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手機被禁售 到底是怎麼回事?

手機芯片大廠高通(Qualcomm)與蘋果公司之間的專利大戰已經持續了很長時間。12日晚間,高通宣布,在與蘋果的兩項專利糾紛案中獲勝,福州中級人民法院初步裁定,禁止蘋果公司在中國市場進口和銷售包括iPhone X在內的多款型號手機。受此影響,蘋果開盤股價跌逾2%,公司隨後回應稱「仍可購買」,股價轉「V」,上漲0.66%。而高通開盤一度衝漲近4%,最終上漲2.23%。


高通表示,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了一項其有關「在中國禁售部分iPhone手機」的臨時禁令,涉及的產品包括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和iPhone X。

福州中級人民法院發出的禁令,並非最終判決,而是訴訟進行中的臨時禁令,很可能是高通為了給蘋果施壓實施的策略。禁售令發佈正處於華為風波持續發酵之時,引發外界諸多關注。

蘋果對此回應稱,這一禁令是「高通公司的又一絶望舉措,該公司的違法行為正受到世界各地監管者的調查。中國消費者仍可購買所有型號的iPhone產品。」

隨後蘋果對該禁令的範圍提出質疑,稱其僅適用於iOS11的專利,並稱已向中國法院提出請求,要求重新考慮此臨時禁令。

高通稱,蘋果涉嫌侵犯高通的兩項專利——一項涉及調整照片的大小和外觀,另一項涉及應用程序在觸摸屏上操作時的管理方式。

高通曾長期是蘋果公司的合作伙伴,但在蘋果和高通陷入曠日持久的知識產權糾紛後,蘋果在新一代iPhone上採用英特爾的晶片。

有媒體引述福州中院相關人士的話稱,該專利訴訟案已於上周下發裁定書。該裁定事項屬於專利禁制令範疇,只有一審,不可上訴,沒有二審。該禁制令將適用於全國範圍。

摩根士丹利分析師Katy Huberty對此評論稱,目前70%的蘋果移動設備運行iOS 12系統,而且當前出售中的設備全部自帶iOS 12系統,因此這一禁令的影響範圍非常有限。

不過Huberty同時也指出,這一新聞本身對蘋果股價來說是新的利空因素,而蘋果產品在中國面臨的需求增長已經疲軟,未來需要進一步關注着這一事件的具體影響
對於蘋果還能不能接着賣iPhone X,高通和蘋果目前各執一詞。很多人則提出兩個疑問:

其一,兩家美國科技巨頭,為何不遠萬里、漂洋過海到福州打官司?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所有產品銷售地,都可以受理知識產權訴訟。福州肯定有蘋果手機賣,所以福州中院能夠受理這起案件。

此外,高通還在北京、青島、南京、廣州等地起訴了蘋果,相關裁決尚未披露。

高通的選擇很可能是基於商業考量。中國市場龐大,iPhone在中國一天的銷售額都無疑是很大的。選擇在中國申請禁令,可以給對方帶來直接的壓力。」

中國是蘋果的重要市場。去年,蘋果公司近五分之一的收入來自中國。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研究員徐新明認為:「選擇福州中級人民法院,可能因為考慮到這個法院曾經處理過美光的侵權糾紛,擁有一定的經驗,」

今年7月初,福州中院曾對美國芯片巨頭美光(Micron)發佈禁令,要求其部分閃存SSD和內存條DRAM暫時禁止在中國銷售。

其二,福州中院作出的裁定,為何在全國都有效?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表示,福州中院裁定針對的主體是蘋果公司,裁定的依據是《專利法》和《民事訴訟法》,它們是國家立法,而非地方法規,根據中國法律,中國任何一處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司法效力都遍及全國。

福州中院並不簡單,它內設一個知識產權法庭,正是為審理此類專利糾紛案成立的,於2017年9月28日正式掛牌。

福州知識產權法庭的管轄範圍不限於福州市,可以跨區域管轄發生在福建省轄區內有關專利、技術秘密、計算機軟件、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涉及馳名商標認定及壟斷糾紛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和行政案件。

近年來,中國不斷健全知識產權專門化審判體系:2014年底,北京、上海、廣州設立3家知識產權法院;2017年以來,南京、蘇州、武漢、福州等18個中心城市先後設立知識產權法庭。

事實上,高通與蘋果在中國的一系列官司,正是在這些知識產權法庭(院)進行的。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即將掛牌成立,從2019年1月1日起,統一審理全國範圍內專利等專業技術性較強的知識產權上訴案件。

法律專業人士說,這傳遞給中外企業一個非常重要的信號,那就是中國在統一裁判標準,提高司法保護水平。

由於高通與蘋果的糾紛主要在於軟件,因此禁令很可能將影響運行蘋果iOS操作系統老版本的設備,而對搭載最新iOS 12系統的手機沒有影響。

徐新明表示,此禁令長期來看對蘋果公司的影響有限。

「英美法系禁令很多時候是永久的,一個訴訟管一輩子,但中國停止侵權針對的是以往行為的賠償判決,並不會對以後造成影響。」

蘋果停售案可能同政治有關

《德國之聲》報道稱,華為創始人之女、華為財務長孟晚舟12月初在加拿大被捕之後,北京要求放人,華為尋求保釋。該事件已上升至外交糾紛。這一背景下,手機行業的任何事件都會被蒙上一層更複雜的色彩。

前高通律師羅賓遜(Erick Robinson)說,就禁售事件而言,「可能有政治因素,因為蘋果是多個中國大公司的直接競爭者,而高通是它們的供貨商。」

《BBC》報導,投資公司維德布殊(Wedbush)分析師丹·艾夫斯(Dan Ives)說,蘋果一定覺得自己背上有一個被瞄準的「靶心」。

蘋果不只向中國銷售產品,它還在中國製造產品。據蘋果估計,2017年,在製造、零售、分銷和軟件開發方面,蘋果在中國創造了480萬個就業崗位。此外,蘋果還建立了多個研究中心,幫中國最聰明的畢業生找到歸宿。

艾夫斯說:「因為他們是一個大僱主……傷害蘋果,在某種程度上就像是燒了自己的房子。」

蘋果與高通紛爭不斷

據公開資料顯示,近兩年來,高通與蘋果之間紛爭不斷。

2017年初,蘋果拒絕支付給高通芯片授權費用,雙方合作斷裂。蘋果9月上市的三款新機把高通芯片排除在外,轉而使用英特爾的調製解調器芯片。

不過,此次供應商的改變讓蘋果9月發布的新iPhone系列遭遇了「信號門」事件,大量用戶反映iPhone Xs的蜂窩網絡信號比以前更差,官方也表示這種硬件上的缺陷無法通過系統升級來修補。

此外,2017年1月,蘋果起訴高通報復其與反壟斷部門合作,並拒絕退還承諾的10億美元專利授權費。隨後高通否認了蘋果的指控,並在多國起訴蘋果侵犯其專利,指控蘋果暗中唆使iPhone供應商拖欠應向高通繳納的專利費。

蘋果公司指稱,高通公司在進行相關通信標準必要專利的許可及基帶芯片銷售時存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具體包括:
1)高通公司收取的標準必要專利許可費用及向蘋果公司發出的許可條件過高;
2)拒絕向某些標準技術實施者提供許可;
3)限定蘋果公司使用其提供的或批淮使用的產品/服務;
4)其他依據《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五項的捆綁行為和不合理交易條件;
5)對蘋果公司實施差別待遇。

高通在今年4月提交的文件中指稱蘋果存在以下行為:
1)違反了與高通的協議,曲解了與高通的協議和談判內容;
2)干涉了高通與為蘋果公司製造iPhone與iPad的高通被許可廠商之間的長期協議;
3)通過曲解事實和提供不實聲明,在全球不同地區鼓動監管機構對高通的業務發起攻擊;
4)選擇在其iPhone 7手機中不充分使用高通調製解調器芯片的性能,曲解搭載高通調製解調器和搭載其他供應商調製解調器的不同iPhone手機之間的性能差異;
5)威脅高通並試圖阻止其進行有關搭載高通產品的iPhone手機的卓越性能的公開比較。

據媒體統計,高通已經在6個不同國家的16個司法管轄區分別提起了50多項訴訟。

高通在上述申明中表示,中國和全球其它法域的司法機構目前正在對針對蘋果公司侵犯其它高通專利的類似救濟請求進行審理。

高通持有大量與3G(WCDMA和CDMA2000)及4G(LTE)無線通信標準相關標準必要專利,專利許可是其主要收入來源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2月10日,高通因涉嫌濫用壟斷地位,在中國被國家發改委開出超60億元人民幣(約合9.75億美元)的罰單並被要求整改。

同年7月,高通稱,使用英特爾等競爭對手芯片的iPhone手機侵犯了其6項專利。

網友評論

這件事在中國互聯網上也引起了廣泛的討論,網友們這樣說——

Be the first to comment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