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改的中間方案

香港政改的中間方案
香港政改的中間方案

泛民訪滬不歡而散,預示著2017年政改,北京不可能屈就極端泛民,極端泛民也絕不可能為北京讓步。北京不希望看到民選特首挑戰《基本法》,或者打著「城邦論」的旗號將香港獨立。泛民也不希望出現候選人被北京控制的局面。

從社會治理看,特首不能只會「反對」。任何候選人成為特首後,都將立刻面臨社會治理,推動社會發展的艱巨任務。香港巧用自身優勢,借力中國的發展機遇,才可能獲益於中國整體發展的紅利。因此,“愛國愛港”不是一句“赤化“香港的政治口號,是香港與國家發展尋求共贏的前提。試想,一個不信任中央政府,把北京當敵人,總是在算計香港對北京更重要,還是北京對香港更重要的人,如何能夠成為福及社會大多數,有發展眼光,有建設能力的特首?

通過一個合理機制選出對認同國家、有治理能力,真正為香港發展著想的特首才符合大多數人的利益。《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

這裡的提名委員會即是特首選舉的「門檻」,因此提名委員會的組成,提名程式的設定關乎何人可以入閘,這也是北京及泛民的爭論焦點。泛民真普選聯盟提出了三種方案,門檻由高到低。門檻低的兩種方案中,提名委員會或民選產生,或由民選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組成。這想必超出了北京的接受範圍。

門檻最高方案將提名委員會建立在既有選舉委員會上,很有可能成為泛民與北京談判的底本。但此方案現有設計仍超出北京的底線。此方案的提名程式為,候選人或獲得十分之一提名委員會成員支援,或獲得2%地區直選登記選民支援。但此方案中獲得2%地區直選選民支援的規定,實際上架空了提名委員會,變相違反了《基本法》。

若以此方案為討論藍本,北京與泛民很可能將圍繞兩點進行爭論。第一,北京會要求刪去2%登記選民的提名權,以維護《基本法》規定的提名委員會為提名候選人的唯一途徑。第二,是否將2015年選出的400多名區議員納入提名委員會會成為談判的主要陣地。是否將區議員納入,納入多少,將決定原有1200名選舉委員會會在多大程度上稀釋。

對於北京來說,守住提名委員會組成方式並不能棄絕泛民入閘。如果2012年政改方案下,泛民候選人何俊仁都能入閘,而2017政改方案下,泛民卻不能入閘,這將是民主的倒退,想必北京不想承受這方面的政治風險。而泛民候選人一旦入閘,由選民一人一票選舉,制度上就有當選的可能。

近日北京對溫和泛民示好的姿態表明,如果溫和泛民能與北京在國家認同、社會發展等大原則上達成共識,就有可能入閘,有可能當選。那麼,未來香港很可能朝著建制與溫和泛民憑藉治理能力良性競爭的方向發展。而那些只醉心分離的極端派,不僅會被北京遺棄,也被香港大多數人所遺棄。

Be the first to comment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