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試圖趕走美軍 目的是想霸佔琉球

占豪

據日本媒體報道,關於美軍基地工作人員姦殺並遺棄女屍案,琉球(日稱沖繩縣)41個市町村議會中的27個已經或計劃通過決議及意見書,向美日兩國政府提出抗議,並要求徹底修改《美日地位協定》等。其中,包括美軍在琉球軍事基地的搬遷。另外,還有大約4000人參加了集會抗議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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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居住在琉球的人經常示威要求美軍撤離,未來一旦美國國力不逮和日本獨立性的上升,不排除最終日本政府將聯合琉球當地人共同趕走美軍。一旦美軍被趕走,日本就有理由霸佔琉球。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琉球的主權現在法理上仍是無主之地。二戰結束前的1943年11月開羅會議期間,美國總統羅斯福曾要再三問中國是否想拿回琉球,但蔣介石當時面對羅斯福極其沒有自信,認為這是羅斯福在試探他,素以不敢接(蔣介石日記有記載),結果中國就錯失了拿回琉球的機會。二戰後的1946年11月,美國向聯合國提出將琉球同小笠原群島等置於美國的戰略託管之下。聯合國安理會於1947年4月2日通過上述美國提案,發布《關於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決定》。這意味着,琉球作為「因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果而自敵國割離之土地」,已被置於聯合國託管之下,日本對琉球的非法佔有已被剝奪。

然而,1950年隨着朝鮮戰爭爆發,美國為了利用日本對日本進行了重新定位,對日本做了違反國際法的讓步,與日本私下籤署了《舊金山和約》以及《日美安全條約》和《日美行政協定》等。隨着合約生效,美日特殊同盟關係確立,1956年,美國駐日本大使承認日本對琉球還有「剩餘主權”,並表示美國無意久佔琉球。1957年美國艾森豪威爾總統,1961年肯尼迪總統都再次確認日本對琉球有「剩餘主權」,1962年,肯尼迪總統還發表聲明稱,琉球是日本領土的一部分。接着日本政府又多次向美國施壓,1971年6月,日美簽訂《沖繩歸還協定》,規定美國放棄對沖繩的施政權;自協定生效日起5年內,日本向美國支付3.2億美元,作為接受美國設施、基地工人退職金和撤除特種武器等的費用。1972年5月15日協定生效,琉球諸島歸還日本。

但是,很顯然,美國是無權私相授受琉球的,這於國際法不符。而日本事實上得到的也不是主權,而是行政管轄權。所以,從法理上來說,迄今琉球應依然處於聯合國託管狀態,美日後來的苟且行徑根本於法無依,根本不能算數。

但是,日本人是狡猾的,他們從19世紀佔領琉球開始,就開始大批向琉球派駐移民,待二戰後美國將管轄權交給日本后,日本更是變本加厲推動日本人向琉球轉移,琉球人向日本轉移。經過數十年的持續移民,如今琉球本土的後代差不多有二百萬都在日本本土,琉球本土則主要由日本人居住。如此一來,琉球哪怕再想推動獨立都很難(由此也反襯出當年毛偉人在我國民族政策上做得是多麼正確)。

很顯然,一旦美國被擠出琉球,美國再承認了日本擁有琉球主權,那麼琉球就實際上被日本佔有了。如今,日本實際上一直在默許琉球人驅逐美國軍事基地的做法,其目的就是要美國離開后徹底將琉球據為己有。或者,迫使美國更早承認日本對琉球的主權。

琉球是東北亞非常重要的海上要衝,日本失琉球將再無向外拓展空間的任何能力,日本得琉球必然得隴望蜀想得到台灣,這已經是被歷史曾經上演過的事實。因此,對中國來說,要想閹割掉日本,未來必須想辦法推動琉球獨立或重回聯合國託管,這是我國需要深入研究的事情,不可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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