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圍剿」郭美美引質疑

8月3日起,包括中央電視台在內的官方媒體大規模報道網絡炫富女郭美美。這些報道不僅引起中國網民的關注,也引發了一場對媒體「未審先判」和「遊街示眾」報道做法的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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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發表了一篇題為《以無恥開啟的癲狂,必將有可恥的末日》的文章。該文引用北京大學文化學者張頤武的評論稱,「政府和媒體都應盡量在第一時間澄清負能量事件背後的陰暗與含糊,不要留有很大的猜想空間,以致於最後陷於被動。」

與此同時,中央電視台也在其多個頻道長時間「起底」23歲的郭美美。報道不僅詳細講述了郭美美通過賭博和賣淫的「發家之路」,還披露了郭美美的家庭背景,稱「這個家庭與健康人家的環境有太多不同。」

央視新聞官方微博在30分鐘內,以「郭美美大起底」為關鍵詞連發10條微博,對新華社重磅報導《從炫富到涉賭,她為何墮入犯罪深淵? --郭美美涉嫌賭博犯罪被刑拘的背後》進行分解,拉出了這起事件中所有具備刺激性的新聞點:她涉及賭博、炫富、性交易;她與中國紅十字會之間毫無關係;她的「乾爹」究竟是誰?甚至她的身世、以及她家人親屬的前科。

幾乎在同一時間,人民日報方微博也以《揭開郭美美的5個謎底》為題,連發十餘條微博,羅列的關鍵詞與央視大同小異。 「郭美美起底」在新浪微博熱門話題一度排名第二,僅次於雲南6.5級地震。

「遊街示眾」

官方媒體對一起尚未經過法院審判案件的大肆報道,在中國的社交媒體上引發了爭議。北京大學法學教授賀衛方在其微博上質疑央視的做法。 「案件沒到檢察院,電視台就把嫌疑人滿世界遊街示眾,法律何在?人權何在?」 賀衛方在微博中說。

對中國的電視觀眾來說,官方媒體對類似事件報道的處理方式並不陌生。此前,網絡名人薛蠻子、中國獨立記者高瑜和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也曾帶著手銬,出現在央視的鏡頭前「悔罪。」

賀衛方表示,「郭美美本人已經喪失了人身自由。這種情況下,只有警方才能透露和她相關的犯罪證據,而這些權利都不應該是一個媒體行使的。」

捍衛知情權?

不過,支持央視的評論認為,官方媒體對郭美美和其「乾爹」事件的報道,恰是為了保障公眾的知情權。人民網福建頻道在一則簡短的評論中稱,「郭美美就像豪宅大院進口處那塊漂亮的屏風…公眾一追到底,是為了捍衛知情權。」

除了央視的系列報道外,《北京晚報》8月4日用了兩個整版揭露郭美美的過往。 「中國媒體的結構特殊…(使得對類似事件的處理)並不是一種平衡報道。包括此前的薛蠻子,能夠站在他們的角度為其辯護的證據和法律依據都不會出現,」賀衛方對BBC中文網記者表示,公眾的知情權應當予以保障,但央視的這種「一邊倒」報道手法並不合適。

中國媒體人章文寫道,「郭美美名氣再大,也只是一介平民,不掌握任何公權力。現在未審先『判』,上央視悔過,實在太不應該了,」他說,「看來10月份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是該好好討論一下『依法治國』的議題了。『依法治國』,關鍵是要限制公權、保障私權。」

媒體災難夜爆炒郭美美節操何在?

第一財經一篇名為《媒體災難夜爆炒郭美美節操何在》的短評,向媒體同行發出「守住節操」的共勉。評論說,「這本應該是肅穆沉重的夜晚,為同胞祝愿,為中國祈福。中國的媒體人更應該率先垂範,用嚴肅、認真、及時的報導,傳遞災情,送去希望。但事實卻往往事與願違。出於某種新聞刺激性的考慮,一些媒體迫不及待的在凌晨拋出郭美美的報導,數千字長文充斥著性、賭博、炫耀等字眼,頗為迎合當今中國部分網民的眼球。 」

評論同時指出,「媒體的社會責任不僅體現在揭批時弊方面,更體現在考慮民情民意、適時適度報導方面。倘若今天只是將案件調查情況客觀陳述,而非描繪細節、挖人祖墳式報導,可能會更好些。」

《中國青年報》曹林則在評論中質疑「多少人成了郭美美的砲灰」,「當人們嘲弄、謾罵、圍觀、詛咒被起底的郭美美時,不要假裝之前的炒作跟自己一點關係都沒有,這場產生了巨大傷害力的風波,不是郭美美一個人能夠炒起來,多少人成了她免費炒作的工具,成了她發貼一呼應者云集的應聲蟲,成了她指哪兒打哪兒的砲灰?」

對於郭美美供稱「與紅十字會之間毫無關係」這個關鍵點,《環球時報》在​​今天的社評中將槍口對準了輿論推手,稱「這是中國全社會都應參與的一場反思」。評論認為,「客觀而言,紅會的確有不少管理問題,整個社會又何嘗不是這樣。但郭美美事件開了全面否定公共機構的先河,這種否定是不由分說的,往死裡打的,而且經常以否定社會的一切作為延伸目標。這樣的所謂​​『輿論監督』不能說毫無推動官方機構改革的作用,但它們的負面影響太強烈,嚴重扭曲了中國改革開放成就與問題的比例,打擊了公眾的信心。」

有網友質疑中央級媒體對郭美美的起底「無下限」,「賭博、炫富、性交易沒有一樣夠得上犯罪,案子還在偵查階段就先把人家里里外外扒一扒。」

另一網友認為中央電視台高調起底「郭美美」,把人家祖宗三代都報道出來了,從合理性(合法性)來說,是不恰當的。這反映了官方媒體是如何看待法律、如何尊重他人的。

郭美美成中國社會問題代言人

對於此案的社會意義,時評人今天將焦點集中於反思大眾文化、社會價值觀的扭曲方面。 《新京報》在評論文章中將郭美美定義成「多種社會問題的代言人」,文章指出,「是家庭問題、社會問題等共同打造了『郭美美』」。 「郭美美終將為『惡』付出代價,但她所『代言』的那些家庭或社會問題,同樣值得人們深思。那些,是整個社會需要警惕的『惡夢』。」

新華社評論則表示,「國家、社會、媒體和網民均應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不能讓『醜聞成為醜聞製造者的通行證』。」

知名時評人石述思在微博說:「放在任何一個正常社會,郭美美早身敗名裂了,還紅,門都沒有。在中國則不同。她比郭敬明的小時代走得更遠,以無比二B的姿態登場,將穿著華麗外衣的慈善,乾爹,浮華功利以身體戳開一個大洞,滿足了無力改變現實的公眾破壞慾和發洩慾。她和李天一比,也證明女人比男人厚道:她只坑別人的爹。」

BBC中文網在報導此事時引述分析稱,「郭美美一再炫富所傳播的奢靡之風與當局所大力進行的反腐行動背道而馳;郭美美事件殃及一個本應從事人道救助的『清水衙門』 ,也令當局必須為紅十字會洗清這一『污點』,鞏固自身的公正與權威。」

擁有190萬追隨者的郭美美微博已在7月7日停止了更新,這個像蝴蝶翅膀一樣屢次在中國社會掀起風暴的90後女孩,作為網絡紅人的生命週期應該是到此為止了,沒有人希望再看到她領銜主演充滿狗血、跌宕劇情的「下一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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