呢?當再有爭議議題出現,反對者們又靠暴力抗爭、製造衝突來要挾政府;年輕人又因為「有例在先」就以為違法無罪、更加有持無恐,試問當此情形出現,難道又要靠「特赦」息事寧人?一旦墮入此種惡性循環,莫講「重新出發」,香港只怕是萬劫不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