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辣」利換樓 料二手交投反彈

俗稱樓市辣招的「雙倍印花稅」(DSD)「減辣」,放寬換樓期限,以利市民達到豁免稅款的門檻。議員普遍贊成有關措施,但不少議員認為,現時買樓容易放盤難,換樓期限應放寬至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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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條例草案》實施逾一年,立法會迄今未通過有關條例草案,港府提昨出技術性修訂草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建議,放寬為「先買後賣」的換樓人士而設定的「六個月」換樓期限。由購入新置物業的買賣協議日期起計,延後至由購入新置物業的售賣轉易契的日期起計,令新購二手樓的人士,多了約一至兩個月時間出售舊樓,而新購樓花人士則最長有36個月時間出售舊樓。政府亦加入新條款,容許換樓人士在出售舊物業的售賣轉易契的日期起計,兩個月內提出申請退稅,或按原本建議,在換樓後兩年內申請退稅,更具彈性。

議員建議期限延至1年

資深地產分析員王震宇指,政府微調雙倍印花稅的換樓期限制,令換樓人士的彈性略增,相信將令一二手樓市交投量反彈,當中以一手樓市的效應會較明顯。他認為,本港經濟向好及利率暫難大升,令樓市仍趨升,但金管局收緊按揭成數的效應,已成功遏抑樓市,認為樓市不存在泡沫。在這背景下,他認為當局應撤銷樓市辣招,以淡化辣招帶來的副作用。

不過,德銀認為放寛措施對市場需求回升沒有太大幫助,不太可能刺激樓市交投。德銀指,雙倍印花稅的措實施只會令買家換樓更困難,而在目前環境下,二手市場呆滯,可以賣出原本單位的時間難以控制,所以即使新措施下獲得退稅的期限延長30至45日,實際沒有帶來大的變化。

在立法會審議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上,跨黨派的議員質疑為何以同一份文書同時買入多個車位,將不獲豁免DSD,但如果在同一文書中同時購買多項物業,則只一次過徵稅,質疑政府邏輯有問題。另有泛民和商界議員認為,政府放寬DSD只是隔靴搔癢,建議政府將期限延至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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