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建制派怎能包庇辱華人士 與華人為敵

健良

今日 (26日)立法會召開大會,場面一如所料的混亂,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已裁定發表泯滅人性辱華言論的梁頌恆、游蕙禎不能宣誓,但二人竟然在其他「非建制派」議員包庇、築起人鍊保護下,成功進入議事廳,加上熱血公民鄭松泰的搗亂,最終逼使梁君彥宣布休會。梁、游二人出言侮辱國家和華人證據確鑿,「非建制派」為達一己政治目的,竟公然包庇護短,選擇站在全球受辱華人和二千萬日本侵華戰爭死難同胞的對立面,「非建制派」議員是對於市民怒吼充耳不聞、與民為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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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議員資格成疑 怎能參與會議

眾所周知,梁頌恆、游蕙禎二人在宣誓時兩度拒絕、忽略誓詞,又以英文粗口及「支那」等字眼侮辱中國和全球華人,梁君彥根據《基本法》及「議事規例」賦予他的權力和責任,拒絕讓二人再次宣誓,可說是「合法、合情、合理」。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會議員,就任前必須宣誓擁護《基本法》,這條件無論是建制抑或非建制派都必須遵守,一視同仁。梁頌恆、游蕙禎二人根本就不符出任立法會議員的資格,堅持「港獨」、瘋狂辱華,「非建制議員」不單不加以譴責,部份擁有法律背景者,更搬出明顯與事實不符的所謂「法律概念」去為二人開脫;敢問一句,他們對得起自己所學、對得起生他們、養他們、育他們的中國香港嗎?

事實上,辱華事件發生至今,「非建制派」對二人的行為一直表現曖昧,一方面表示不認同二人言行,一方面又要求讓二人再次宣誓。雖然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和資深大律師湯家驊都已先後指出,由於政府的司法覆核案開審在即,待法院有裁決再決定是否讓二人再次宣誓是較恰當做法,惟「非建制派」議員卻始終對較中立的意見置若罔聞,一味只去「圍爐取暖」,試問偏聽而不兼聽,真的是「民主派」代議士應有的態度嗎?

筆者認同,法院的確未就事件作裁決,說青年新政二人已失議席是太早,但至少,法院接納政府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已證明事件大有商榷餘地。作為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採用較保險的做法,試問何錯之有?正如律師會前會長林新強今日在「反辱華 反港獨 大聯盟」的集會上所言,此刻讓二人宣誓、就任、開會、投票,將來一旦二人被剝奪議席,很有機會衍生大量法律問題。

望非建制覺今是而昨非 不與梁、游狼狽為奸

出任立法會主席者,必須有大局觀,一切以香港利益為依歸,暫緩宣誓,是最合情理的決定。先確認有關人士的資格,才讓有關人士宣誓,根本是最正常的做法,「非建制派」議員混淆視聽,將裁決妖魔化,居心何在?

「非建制派」要支持梁、游二人,最合理的大前提,是兩人先向全球華人謝罪和道歉、收回所有辱華言論,待法庭裁決二人議員資格未有喪失,才表態支持二人。然而,他們兩個道歉了嗎?有收回言論嗎?議員資格未明、又拒絕承擔責任,「非建制派」以往常將法治掛口邊,今日卻選擇站在踐踏民族以及莊嚴誓言的一方,同時漠視法院即將審理二人議員資格的事實,堅持與青年新政兩名泯滅人性的辱華者狼狽為奸,不問是非,你們還有甚麼資格做中國香港市民的代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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