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衞法治絕不退讓

石老師工作室

香港的核心價值在於法治制度,我們定要捍衞,不能讓其成為政治目的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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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司法及法律界不少重量級人物都就過去一年來較引人關注的法律議題,發表言論。尊重法治、捍衞司法制度不但是社會共識,還是香港賴以繼續繁榮穩定的關鍵,港人不能退讓。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典禮上指司法覆核可以維護公眾利益,亦能促進社會福祉,應該得到肯定。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也認為,司法覆核在捍衞法治上的角色不可或缺,可有效制衡權力使用失當之餘,也可促進良好管治。以上對司法覆核的論述,似是針對早前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司法覆核被濫用」的言論。

其實,馬官只說司法覆核重要,但沒有說它是否被濫用,他只指出司法覆核門檻高,提出覆核毫無理據或非法律的問題,才會被視為「濫用」;烈官雖說司法覆核被濫用,但若問他這是否重要,筆者相信他多會認同馬官,可見在這議題上,兩位終院法官只是各自表述了自己對「司法覆核」的觀察。譚允芝則想用數字引證司法覆核並沒有被濫用:2008至2013年只有少於半數司法覆核申請獲准展開,而前年的申請獲准展開更降至四成,但去年申請許可卻上升了56%。她又指沒有迹象顯示,申請數量令司法機構不勝負荷,似乎也以此作為司法覆核沒被濫用論據。

有人可能會立壞心腸去看待譚允芝的演繹。作為大律師公會主席,她應代表着專業團體公開或不公開的利益,自司法覆核以下,社會少了訴訟,對想讀法律的年輕人又會否少了吸引力呢?

在「懷疑有人跨境執法」這話題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就強調,《基本法》保障人身自由和安全,不容許未獲授權的刑事調查或非法拘捕。這個涉及一國兩制下的執法及司法管轄權,作為律政司司長,立場也是不容有任何讓步的,不過,他卻指過去有示威者使用非法暴力,甚至使用可能引致悲劇的危險物品,這便更值得關注,港人應齊聲譴責這類過激的行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是沒有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這正是法律值得尊重及捍衞而神聖不可侵犯之處,若有人假借法律之名,利用它謀取利益,或有人因不懂得法律權益而在制度下吃虧,這都是在新的法律年度裏,港人追求法治社會時所應警惕的。

從實際的角度看,一直奉行着普通法的香港日後在實行大陸法的中國與同樣行普通法的西方國家之間,會有其位置,也會得益。若有人不尊重法治精神,不守法律,或濫用法律,鑽法律空子,走法律罅,使它成為謀取私利的工具,有害香港整體利益,公道自在人心,他們必會受人鄙視,遭人唾棄。■

原載於《晴報》 2016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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