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私藏機密公文 檢方搜張顯耀家 掌握洩密事證

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被控洩密,本周一主動向台北地檢署報到後遭限制住居,檢察官連日調閱張顯耀經辦公文,並傳喚陸委會經濟處長李麗珍、企劃處長胡愛玲、法政處長葉寧出庭作證,已掌握對張顯耀不利的證詞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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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曰上午首度以被告身分傳喚張顯耀到案,密訊5個小時後,檢察官懷疑他隱匿機密公文,親自帶隊前往張顯耀位於大直的豪宅搜索,再帶回北檢複訊,若在他家搜到機密文件,不排除以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本周一張顯耀主動到案後,頻頻喊冤否認洩密,堅稱外界傳聞不是事實,據悉,檢方當時雖未亮出底牌,但懷疑今年初張顯耀以「海陸雙棲」身分參與兩岸對談,針對「陸客來台中轉」、貨貿協議等議題,談判過程踩到紅線,遭人檢舉涉嫌洩密。

北檢為釐清相關政策、談判底線形成過程及張顯耀在談判中的角色,前天深夜以證人身分傳喚陸委會3名處長李麗珍、胡愛玲及葉寧。據悉,由於有證人證詞對張顯耀不利,北檢昨召開專案會議後,認為有必要傳喚張顯耀到案說明,今天上午特地指派專人前往張顯耀住處當面遞交傳票,上午9時首度以洩密罪被告身分傳喚張顯耀到台北市辛亥路2段的北檢第3辦公室開庭。

經過5個小時偵訊,檢察官認為張顯耀可能藏匿部分機密公文,企圖作為未來若遭政治追殺的保命符,下午2時指示調查局國安處將他帶回大直豪宅等多處搜索,張顯耀被押上車時,臉色凝重,不發一語,檢調則兵分多路同步展開大規模搜索行動。

4時30分左右搜索結束後,檢調將張顯耀帶回北檢,目前正由檢察官陳舒怡複訊中。由於大批媒體在北檢守候,張顯耀稍早抵達北檢前,大批法警已在北檢門口列隊維持秩序,若檢調在張家搜到張顯耀機密公文或洩密文件,檢察官複訊後不排除向法院聲請張顯耀羈押禁見。

疑私藏機密公文 檢搜張顯耀家 扣書面證據

聯合晚報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涉嫌洩密疑案,案情升高,檢方認為,張顯耀出庭時證述隱匿,且將應保密的公文資料藏於家中,上午對張發動搜索、約談,搜索中午左右結束。

檢方搜索後掌握部分資料,疑與洩密案情有關,至於是否成為論張顯耀洩密罪嫌的證據,將再開庭確認。

檢方根據調查,上午鎖定張顯耀可能的住居所蒐證,包括張現居住的台北市大直豪宅等不只一處地點,檢調查扣相關電磁紀錄及書面證據,唯辦案人員中午仍對偵查行動三緘其口。

陸委會一級主管作證後發動搜索

台北地檢署周一偵訊張顯耀,周二深夜以證人身分傳喚陸委會企畫處長胡愛玲、經濟處長李麗珍、法政處長葉寧後,認為張疑似將職務上應秘密的機密文件,擅自擷取截錄後洩漏,認為本案有搜查必要,昨天向台北地院聲請搜索票。

檢察官陳舒怡上午指揮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處國家安全工作站搜索,同步約談張顯耀到案說明,查明有無共犯;截至目前,檢方僅列張顯耀一人為洩密罪偵字案被告,已限制住居。

此外,今天搜索行動結束後,檢方考慮傳訊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到案,以查明被張顯耀洩漏的機密文件核定過程,並追查張顯耀受派指定處理兩岸事務的法源依據為何?張顯耀的權力來源是王郁琦或層級更高的行政院長江宜樺、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甚至是否為馬英九總統?

檢方日前偵訊張顯耀,全程不提示證據,理由是陸委會及調查局所提供的線索並不具體,暫時無法在偵查庭中與張顯耀積極法律攻防,檢方要避免洩漏偵查方向,以免讓張有串證機會。

搜索行動 檢察官全權主導

調查局上周五將張顯耀報請指揮偵辦、檢方分案後,目前案件繫屬於檢察官,檢察官成為偵查主體,換句話說,調查局要發動任何偵查蒐證,須先向檢察官報備,不得自由約談,今天檢調的搜索行動,是由檢察官全權主導。

張顯耀目前已被限制住居,檢方予其強制處分,就訴訟的外觀意義是案件正式轉簽「偵」字案,在檢方的心證指標上,則顯示檢調仍認為張確有違法之虞,但證據有待補強。

檢察官日前選擇「純粹聽訟」的方式偵訊張顯耀,目的在任由被告自我答辯在海基會、海協會副手任內被授權的範圍,經由書記官記明筆錄後,成為查案的線索,在陸委會一級主管作證之後,今天首度對張發動搜索。

洩密案 北檢傳訊張顯耀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涉洩密案,今天以被告身分傳訊張顯耀說明。北檢發言人黃謀信對此不願證實。

張顯耀25日主動到台北地檢署向承辦檢察官陳舒怡說明,他強調自身清白,沒有洩密,並以人格保證,沒做壞事也不會落跑。檢方將張顯耀限制住居並轉列「偵」字案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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