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手伏社區釀血案 隱形炸彈須早拆

啟晴邨驚天槍擊案以槍手自轟身亡而告終,隱伏社區的「隱形炸彈」長期未獲拆解,有分析指案件已為社會敲響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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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如火藥庫一點即着

51歲的李德仁原本有一份穩定的工作、一個美好的家庭,但一連串的事件,令他性情大變,由孤僻到冷酷,甚至變得兇殘暴戾,最終走上殺人又吞槍自盡的絕路。李當年居住在中轉屋時的舊街坊,得悉他再犯大案後,表示並不為奇,因為他的性格如「火藥庫」,一點即着。

 李德仁出生於湖南,在當地讀完中二,1980年來港,1987年返回湖南結婚,婚後育有兩名女兒,其後,妻子攜女兒來港團聚。據當年的鄰居介紹,他的妻子十分漂亮,而他任職廚師時收入亦不錯,一家人生活美滿。但有一次他遇劫被賊人用刀劈傷,令其左手尾指屈曲,不能再做廚師,只好轉行做中港貿易生意,由於生意差,加上脾氣暴躁,夫妻關係轉差,妻子不堪打罵出走,並於四年前離婚,兩名女兒跟隨母親,他則獨自搬往元朗朗邊中轉屋居住。疑因不堪婚變及生活環境轉變打擊,李德仁情緒波動,且不時自言自語,鄰居都不敢與他打招呼,經常避開他。鄰居指他行為怪異,只要有人行過門口大聲說話,都會被他臭罵一頓,由於他罵人時目露凶光,加上有傷人前科,鄰居都盡量不走近其門口,改從另一條樓梯出入。

斬人前科顯示欠應付壓力技巧

2011年8月1日,他獨居元朗中轉屋期間,疑因不滿毗鄰單位一對情侶發出滋擾聲音而持刀斬人。當日早上,這對情侶出門時,李站在走廊面向他們自言自語,攜同載有菜刀及鐵鎚的環保袋尾隨兩人,跟着他們落樓梯並保持數呎距離到停車場。當二人駕車駛至收費亭門口時,站在旁邊的李指着男方說了一些話,男方沒有理會,駕車至收費亭門口及馬路交界位置,李緊跟其後,男方於是落車與他理論,之後更用手機拍攝對方,李大為不滿,雙方發生爭吵,糾纏間李從環保袋中取出一把菜刀狂斬,男方用手擋格,左手食指、中指及無名指被斬傷,負傷返回車上着女友報警。李傷人後將菜刀棄於元朗廣場附近大牌檔,然後返家,但被警員拘捕。

當年審訊時,法庭曾索取兩份關於李的精神科醫生報告,兩份報告均指李沒有精神病,但裁判官認為根據案情李於案發時的行為異於常人,要求再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其中一份心理報告指李是一個孤單及應付壓力技巧差的人,相信由於他的情緒不易控制及應付壓力的技巧差而引致事件。李其後被判處入獄12個月。

李去年出獄後,一度返內地娶妻,之後隻身返港,由於一直無工作,獲社署安排入住剛落成不久的啟晴邨樂晴樓10樓一單位。在這次槍擊案中,李與警方對峙時口中唸唸有詞,語無倫次,媒體引述唇語專家的破解,指其「宣言」其中一句是「你哋搞邊科?」據香港聾人協進會手語老師Terry及「龍耳」創辦人邵日贊從電視畫面分析,槍手的口形顯示,他站出窗台時朝下方說了兩次「你哋去咗邊呀?」之後斷斷續續稱「你哋想點……同我一齊……」。槍手返回單位前,再向下方人士表示︰「(疑似人名)你哋搞邊科?聽唔聽到我講嘢呀?影住咁多先,一路順風。」

犯罪學家指有自毀計劃

據媒體引述城巿大學犯罪學家黎定基分析,疑兇畏罪吞槍前曾與警員駁火,但之後爬出單位,站在窗外似宣告自己將轟槍自盡,這是表達「唔係你死就係我亡」的一種手法,相信他無法面對法律制裁,早有自毀的計劃。他直指「唔係失常咁簡單,係部署過,如果唔係都唔會用槍。」

黎定基表示,案中可見疑犯的心理是無法接受法律制裁,其間一方面與警員駁火,卻又自己以槍指向太陽穴;他是作垂死掙扎,以死威逼「叫警方啲人唔好逼佢,唔好埋嚟,如果唔係佢就會死」。他早有計劃一旦落網,會畏罪自殺,結果走上絕路。

對於隱伏在社區中的「火藥庫」,長期未獲拆解,有分析人士指顯示有關部門對潛在精神狂賭缺乏預警並及時拆解「炸彈」,案件已為社會敲響了警鐘,需要正視暴力狂徒喪心病狂、濫殺無辜的潛在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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