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竊聽風雲」

馮煒光:新聞統籌專員

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會議遭秘密錄音,錄音內容被電台廣播。在被錄音者不知情下偷錄,是極不道德的行為。試設想大學教授或導師私下和學生討論學習進度,學生卻靜悄悄偷錄然後抽取部份公開,再斷章取義地把教授或導師的言談在媒體上撻伐,那日後豈有教授或導師敢和學生開心見誠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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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當年(1984)出任港大學生會會長,主持幹事會會議也是閉門進行。幹事會由同學一人一票選舉產生, 處理的都是關乎全體同學利益的事。若套用反對派的邏輯,事關全體同學「公眾利益」,幹事會也應公開或不應介意有人偷錄。馮敬恩會長,你會這樣做嗎?

反對派議員以至教協和記協等力撐港大校委錄音要公開,反對港大申請法庭禁制令,並準備在本周五向法庭陳述反對理由,理據也是「公眾利益」、「公眾知情權」。請問反對派議員你們每周在「飯盒會」討論如何投票,如何拉布,肯定關乎公眾利益,那麼你們願意把會議改在陽光下進行?又或者不介意與會者偷錄並公開嗎?又或者民主黨、公民黨、工黨的黨團會議也關乎公眾利益,甚至是民主大業,那為何不公開進行,又或者容許成員私下偷錄。

筆者曾出任政黨中常委多年,是黨的核心,有權出席黨內任何會議,但當黨團會議討論職員人事時,筆者也多次 被請離會議室。可見人事問題,極度敏感,豈能一句公眾利益便一腳踹開規章制度!至於教協和記協,你們的決定 不是關乎教師權益便是新聞自由,那肯定是公眾利益,日後教協和記協開理事會,請你們公開進行或容許私下偷錄!

三個星期後是區議會選舉,既然反對派認為「公眾知情」至高無上;反對派候選人如何部署選舉也是公眾十分關心的,那麼反對派候選人會否歡迎選戰會議與會者,私下錄音並公開呢?■

原文轉載自《頭條日報》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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