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宗被忽略的台灣新聞

拉姆

最近兩宗台灣新聞因假期而為港人及媒體忽略。一宗是馬英九狀告名嘴(30/12/2014)、一宗是陳為廷因曾多次胸襲女生而退選苗粟立委補選(25/1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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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狀告名嘴周玉蔻,是因為周指控馬英九收受頂新集團2億新台幣(下同),這對以清廉見稱的馬是嚴重指控。周又是國民黨員,馬和國民黨當然不會手軟,既立即把周踢出黨,又以刑事和民事狀告周;刑事是控告加重誹謗罪,民事是求償1000萬元並在《中國時報》等4報頭版刊登半版道歉啟事一日。國民黨按其家規處置黨員,外人難以置喙。但馬作為當地領導人這樣大動作地俢理媒體人,是台灣首次。倘若這事發生在香港,香港記者協會又會作出何反應?記協又為何不以普世價值、新聞自由為理由去聲援台灣同業呢?

當香港媒體連國家領導人的死訊都可以誤報時,誰能保證香港媒體的報導一定準確?當政治人物/高官被媒體「誤報」時,除了開記者澄清外,只有狀告一途。倘若媒體有「堅料」在手,根本不怕上庭。該政治人物/高官反而會「偷鷄不到蝕把米」。

至於陳為廷胸襲事件,令人看清社運人物不一定有光環。更令人驚訝的是:八九民運領袖王丹的挺陳言論。他在臉書寫道,「食色性也,好色並非人格缺陷,不好色才是人格缺陷」;「年輕人犯錯,上帝都會原諒,那些不肯原諒的人,你們是誰?」。陳為廷是王丹學生,身為師長,給予學生改過自新的機會,無可厚非。問題是,挺也要有個譜,把「食色性也」說項,將一件性侵案扭曲成人之常情,對受害人毫不尊重,這是無論如何說不通的。隨意侵犯異性?這不僅是人格缺陷,簡直是嚴重刑事罪行了。王丹在國際間享有極高知名度,亦是唯一一個由始至終堅守信念的八九民運領袖,本來令人十分尊敬,可是這一番言論卻把其顛倒是非的價值觀表露無遺,怎不教人失望?王丹挺綠營,台灣人盡皆知,但如此盲挺,只是有失身份而已。

很多港人很喜歡台灣,覺得她夠鄉土,有「悠然見南山」的感覺,但台灣政壇又如何呢?馬英九狀告媒體,香港高官如梁振英可以學嗎?至於陳為廷的胸襲及王丹等人挺陳的奇言怪論,則令人大開眼界,原來所謂學運光環是這麼一回事,還未算太陽花學運女神劉喬安的疑似賣淫事件。回望香港,希望一眾社運領袖以此為鑒,到時不要推諉說是大陸國安監視/坑害他們! ■

原文轉載自《am730》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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