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海洋權益爭端漫談

抱朴仙人

有人知道中國的領海是怎麼回事麽?有朋友說了,那有何難?12海里領海+12海里毗鄰區+176海里專屬經濟區嘛,總共加起來也就是200海里。那麼,中國的領海是從那裡起算向外推12海里的呢?也就是說,領海基線在那裡?

China's-maritime-rights-and-interests

一:領海到哪裡?

195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表聲明,中國採用12海里領海。一石激起「三」層浪,因為聲明語焉不詳,印尼,美國等國家都紛紛來打聽,你們的領海到底到哪裡啊?

這可不是小事,事涉主權,如果你宣布的範圍與他們的衝突,對方自然要提抗議;事情也涉及商業,人家的貨輪如果遇難或者被搶,也知道該找誰幫忙救助。

可是中國就是不吭聲,不肯發表必須附上的海圖。

現在回想起來,也真是苦了周總理為首的外交系統,要是那時候就宣布了海圖,跟印尼、菲、馬、越、日、韓的關係改善肯定是憑添難度了,不發表聲明又不行,所以搞了一出有頭無尾的戲。

中國不透底,周邊國家也就擱置了這件事,反正你還沒宣布邊界嘛,等宣布了再抗議也來得及。

只有美國擱置不了,天天來打聽,心裡急啊。它是海洋大國,又天天在這邊晃,又怕莫名其妙發生衝突,通過好多渠道來打聽過,其中包括波蘭渠道,中國就是不告訴他。12海里領海云云,本來就是對付你的嘛,你急,正好

說起來有錢人就是有辦法,美國人不像中國有五千年與人鬥的智慧,可他們是科學大國啊,別的不會,做試驗有的是經費,準備停當,這就做開了試驗……

從那年開始,《人民日報》隔幾天就有一篇聲明:「美國悍然入侵我國領海,強烈抗議……」美國也很滑稽,照例是一篇回復:「你沒公布你的領海邊界,我是誤入」。你來我往,雙方都很有耐心,用了幾年的時間,美國海空軍共計入侵中國領海領空500餘次(一說是900餘次),此後就不來了。

90年代初,中國《領海法》頒布,宣布領海基線的時候,美國提供了一張圖,與中國自定的邊界一致。這張圖怎麼來的呢?就是搞了500次入侵,從外海往裡拱啊拱啊,直到中國抗議,趕緊退出去,海圖上作個標記,這就是中國領海了,500個點點下來,互相一連,中國的領海線就清楚了。你說為了這根線,美國人花了多少錢啊。

美國作為海上霸主,最反對別人搞寬領海了,但後來自己也隨大流,為什麼呢?

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笑話

中國自宣布12海里領海以來,長達三十餘年不向世界公布領海邊界,創造了國際法上的奇觀。雖然有為難之處,但是也確實暴露了中國長期以政策代替法律,隨機應變,缺乏長遠打算的執政特點。這條邊界線,就既給中國帶來過利益,也讓中國成過全世界的笑柄。

帶來利益的例子,打撈阿波丸就是一件,有理有利,還挺仁義。

帶來禍害的例子,無過於希臘貨輪事件。

1973年,希臘籍「波羅的海克里夫」號貨輪在台灣海峽受強颱風襲擊遇險,要求救助。地點在廈門港外不到50海里。台灣,大陸,香港都收到了求救信號,也都表示要前去救援。這船的船長先生大概是個學國際法的,背得過「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這句話,再加上離大陸確實近,就拒絕了台灣的救援要求,專心等待「唯一合法政府」救援。結果廈門根本沒有能夠在這種風浪下出海的船,無法出海搶救。難船在風浪中掙扎達十多個小時,終於沉沒於廈門港外,船上20名船員死了14個,6人被趕來的新加坡商船救起。

這件事之後,據說周恩來大發雷霆,立即撥款去日本買了大型專業救撈船,就是著名的「滬救101」,成立了廣州和煙台救撈局。

這條船我是未見其生,有幸見其死。90年代初,這條船從日本回來,快要進入煙台港了,高壓油管破裂還是怎麼的,機艙突然起火,船員聞警而動,不去救火,而是抱上從日本買回來的細軟,紛紛放救生艇逃走,結果一條已經回到家的大型專業救撈船在錨地燒得只剩了個殼。

回到正題,希臘貨輪的例子告訴我們,領海的權益不僅僅是利益,它還意味着責任。國土是你的,你一定有義務要管好,否則,你很可能對全人類犯下了罪行。破壞本國的生態和保護本國的生態,意義也是如此。美國為了讓別人縮窄領海,提出種種理由,只有這一條我挺認同。本來嘛,那些自己規定了200海里領海的國家,根本就沒有維持秩序和援助別人的能力,又依法不許別人管,如果咱們在那片海域里出了事,豈不是晦氣到家了?

為了對付美國的海上霸權,聯合國里的一幫窮哥們湊起來,張羅着搞一個《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海洋權益的各個方面逐一定義,中國作為第三世界領袖,自然不能不置身其中,不但參與,而且領導;不但領導,而且率先批准;不但率先批准,而且率先糊塗。時至今日,可以說是糊塗得一塌糊塗,但斷絕了後路,反而有了出路,南海問題總算迎來了解決的曙光,這是后話不提。

話說一幫窮人要對付地球村首富,瓜分海洋,每家200海里,山姆大善人豈能不知?這不是壓縮美國海軍的活動空間嗎?美國是堅決反對,政府不簽約,更談不上國會批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也就變成了一個玩具,眼看要無疾而終。誰知道峰迴路轉。

里根時期,美國終於出了一位矮人,他矮在哪裡呢?此人可以看見自己的海岸!原來美國人一向高瞻遠矚,只看得見別人家的海岸,從來不知道自己家也有海岸的。里根政府突然發現,世界上原來只有他是面臨兩個大洋的國家,而且海外一望無際,不需要跟任何人平分什麼專屬經濟區,更不用說領海了。原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一旦公布,他才是最大得益者,所以立即行動,政府批准,說服國會通過,動員其他海洋國家簽約,快馬加鞭,《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終於從玩具變成了工具。可是原來想聯合起來對付富人的把戲,結果還是富人沾光。馬太效應果然不凡。「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多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制定和生效過程,就是這樣一幕含淚的喜劇。

說是喜劇,裡邊自然還有笑料。諸君試看其中的《公海》一章。開宗明義,好像是「公海是全人類共同的財產,只能夠用於和平用途」,鄙人家裡的《海洋法公約》早已束之高閣,大意如此吧。這段話堂堂皇皇,美國中央司令部不幹了,據說他們的一位司令長官專門跑到一個研討會上請教專家:公海既然只能用於和平用途,那運兵算不算?運軍火算不算?兩國掐架,難道要約好了到誰家裡去打?

不知道專家怎麼答覆。

三:東海的分割兼談劃界規則,我們為什麼不去國際法院?

國家對海洋的權利基於陸地,沒有陸地談什麼領海?但有了陸地,領海怎麼定呢?大致上有這麼幾個原則:

1、自然延伸原則。就是所謂大陸架,是大陸的延伸,延伸到哪裡算哪裡,直到海底地形突然一沉,就算是大洋了,大陸架也就到頭,土地權利延伸的極限就在這裡了。

PS:按照我們東海的海底地形,從大陸出去,一直是幾十米到百把米的緩坡,直到沖繩海槽,地形突然下沉,一下到了2000多米深,黑潮寬闊壯觀,不動聲色,沿海槽緩緩而來直上東北,水色清到藍黑色,令人終生難忘。我出海考察的時候,在奄美大島附近測過透明度,30cm直徑的白盤子,一直放到四十米水深還看得見,當時的疑惑是我們的潛艇在這裡可怎麼躲呢?

2、人口比例原則,人口多的國家多分一點。

3、相向岸線長度比例原則,岸線長的國家多分一點。注意,這裡說的是相向岸線,只是爭議雙方相對的部分,不是指海岸線總長度。

4、中分原則。把爭議地區一分兩半,最直觀的分法。

中國對日本主要是堅持大陸架自然延伸原則,邊界到沖繩海槽中線。按照這個原則,日本大概只會剩下二三十海里的樣子,中國幾乎把東海全佔光,成了名副其實的東中國海,日本當然不幹。

日本提出的理由是這樣的:日本的東西兩面都有海槽,東面的海槽舉世聞名,乃是馬里亞納海溝,一萬多米深,乃是個喜馬拉雅山放進去都不露頭的大坑,外邊才是真正的西北太平洋。所以日本說了,這個沖繩海槽,其實是大陸架上的一個凹陷,並不是陸架的終點,馬里亞納海溝才是終點。這樣一來,日本和中國就是共大陸架的國家,延伸原則不適用。

日本提出的原則是中分,中國不予理睬,但是在事實上也從來不在中分線的對面搞什麼動作,所謂不欲多事是也。這雖屬無奈,卻不是什麼好事,因為這個行動本身會說明一些問題,讓對手猜到了我們的底線。

中國提出來的讓步,基本上是堅持大陸架延伸原則,可以考慮岸線長度比例原則稍作調整。

至於人口比例原則,日本自然是不提,中國好像也沒提,大概是倚多為勝,勝之不武,不好意思吧,也可能是依據已經充分,不需要再提。

東海的劃界問題之所以十分討厭,因為它還要涉及到韓國,韓國也宣布過12海里領海和200海里專屬經濟區,中國當即聲明不承認,但是此後也約束自己的軍艦船舶,不得越線,我們大概就是在韓國聲稱的領海內進行過科學考察的最後一批中國人了吧。

韓國與中國是典型的共大陸架國家,延伸原則不適用。看到中國與日本談判,中國願意引入岸線比例原則,韓國就要求中韓雙方按照岸線比例來分,中國嚴詞拒絕。為什麼呢?諸位去看看地圖,中國對着韓國的海岸是江蘇和上海,岸線平直,其實是很短的,韓國對着中國的岸線鋸齒狼牙,其實很長,按照這個比例,中國大大吃虧,所以堅決不認。估計這片海域將來會中分了事,中國稍微讓一點也有可能。

看到這裡就清楚了,國際法上的劃界原則,其實只是一種說法而已,到了最後,還是要看誰的力氣大,中國在小小一個東海,對不同的對象堅持不同的原則,唯一的取捨標準還是國家利益。

日韓都曾經提出要和中國進行東海劃界的多邊談判,中國一直是堅持雙邊原則,一家一家談。這可是周恩來定下的老規矩,寧肯在雙邊談判中多讓步,也不參加多邊談判,這是一百多年來中國與各國列強打交道血的教訓,只要有可能就會堅持。再說了,有朋友談可以請國際法院管轄等等,不要說國際法院需要爭議各方主動接受管轄,承認並執行其判決,審判又曠日持久。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是絕對不會允許什麼人把國家民族的根本利益交到幾個專家或者第三方手中的。我們可以相信自己的公正,卻不能寄希望於外國的調停、干預,更不用說判決了。所以我們只往國際法院送法官,給別人判案,自己的事情么,還是握在自己手裡比較好。

說到這裡,朋友們可能不知道,七十年代後期鄧公與日本談海洋權益的時候,我們還根本沒有海底地形圖,是拿着海軍的航海圖去的,日本資料反倒很詳盡,那叫一個被動。鄧公回來后大搞海洋調查。到今天,可以說我們掌握的水文、地質、化學等海洋資料數據之周密翔實,已經不弱於日本,可以說,總算把家門口的事情搞清楚了。為了這些數據,不惜血本,八十年代中後期,中國自己造的(其實是用貨輪改的)向陽紅5號和向陽紅10號兩條萬噸級遠洋考察船都名列世界十大考察船之列,10號還兼有通信船之職責,天線密布,蔚為壯觀,三百五十多個床位,四十多個實驗室,在我們業內人眼裡,比起軍艦,也許更令人自豪。為了這些數據,每年都有人犧牲殉職。我的兩個校友留學歸來,參加海洋調查潛水死在黃海;海洋二所的科研人員,為了取得強颱風的潮位資料被風浪卷到礁石上摔死;大洋協會兩個人,為了西北太平洋考察,取得先驅勘探權,在向陽紅16號上因船難犧牲。今天可以跟人家擺事實講道理,全是靠人命和金錢堆起來的實力後盾,如果不是國力的提高,誰來理你!

如薩蘇兄所言,說中國的希望在於疲憊歸家的工程師,不由得悲從中來,不可斷絕。發憤建設這個國家容易,真幹起來,其中的辛苦無奈和不甘,庶幾有《趙氏孤兒》的那份心情。

四:向海洋!圖們江入海權與西北太平洋形勢

儘管臨海,但中國在傳統上就是大陸國家,海洋一直代表着危險和反叛,而不是代表着機會。歷朝政府都防範有加。所以有人打過來,割地賠款,肉痛得很,跟我們要一點海洋權利,倒是立刻答應。所謂天朝棄之,蠻人得之,於我為無用之物,於彼有活命之資,從來就不當回事的,樂得做好人。西方國家則不然,出海口問題爭得拼死拼活,在一個水面佔了70%的水球(而不是地球)上,誰掌握海洋誰就掌握世界,這才是大國的根本。而出海通道,則是第一步。

在出海通道問題上,日思夜想,經常要大打出手的最突出選手,就是中國的北方鄰居俄羅斯。為了獲得通向大洋的道路,為了獲得不凍港,為了成為一個海洋國家,他們遷都、侵略、吞併、欺詐,合作,用盡了手段。你去看看聖彼得堡的歷史、塞瓦斯托波爾的歷史、塔林的歷史、大連的歷史、血淚斑斑,都和他們有關。

這裡要說的,是璦琿條約和圖們江的故事。由於時間久遠,家裡的書和資料又不在手邊,純憑記憶寫來,不一定對,歡迎指正,有時間的話再改寫一次。

大家注意一下中國東北吉林黑龍江的地圖,有沒有發現靠海的地方都屬於俄羅斯?老毛子對於海洋的貪婪和中國對海洋的無謂,兩種態度合成這條國界線,記載在一個文件上——《璦琿條約》。從此,東三省被隔絕於大洋之外,只有遼寧還留有對內海的港口。

閉關鎖國的年代,中國不需要海洋;貧窮落後的中國,海洋對於我們也只意味着幾條魚蝦,但是一個強大的中國需要什麼呢?

必須成為一個海洋國家!政治上要求中國走向海洋;經濟上要求中國走向海洋,開發海洋。為了保障這一切,軍事上,中國必須能夠自由地航行在大海上!

然而有島鏈。

海洋環境是嚴酷的,不通過島鏈中國不能進入西北太平洋,不通過馬六甲海峽中國不能進入印度洋,而這些咽喉要地,都控制在別人手裡,每天有無數隻眼睛盯着你,無數只耳朵在傾聽,大門隨時可以關閉。一旦關閉,貿易將停止,能源將枯竭,軍艦出不去回不來。那些陶醉於中國海上力量建設的朋友們,可曾想到這一點?一支可能出不去的艦隊?一支出去了就可能回不來的艦隊?光強大有什麼用?對馬海戰和兩次大戰中德國海軍的遭遇,不都證明了擁有開放性通道的重要性嗎?

所以每次看到中國地圖,看到右上方的地形,心裡總是一股苦味久久不去。哪怕在這裡有一點靠海也好啊,我們就可以擁有一條繞過島鏈,奔向大洋的北方出路,怎麼老祖宗就都不要了呢?

然而絕處有生機。

八十年代在海洋法學界有一個大的盛事,就是重新發現我們擁有圖們江的入海權。

《璦琿條約》是中國政府簽訂的沒有中文本的國際條約,它只有滿文、蒙文和俄文本,也就是說,如果你只懂漢語,你沒有辦法合法地理解它。後來的《中俄北京條約》基本追認了這個喪權辱國的條約。從此,中國的海岸,就永遠和日本海、鄂霍次克海說再見了。

但是據說,璦琿條約的俄文本中,留了一段文字,說是中國漁民可以合法地在圖們江上航行,也可以合法地通過圖們江出海,因為他們以捕撈大馬哈魚為生。談判的時候我們請了一位法國傳教士作翻譯,是他自作主張寫上了這段文字,後來勘界的時候,吳大澂堅持了此條。

中國從圖們江入海,需要沿江航行15公里,有了這15公里的航行權和出海權,就有了一個出氣孔,將來未必不能成大氣候。所以外交部發出說帖,取得俄朝兩國認同,先派漁民,然後弄了一條小小的考察船,沿圖們江入日本海,兩家沒有異議,權利就落到實處了。

要把這個權利弄成有意義有價值的東西,還需要做很多工作。中國倡議建立圖們江口國際開發區,一直張羅到聯合國;圖們江上橫着很矮的俄朝鐵路界橋,中國的大船出不去,要做工作請他們加高,朝鮮還要從中作梗,要說服,要拿東西來交換;這個航行權最初是為了漁民捕撈大馬哈魚而設的,在沒有成氣候之前,大馬哈魚可千萬不能絕種,所以每年中國都要往江里投放大馬哈魚魚苗。可笑吧,可是沒有辦法,沒有人會喜歡鄰居強大的,俄國和朝鮮也不例外,只有細雨微風,緩緩圖之。我的心中,總有一天,或買或租,中國會在圖們江口擁有一塊港口飛地,直下日本海和鄂霍次克海的夢想一定會實現。

我們這個國家,至少衰落了兩百年了,病去如抽絲,今天力圖中興,急不來的。

最後,我覺得應該尋訪後人,給那位法國傳教士發一個大勳章。呵呵。

五:南海啊南海

南海真是個好地方,如果有可能,建議各位一定想辦法去一次,我覺得比去西藏值得。何況西藏永遠不會是別人的,南海嘛,還有不少麻煩,也許將來會有很大一部分是外國了。

所謂南海問題,包括西沙和南沙問題,主要是指南沙問題,到底是怎麼來的呢?是誰首先宣布南海是中國領海?又是根據什麼呢?

清朝的皇帝,連領土也保不住,知不知道有領海這回事也都難說,自然不會主張海權。民國建立后,太平日子沒有幾天,不是內戰就是外患,然後是世界大戰,幸虧站在了勝利者一邊,這才有南沙問題,要是站在輸家一邊,今天可能還沒資格談這個問題呢。說來也奇怪,中國人每逢大事,點子奇准,兩次大戰,都站在贏家一邊。第一次是名勝實敗,第二次則是中了大獎,所獲奇豐,弄了個有否決權的常任理事國噹噹。到現在快六十年了,還是玩得興高采烈。多少比我們有錢的人眼睛紅得出血,也想參加進來,可我們玩我們的,就是不給你玩。想起來真的要感謝當年的總統蔣公。

話說1946年,林遵率艦隊收復諸島,說是收復,我看還是有接收失敗者財產的成分在,有些島嶼其實不知道是誰的,日本人佔了,又輸給了我們,我們自然就笑納。跟隨艦隊出海的,有一位地質礦產部(?)的司長級官員,大筆一揮,用九條虛線劃了一個大口袋,這個口袋大到什麼程度?我們的地圖上都只好另開一個新窗口,專門顯示它。回來以後,印到國民政府的地圖上,公諸於世,邊界線就這樣出籠了。

本來我們畫了圖,說我們家的院子到哪裡哪裡,鄰居們有話快說,有屁快放,不說,就當你們沒有意見了,但是這伙鄰居幾乎十年都不吭聲。從五十年代中期到七十年代,這才陸續跑出來主張主權。我們自然是得理不饒人:「你們有意見為什麼不早提?現在我們都管了這麼多年了,哼哼!」

那幫傢伙也挺委屈。原來1946年菲律賓還沒有獨立,美國還罩着他呢,應該美國替他出頭的。美國被土著人吵得頭暈,正準備撂挑子讓他們獨立,哪裡還有心情管這等鳥事,所以沒有態度。馬來西亞和印度尼西亞的情況也差不多,革命黨剛從樹林子里鑽出來,或者還沒鑽出來呢,東西南北還摸不清楚,誰看見過中國印的這張圖?又有誰知道該抗議呢?越南當時正打得如火如荼,保大皇帝自保不暇,法國老大到處救火,也顧不上管這檔子事啊。

不管怎麼說,主權這玩意有時候就像西式結婚,要公告一傢伙。牧師大人莊嚴宣布:「有異議現在提,否則永遠閉嘴」。「什麼?沒有人有意見啊,那就這麼定了!祝福你們,阿門」。

但是這九段線劃得實在是太那個了一點,基本上都是沿着人家的海岸線划的,人家家裡內訌結束,當然要出來理論一番,南沙爭端,於是越演越烈。

這九段虛線到底是什麼線?它既不是領海基線,也不是領海線,它的法律意義到底是什麼?我們自己家裡也心虛得厲害,所以1995年公布領海基線的時候,根本就不提。海洋法學界內部,就稱之為九條斷續線。愛國的諸位同胞,可有人去數過從越南沿海到巴士海峽,圍這個大口袋到底用了幾條線?

不管怎麼說,這個時候可不能發書獃子氣,什麼依法辦事之類。前朝給我們留了一個理由,我們就要用足。找新的理由,付諸實際行動,去爭、去搶,弄多少算多少。

具體的行動,大家看到了島礁上駐守的戰士,捕魚的真假漁民,護航的漁政船和軍艦。還有大部分人不知道的。十年以前,地礦部,國家海洋局,海洋石油總公司聯合搞了一個南沙海域的物探調查,弄了一架飛機空中來搞。外交部緊張得要死,所以最後的實施方案不是按照一般的物探方法從一側開始逐條勘查,而是先在最中間,肯定沒有爭議的地區飛了一個來回,看看沒有人抗議,再往左右擴一點,再擴一點,結果全部勘測了一遍,鄰居都不吭聲,於是得勝還朝。實際上呢?這周圍都是窮鄰居,可能根本就沒有空中監控力量,不知道你在幹啥呢。如果是在東海啊,那就早把答覆鄰居的抗議照會都擬好了再出海的啊,他們哪裡會看不見。

結合後面的幾個說明,我的觀點是:

釣魚島問題的實質是「保」。主權是明確的,就是屬於我們。我們的一切工作,都是捍衛主權,在法律上根本就不會承認日本的什麼權利,永遠都不會。即使他現在佔著,那也還是我們家的東西,我確實有可能永遠也拿不回來,但子子孫孫都要給我記牢,那是我們家的,有朝一日時機成熟,一定要拿回來。

南沙問題的實質是「爭」。法律上確實有問題,但先下手為強,爭得多少是多少,為此殺人放火則沒必要。

附帶說一句,本系列全屬謬論,放之四海而皆不準。而且在十年前我就是這個觀點,當時就不合時宜。我姑妄言之,各位姑妄聽之吧。

六:在南海,中國真的擁有無可爭辯的權利嗎?

談到南海的權利,我們喜歡說一句話,叫做自古以來就如何如何,有時高興起來,還要加上「神聖」兩個字,這就是所謂歷史性證據。

南海的歷史性證據,主要是漁民世世代代捕撈的傳統生產證據。還有就是在諸島上發現了很多中國人生活過的證據,什麼銅錢、船具、水井、房屋等等。可是這些證據,在現代國際法上的意義已經越來越小。想想也是,這些依據如果可以算數,那我們的海洋國土可以一直拓展到暹羅灣,泰國都跑不了,更不用說什麼菲馬新越了,那樣的話,南海問題一舉解決,連鄰居家的房子地皮都成了我們的了,院子還在話下嗎?大家不要笑,這個主張我是親耳聽台灣一位海洋法學家說過的。這位先生不但強調歷史性證據,而且要求據此宣布暹羅灣為中國的歷史性海域!他演講下台以後,中午用午餐碰上,我笑着說他:「你還真是怕我們和鄰居打不起來啊。」所以在哪裡發現了什麼什麼,證明我們的祖先祖祖輩輩生活在那裡之類的話,聽聽就是,不可認真。

真正過硬的證據,就是實際控制。你說那裡是你的,你有沒有去管理過?那裡的人服不服管?別人是否都沒有意見?這些問題的答案如果都是「是」,你多半就贏了。在西沙,我們就有這樣的依據,在南沙,好像還沒有,幸好別人也沒有。畢竟我們只是路遠夠不着,而鄰居們那時候很可能還住在樹上,有時候宰兩個人吃吃什麼的,談不上主權二字。(在釣魚島,則是日本人實際在管,那裡沒有人住,中國從一開始就堅決反對,而且是持續反對,有了這第三點,日本在那裡的主權成立不了的,我們很有耐心地不斷抗議,奧妙也在這裡。)

滑稽的事總會有,在西沙就出了這麼一件。越南海洋法學家搜羅舊聞,發現了這麼一件奇事,如獲至寶,談判的時候,當作王牌打出來了。

原來在清朝的時候(什麼年間我忘了,大概在咸豐同治之間),有一條法國貨船運銅經過西沙海域,遭遇海盜,被搶了個精光。根據海上的貨運規則,這時候應該到當地政府報案,請求緝捕海盜,政府並且出具證明,回去后就可以向貨主交待,並向保險公司索賠。法國船長於是就把船開到最近的海南島榆林港,向當地知府(也許是知縣?)報案。咱們是中國人,熟知政府官員的作風,當時又是洋人甚囂塵上的時代,大家都是避之則吉。此後發生的事情,那是用腳趾頭都想得出來。

那官員告訴船長,我這裡叫做天涯海角,天朝上邦到此就為止了,你那個海外,誰知道在哪裡?你被搶了,我們不負責任,管不了,也不想管。就這麼把被搶船長送出了衙門。

但是這件事需要有個了結啊,要不然回法國不好交待。於是法國船長只好駛向越南海防港,那裡的地方官員倒挺好,給他開了證明,還派了條小船出去轉了一圈,算是緝捕過了。

這是什麼證據?這就是實際控制和治理的證據。這個證據說明,中國政府早在清朝,就不承認西沙是本國領土,也不承擔那裡的治安等工作。而當時的越南政府不但認為西沙是越南領土,而且實施了維持秩序的工作。這還不說明西沙自古以來就屬於越南嗎?

如果您是中國的談判代表,受過海洋法和國際法的充分訓練,面對這樣一個證據,會怎麼辦?真得恨不得乘時光機器回去殺了那個知府啊。

實際的對付方法無非是兩條。一條是提出我們自己的更多證據;另一條則是不加理睬,也不爭辯,讓實力自己去說話。到底採用了什麼方法?反正直到如今,西沙是我們的,而且永遠是我們的。

話又說回來,官員應該學法守法,已經成為公務員培訓的共識,但是,地方官員一般不需要學國際法,真的不需要嗎?

七:海洋法公約的規定在南海,無權一身輕

環繞南海這九條斷續線,是我們爭取南沙海洋權益漫天要價的上限,超過這個範圍,我們肯定是不會再提什麼要求的,在這條線內部,其實是可以商量的。問題在於對國民不好交待。

這九條斷續線,其法律意義到底是什麼?是領海?群島海域?歷史性海域?誰也不知道。

20120708192011891

首先,會是領海嗎?不會的。前面說過,國家對海洋的權力基於大陸,也就是海權基於陸權。要確定領海,先要建立領海基線,要划領海基線,先要定領海基點。領海基點必須是主權無爭議的島嶼或大陸;基點之間直線距離不得超過24海里,也就是領海加毗連區的距離;時隱時現,低潮時才出露的礁石和淺灘不算數;更嚴格一點的話,最好島上是能有人類居住條件的。南沙符合哪一點?除了國民黨當時佔領的一部分,幾乎都不太符合。中國的教科書上說到南海諸島,都要說一句話,「南到曾母暗沙」。暗沙暗沙,自然是不露頭的暗礁,暗礁暗礁,陸都沒有,談什麼海權?所以這句話在法律上根本就站不住腳。可是自本朝立國以來,我們就是這麼教育國民的,今天突然說這句話法律上不成立,國民接受不了,只好使一招烏龜不出頭,我們不提還不行嗎?

這九條斷續線包圍的肯定不是領海,那就要另找理由,那麼多島礁,可不可以說成是群島海域呢?印度尼西亞可以,咱們也可以來個千島之國嘛!群島海域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承認的主權海域。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群島海域的構成需要具備幾個條件:

1、水域面積和陸地面積(包括環礁)的比例應該在一比一到九比一之間。

2、基線長度不得超過100海里,允許有3%超標,超標部分也不得長於125海里。

南沙那個地方島礁又小,相互距離又遠,根本達不到這兩個標準。

退一萬步說,就算我們勉強宣布基線,相鄰國家也沒有意見,麻煩又來了。基線確定之後,基線包圍的海域就成為內水,內水的上方就成為領空。國家對內水的管理可不是一般的嚴格,完全依據國內法,而不是國際法。原則上外國船舶、包括軍艦就不能自由通過了,要想通過,必須事先通報,請求批准,浮上水面,掛起旗幟,快速航行,不得停船,不得下錨,弄不好還會要求你解除武裝。要想不這麼麻煩,就必須設立群島水道和空中航道,供外國船舶飛機通過。

這條有些勉強,但是可以爭爭看。律師的理由嘛!腳下如果沒有堅實的大地,有塊木板也是好的。

但這不夠,還要找其他理由。想破了腦袋,還是從「世世代代」這四個字上做文章。

我們可以宣布南沙是我們的「歷史性海域」!這個地方是我們歷史上就經營的地方,漁民賴以為生,商業貿易依賴這一通道,所謂民生賴之,不可離棄。這個理由看上去不錯。別人也有這種海域,比如加拿大的哈得遜灣,大家去看一下北美地圖,那個口袋其實很大的,要按照12海里領海制度,中間都是公海,可是加拿大就是宣布這裡是歷史性海域,袋口一紮,裡面都是我們家的東西.

但是按下葫蘆瓢起來,我們這個主張剛試探了一下,周邊諸國還沒反應呢,幾個海洋和航運大國,包括美日就都來問:「聽說你們要宣布這裡是歷史性海域?那以後我們路過的時候豈不是都要先請示滙報?」原來這裡是國際海運的重要通道,每天千帆競渡。一旦宣布為歷史性海域,國家對其的管理接近對內水的管理,不但要管海洋,還要管天空,還要按照國內法來管。這樣都行,豈不是生殺大權全操於我?想抓就抓,想審就審,不要說路過的軍艦,路過的客商不是也很不放心?這個干法,其實相當於宣布我們家門口的高速公路是我們家自留地的一部分,我想乘涼就乘涼,想曬場就曬場,過路人肯定有意見。要強行宣布,多半會成為世界公敵。

正因為如此,前文談到,我們批准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會吃虧,至少南沙問題就沒有辦法堅持原來的立場,只能跟鄰居商量着來了。但是在商量之前,還是要盡量佔一點地方,多一點討價的砝碼,理由嘛,管他呢!

南沙周邊諸國的搶佔活動,其實相當於我們國內拆遷以前的搶搭違章建築。當然是非法的,國家也不承認,但是到了補償的時候,還是會考慮的。不但鄰居爭地盤如此,公共汽車上爭坐位更是這樣,先扔一個包包過去,別人想坐,就可以大喝一聲:「有人了!」這句話有什麼法律依據?沒有,奇怪的是大家看見這個包包,聽了這句話,多數會乖乖走開,另找地方去了。大家承認,那就行了,這就叫做慣例的力量。

這裡要順便說一句,前些年,有些人策劃在公海上建立流動廣播電台,向中國發送政治性廣播,後來無疾而終。為什麼不敢幹呢?原來海洋法公約明確規定了這種情況,只要出現這樣的廣播船,可以收到廣播的任何國家的法院均可以接受起訴,加以審判,本國軍艦可以實施登臨權,即使你在公海上也一樣。所以只要該船開始廣播,大陸可以收聽到,法院一判,軍艦就可以立即出發去抓人,管你在不在公海。這幾個人只想做先驅,不想做先烈,自然是偃旗息鼓.

中國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其實是大勢所趨,吃不消像美國那樣耍賴的。南沙問題上吃一點虧,也是必然,東海上就沾光了嘛!遺憾的是,這些事跟國民不容易交待,沒有哪個政府官員敢說南沙問題上,我們是弄多少算多少,實在沒有也就算了。全國人民還不生吃了他?所以誰都不出頭解釋,老百姓也不明白,只是覺得政府軟弱無能,呵呵。

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放棄了一點權益,卻明確了規則,這叫做無權一身輕,今後談判起來容易一點,對國民交待起來,也有個依據。趕緊跟四鄰把地界劃清楚了,大家都是好鄰居,可以專心建設,也省得別人挑撥離間,天天扯皮,好處還是不少的。

八:捨命開荒的大國意識,大洋勘探與開發

知不知道中國有個「大洋協會」?知不知道他們是幹什麼的?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寫得很滑稽,有大量的篇幅在談一個叫做「區域」的地方,在談一個叫做「管理局」的機構。分章累節,把個公約弄得像個企業章程。這是為什麼呢?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出台以後,各國瓜分臨近海洋的鬥爭進入白熱化。但是另有一塊,就是公海,則相對沉寂。這塊地方約佔地球表面積的一半,表面上可以航行捕撈,海底可是有豐富的礦藏。大家嘴上都承認這是全人類共同財產,實際上卻各懷心思。這塊地方有多重要呢?用專業的語言說,「國際海底區域是地球上具有特殊法律地位的最大的政治地理單元」。您琢磨琢磨這句話,不感覺到應該趕緊插手嗎?大洋底下,有多少礦藏呢?什麼可燃冰之類的新玩意不說,光說大家都知道的多金屬結核。這一種礦物,其中含有錳、鐵、鎳、鈷、銅等幾十種元素。世界海洋3500-6000米深的洋底儲藏有3萬億噸,太平洋海底儲量最多。其中錳的產量可供世界用1.8萬年,鎳可用2.5萬年。

實際上,在風波險惡的大洋,幾千到近萬米的水深,要查清楚有什麼礦並不容易,要撈上來就更難,要以合理的成本實現商業開採,就更更更難。咱們河裡多的是學自然科學的人,幾千個大氣壓意味着什麼,大家都清楚。不是財雄勢大的有錢人,是幹不了這件事的。有錢人干,難道窮人隻眼睜睜看着么?窮哥們聯合起來,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里規定了又規定,內容大致如下:

1、國際海底及其資源,任何國家或個人不得據為己有,任何國家也不能自由開發,而是人類的共同繼承財產。

2、國際海底區域及其資源實行國際管理,聯合國在1994年《公約》生效時專門成立國際海底管理局,代表全人類行使管理權,總部設在牙買加。

但是窮人畢竟是窮人,自己開發不了,又不準別人開發,也太說不過去了吧。最好是富人出錢,富人出力,窮人沾光。(附帶說一句,窮人多數是懶人,這可不偶然。)所以關於國際海底礦產資源的開發制度,《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實行平行開發制,即一方面由聯合國國際海底管理局企業部開發,它可以直接牽頭把有錢的企業或者個人組織起來,自己動手開發;另一方面由有關國家及其自然人和法人與管理局以協作方式開發,勘探資料要全部上繳管理局一套。

可是,美國日本等國家,早就開始了有關勘探工作,海底下有這些礦,還是他們發現的呢!所以為了照顧對資源勘探進行了大量投資的國家的需求,承認它們的優先勘探權。這個優先勘探權附加了不少條件,全都是為了保證窮人沾光的,富人咬咬牙,也就承擔下來了。我們中國,本來應該屬於窮人,可這次不惜血本,擠到富人堆里去了。

大國就應該幹一些只有大國才幹得了的事情,做大事,爭大權,讓別人學不去,追不上,不要和窮人去爭一些雞毛蒜皮。美國,日本,是最早幹洋底勘探這件事的,中國和印度緊緊跟上,中國要稍快一點。韓國、巴西、菲律賓和泰國等,也在積極準備,並且正在申請礦區。

1991年,中國大洋協會在國際海底管理局和國際海洋法法庭籌備委員會登記註冊為國際海底開發先驅者,在領海和專屬經濟區以外的國際海底區域分配到15萬平方公里的開闢區,馬上開始勘探調查。1999年,完成開闢區調查,弄清情況后,按照約定,上交勘察資料,放棄開闢區內50%區域的開採權(這些都算上交的管理費,呵呵),中國大洋協會為中國在上述區域獲得7.5萬平方公里具有專屬勘探權和優先商業開採權的金屬結核礦區。當然是中國挑過的富礦區。想一想,只比江蘇省面積小一點的礦區,下面鋪了將近200米厚的金屬礦藏,這已經是我們的了。是不是該慶祝呢?我覺得值得。因為反過來想的話,如果我們丟了這麼大一塊地兒,多半要瘋了,呵呵。

目前,中國已經和國際海底管理局簽訂了《勘探合同》,從國際海底開闢活動的先驅投資者成為國際海底資源勘探的承包者。等到中國的深海機器人造好,採礦和運輸技術成熟,也許在10年之內,就可以看到太平洋撈回來的錳和鎳了。

爭奪海洋權益的的鬥爭,並不總是刀光劍影,經常是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完成的。開發勘探大洋,中國現在的水平大概是全球第三名。一般來說,研究大洋勘探技術和勘探工作,需要15年以上的時間,開採技術實用化,需要15到20年的時間,到了現在,只要中國不停步,落後於中國的人,大概赤腳也追不上了。開發大洋的意義和它對中國科研水平和工藝水平的促進,我覺得只比兩彈一星低一點點。謂予不信,可以試看今後的國家科技進步獎名單。

7.5萬平方公里的權益,這就是大洋協會的工作成就。外交部,國家海洋局,原地礦部等部委功不可沒。照這個路子走下去,也許今後我們會有幸看到一個漂浮的中國,一個每三五年就會擴張五萬平方公里左右的海底國土。這個地方,目前就在夏威夷以北,日本以東,美國西邊的太平洋上,大概就是當年日本偷襲珍珠港的出發地左近,也是奇特的巧合。

真的是要奮鬥就會有犧牲,中國不但每年要為此付出幾千萬的勘測資金,也付出了其他的沉重代價。向陽紅16號就是執行大洋勘探任務的途中沉沒的,還死了三個人。

回憶起這條船,現在還覺得她漂亮。4400噸,線條優美,停在國家海洋局東海分局浦東高橋碼頭,緊貼着雄偉的向陽紅10號,猶如一對柔情蜜意的情人。跑起來又快又穩,可以高速到達目標區;低速性能又好,可以拖着考察設備慢慢游弋。在八十年代,那是世界頂級配置的科學考察船,不要說實驗室了,在剛脫離「先生產,後生活」模式的新船里,生活非常舒服。裡邊的首席科學家艙室,比賓館不差。乘這條船出海,大家都是很羨慕的。當時的向陽紅16號,幾乎專業搞大洋勘探了。

壞也就壞在「羨慕」這兩個字上。向陽紅16號1993年沉沒在濟州島附近,當地水深好像只有80來米。沉沒的經過,可以看這個網頁:http://baike.baidu.com/view/5824853.htm

其實呢,據傳聞,這應該是一起責任事故。

簡單的說,當時出海考察是有補貼的,向陽紅16號是新船,舒服,又老是跑西北太平洋,停靠夏威夷,有美金可拿,所以參加大洋考察是美差。美差就要輪流去,這也是中國的慣例。所以不知從什麼時候起,向陽紅16號的船員隊伍不再是固定的,而是在東海分局系統內輪換。如果我記憶不錯,這一年是輪到了寧波的四大隊為主。臨時的船員隊伍,未經磨合,對船舶也不熟悉,船未出港,隱患已經埋下了。

這條船上不但裝備了全世界最先進的多頻海底掃描系統,海洋二所帶上了深海專用的海底照相機(聽說是3000萬元進口了兩台,出去調查跑丟了一台。下水的時候好好的,拖上來就只剩下鋼纜了,這是剩下的一台)。由於經常要在遠離航線的海區作業,船上的航行保障系統也是第一流的,除了航行的雷達系統,還裝備了自動報警避碰雷達,是進口的第一流設備.

由於趕路,晚上起霧的時候,船速並未合理降低。進入濟州島海域,當地是傳統漁場,有許多小漁船作業,為了防止被大船撞擊,這些漁船多數裝備有雷達反射器(在桅杆上,三角錐形)。向陽紅16號上的避碰雷達,只要發現一英里內有回波,就會嘟嘟地叫個不停,值班船員聽得心煩,竟然把避碰雷達關閉了!這是禍害的開始。

凌晨四點左右,「銀角」號液化石油氣船出現在雷達屏幕上,值班員作了記錄,但並未改變航向。按照道理,四點半左右還應該記錄一次「銀角」號的船位,一旦發現「銀角」號兩次船位的連線指向雷達中心位置,就要立即考慮碰撞的可能性,看慣矢量圖的朋友,應該一說就明白了。但直到五點,向陽紅16號沒有改變航向航速,銀角號也沒有。

五點五分,「銀角」號從濃霧中出現,兩船相距只有約200米,我船向東南,對方向東北,正在沿直角方向沖向災難的匯合點。

這時候的一般慣例,是雙方向右舷轉向,各自從對方的船尾通過。但是不知為什麼,也許是我們太靠近對方船頭,也許是對自己的機動性和速度有信心,向陽紅16號打了左舵,企圖從「銀角」號船頭加速通過,而這時「銀角」號正在向右轉向,正好在雙方的新航線上形成了致命的交點。4400噸的考察船被3.8萬噸的大船撞擊,連對方的甲板也看不見,在腰部被「銀角」號球鼻艏衝進挑起,形成一個大洞。「銀角」號主錨因為緊急剎車向前盪過來,那麼一大個鐵鉤子撞進上層艙室然後又盪出去,正好掃過兩張高低床,大洋協會一位官員,中國建設銀行(貸款單位)一位幹部在睡夢中當即犧牲。

撞擊發生后,「銀角」號立即退出一海裡外停船,這一退,原來被她的球鼻艏堵住的大洞立即進水,十來分鐘就沉下去了。

事件發生后,我們對「銀角」號多有指責,但是按照海上避碰規則,它的責任是不大的。首先小船讓大船是慣例,他不變更航向航速不能說錯;其次,她急速退出導致了我船加速沉沒,有責任,但是她裝的是液化天然氣,在運載危險易爆貨物時,應該首先防範連鎖爆炸,在被撞船舶有可能爆炸燃燒的時候,她迅速退開應該是正確的。說到失誤,有一個問題我不明白,為什麼直到撞船,雙方都沒有用16頻道聯絡一下呢?

最後的索賠好像也不成功。

為了這件事,當時的總指揮,東海分局黨委書記,第一次南極考察的英雄船長張志挺好像被撤職,陳局長也背了處分。

當時隨船的是負責大洋勘探主要任務的海洋二所,最後一個含淚的笑話出在他們這裡。為了減少科研經費支出,課題組可以多分一點獎金,勘探設備竟然都沒有參加保險,一傢伙沉下去,無法補償,真真是虧煞老本。

由於事情發生在十年前,聽來的傳聞也開始模糊,這裡說的事實如果有出入,可真不知道該怎麼辦。是只刪去人名呢,還是連細節一塊刪?請教方家,何以教我?

就大洋勘探而論,這件事的直接後果就是害的中國差一點耽誤了規定的最後勘探期限,不得不趕緊奔俄羅斯買了一條船回來,現名「大洋一號」,因為急着買,老毛子狂敲竹杠,實際成交價格比預算價格翻了一倍還不止,據說朱鎔基大發雷霆云云。

但是不管怎麼說,船員和科學家要去賺那個漂泊四海才來的補貼,可見其生計之艱難。所謂含淚的笑劇,我還是希望大家能夠不要責怪他們的。中國學海洋的同學,在美國工作的人,據說出海的工作特別容易找。美國鬼子,誰願意經年累月漂泊啊。中國的科研人員,卻是經常出海的。

說實在的,1963年鄧小平總書記親自批准成立國家海洋局,第一任局長就是中將。這些年來,國家海洋局和外交部在海軍和海洋石油總公司的協助下,爭了不少權益。鄧小平復出后,七十年代末投下血本,建立了世界首屈一指的頂級考察船隊,作為一個窮國,真是不容易。到了二十年後的今天,悄悄地成了世界第三號海底勘查開發大國。現在能源緊缺,大家看見東海油氣田和南海西部油田的作用了吧,那可是二十年前就開始調查勘探的。過十幾年金屬礦產資源緊缺,大洋海底我們佔下來的地盤就會發揮作用了。所謂人無遠慮,必有近憂。而所見者遠,所圖者大的事業,其開端往往是低調了又低調。咱們開始這些調查的時候,只肯說自己是為了人類的科學事業,誰也不說對我們國家會有什麼具體用處。好笑的是,外國人多半一眼就看透了我們要幹什麼,自己人反而看不明白,當然,這不怪老百姓。

我這裡講的,應該不會涉密。因為我只講十年以前的事。脫離海洋界以來,也碰不到什麼秘密,只不過長期幹業務,專業訓練和敏感性不同而已。

九:餘言

因為各種原因,本系列寫不了原定的十一到十二篇了。南極問題不必再寫,是因為我們已經擠進去了,它和海洋權益問題的直接關係,目前也不明顯;北部灣問題也不必寫,因為這個問題已經成了歷史。中越雙方已經達成協議,現在的任務,是要遵守協議,並且趕緊忘記之前的歷史,開始新的生活。所謂「忘記歷史就意味着背叛,」這句話並不是什麼顛撲不破的真理。沉浸在對過去榮光的緬懷裡,生活在對鄰居不義的仇恨記憶里,以意淫為樂,以罵街為能,那是破落貴族和不成氣候的遺老遺少們的勾當。我們嘛,還是輕裝前進好。

畢竟,我們發表言論,並不是為了吃後悔葯,也不是為了指責別人,來顯示自己的高明。我們寫作,呼籲,都是想為將來的鬥爭出一分力,提供一點思路。

中國的海洋世紀必將到來!前提是我們會建設得越來越好。還是那句老話,閉關鎖國的中國不需要海洋,貧窮落後的中國不需要海洋。我希望,我們的商船奔忙在各個大洋上,而海軍,只是為了保衛他們而航行。今年是鄭和下西洋600周年,國內多半又要張羅着慶祝,可是,像鄭和那樣勞民傷財,遊行了一圈又一圈,除了炫耀我天朝富強,對國民的幫助到底有什麼呢?

所以,我們還是先去做海洋生意、去開發海洋礦藏吧,等到有了廣泛豐厚的海上利益,海軍才有合理的用武之地。

海洋權益,除了資源的佔有,更重要的,是權利,是各種各樣的可能性。

作為一個大國,其利益必然遍及全球。佔有其實是次要的,影響才是主要的。站在喜馬拉雅山頂看世界,今後20年的海洋權益上,通道高於一切!

除了前文說過的圖們江出海口,可以讓我們通向日本海以外,在未來,我的看法,我們必將會:

穿越克拉地峽,從泰國直趨暹羅灣;

鋪設輸油管,建設高速公路或者鐵路,聯通巴基斯坦,並加速建設在巴基斯坦的港口;

設法從西藏或雲南出孟加拉灣;

這是直下印度洋的世紀雄心,做得好了,我們完全可能成為一個真正的大洋國家。

首先要消除他們對我們的戒心,讓他們在合作中得到實惠。這次的印度洋海嘯援救,我覺得我們的政府和人民就做得很好,必將產生豐厚的回報。那些短視的,煽動仇恨的言論,其實無益於我們的戰略利益。

這些尋求通道的努力,都會受到利害相關國家的抵制和阻撓,在圖們江,是朝鮮;在東南亞,是新加坡和印尼;在巴基斯坦和孟加拉,是印度,在所有的地區背後,是美國。這很正常,沒有那個鄰居會喜歡我們比她富強。對付這些抵制和阻撓,不但需要我們加強實力,還需要我們有極大的忍耐力和高度的政治技巧。在家裡發脾氣是沒有用的,和鄰居打架也不是一個好選擇。

現代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就是和平解決爭端。動輒滅人之國,已經不時尚了。確實還有人那麼干,但這並不意味着我們該學習他。「自古知兵非好戰」,其實是說來容易做來難的。

現代國際法的一個重要變化,就是國家主權至上的原則正在弱化,人權至上的思潮正在上升。隨着經濟全球化,各國相互影響在加強,地球正在縮小,別人家裡的事,是會禍延四鄰的。不可以說什麼「我們自己家裡打人殺人,別人不得干涉」。地球村的村民,是可以干涉,也是應該干涉的。自九十年代以來,印尼暴亂,盧旺達暴亂,南斯拉夫內亂,如果完全強調主權,大家作壁上觀,國際社會還有什麼存在的必要?’那種認為國家主權高於一切,對下要求全體國民無條件犧牲,對外不理睬世界人民的共同福祉和尊嚴的國家至上主義,正在走向墳墓。還持有這種觀點的朋友,如果願意,可以讀一下卡西爾寫的《國家的神話》。

寫完這個系列,最大的動力是看見有朋友說,畢業後會投身祖國海洋事業,這真是對本文莫大的獎勵。謝謝謝謝。

需要提醒這些朋友的是,除了危險,海洋工作其實非常艱苦。特別是大洋調查,往往既看不見鳥,也看不見魚,看不上電視,水天一片,極為孤寂。為了排解寂寞,我就曾經把電影《阿凡提》看過20多遍,一本《楚辭》,也就是這樣背下來的。作為國家戰略性工作的基層執行者,你也許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工作有什麼意義,也看不見它開花結果。

我只是一個見證人。為了國家的海上利益,另有許多人作出了真正的犧牲,包括生命犧牲和事業前途的犧牲。如今我每次路過青島潛艇學院大門,都要默念一個名字。我們興高采烈地談論他的功績,卻很少有人知道他個人付出的代價。當你看到南海我們從越南手中奪回的那些島礁,想到那次著名的海戰,請記住一個名字:原南海艦隊副參謀長,後任潛艇學院副政委的陳偉文少將。

附:網上的討論:

1.請仙人談談日本為什麼死爭「沖之島」及其該島歸屬的前景。[雨夫]

我們又是持什麼樣一個態度?

這個我知道,但不熟悉,談談個人看法

我的印象里,這個問題是剛剛冒出來不久的。起因還是日本人對島嶼的變態佔有慾望。

那個地方應該是在台灣以東,沖繩正南。離沖繩大約還有1000公里的樣子吧。離琉球也差不多遠。很難說我們在那裡會有什麼明確的權益,應該是屬於公海區域。

從定義上說,沖之島根本算不上什麼島,「海島」作為一個科學概念,必須有土壤和植被,哪怕長一棵草,也可以被稱為島,否則就對不起,只能稱為「礁石」。沖之島正是這樣一塊礁石。海洋法上作為海洋權益基點的「海島」概念,一般還要求具備人類生活條件,按照這個標準,那裡是根本不合格的,無法據此提出任何權益要求。

至於日本人在島上鋪鈦合金床單,灌水泥加固,這些行為,都使得該島變成人工建築,一切國際法準則都不承認這種行為的法律效力。

問題就是這麼怪,大家都知道不行,都還是這麼干,與之同類的是南沙大家搶搭的高腳屋。

盪開一筆,日本人的島嶼意識是全世界最強烈的。國際法原本有無主土地一說。無主土地,先佔先得。現在的無主土地,大陸上是不能指望了,最有可能的來源是海洋,海洋中最有可能的是海底火山爆發所形成的海島(地震也有可能,但極為罕見)。所以日本長期以來,就有海洋調查船不斷在各個斷裂帶附近逡巡,指望着新冒出個海島什麼的。我的印象里,還真給他們等到過一個。忘了在那裡了,海底火山爆發之後,形成一個三百多米高的錐形海島,日本人插了膏藥旗,測了經緯度,開船回家報喜去了,不料過了半個月回來確認,卻怎麼也找不到這個島了。原來火山爆發的火山灰和礫石極其疏鬆,海浪沖刷之下,不消幾天,就沖了個精光,大日本之夢,自然也隨波而去。

這次日本人會想出用鈦合金加固沖之島的主意,估計也是汲取了歷史教訓。真是虧他們想得出!

日本到處等火山爆發,付出過慘重代價,我的印象里他們有一組兩條調查船共同作業,正好就停在海底火山的正上方,火山霹靂一聲,兩條船統統不見了。

中國在沖之島上的觀點,多半是老一套,不承認日方的依據和先佔行為,但具體到這個地方,也無法舉證自己有什麼權利。只是單純地不承認對方權利而已。到國際法院去打官司倒是必贏,不過我們多半不會去,日本人也不會傻到在必輸的案子上去接受國際法院的管轄。

日本人要在島上去建燈塔,大概是想讓這個位置登錄到《燈塔表》上,並以日本名字記載,以示日本業已在此負起公益責任,準備進而宣示主權的意思。我估計他們成不了。■

Be the first to comment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