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媒體日前引述加拿大駐美國大使麥可諾頓(David MacNaughton)的消息指,中國通訊科技公司華為的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引渡事件進入倒計時第9天時,美國檢察官已經通知加拿大政府,計劃正式提出引渡孟晚舟,理由為她涉嫌違反了美國對伊朗的制裁令。
美國政治法律學者張軍律師告訴媒體,目前美國政府只是部分關閉,檢察官部分的功能並沒有關閉。對於美國檢方的反應,張軍律師主要從以下三方面作了直觀的分析解讀。
第一,從程序方面講,自2018年12月1日美國向加拿大提出引渡孟晚舟的申請以後,美方需要在60天以內向加拿大檢方提供引渡的證據,證明孟女士違反了美國的法律等等,這是美加雙邊引渡協議內容的程序之一。目前,60天的截止日期進入倒計時第9天,馬上到了,所以程序上要求美方必須有所回應。美國檢察官如果不提供法律所要求的進一步的證據及卷宗等等,可以確定的是,加拿大的法官將面臨一個選擇,因為孟女士並沒有違反加拿大的任何法律。因此,程序方面要求美方必須作出反應,否則之前的種種很可能就結束了。
第二,目前看來,至少美國檢察官還是希望加拿大方面配合美方來引渡孟晚舟女士,只是還沒有看到美方提供的證據內容。張軍認為,這幾天應該會出來,畢竟這是法院的程序要求。而且觀察目前美國檢方的態度,張軍傾向認為,美國檢察官方面還是認為他們的證據是很充分的。同時,從歷史的數據來看,美方向加拿大方面提出引渡申請,加拿大同意進行引渡的案例遠遠高於不同意的比例。當然,只是一個歷史數據,並不代表孟女士的案例也是同樣的情形。
第三,如果按照程序美國檢方在60天之內提出了相關的證據,是否意味着孟女士將立刻被引渡?張軍不以為然。他表示,孟女士在加拿大已經聘請了強有力的律師團隊,因此,加拿大辯方律師首先會嚴格檢視美國方面提出的證據,包括證據的來源,以及獲得的方法等等,查看這其中是否有違反美加的雙邊引渡協議的蛛絲馬跡,以及是否違反了加拿大本國的法律等等。張軍透露,美加雖然有引渡協議,但是可能的或能排除引渡協議的一種例外情形是,如果孟晚舟是在美國違反了美國的法律,同樣的行為發生在加拿大,卻並不違反加拿大的法律,這種情況下,加拿大也是可以不予以遣送引渡。
還有涉及加拿大法律程序的部分,例如孟晚舟引渡的申請是由加拿大法官來進行審判等等,張軍提醒,從這一角度看,單是這個案子的審判時間就有可能會拖延很長。他指出,加拿大歷史上的類似案例,審判時間最長甚至可達幾十個月。所以他認為,目前這個階段(按規定程序的60天之內),如果最終落實並確認美國檢方提出了這樣的證據,也僅僅意味着本案朝着孟晚舟女士被引渡的程序又向前邁進了一步。
張軍還認為,只要孟晚舟一天不被引渡,美國的行政當局亦即特朗普總統依然還有一定的發言權,因為美國的檢察官是向美國總統特朗普負責。如果特朗普總統有所決定,命令檢察官不予起訴孟晚舟,在目前這個階段他是可以做得到的。儘管特朗普總統一定會因此遭受美國國內很多的非議,諸如批評他干預檢察官自由辦案等等,但是目前的階段,特朗普總統確實有這個權力進行干預。
一旦孟晚舟已被引渡到美國紐約的聯邦東區法院進行審理時,總統要介入將會變得非常困難,他的干預空間也將變得更加狹小,因為畢竟已進入美國法院的司法程序。那種時候,如果特朗普總統仍要干預此事,除了必須命令自己的屬下檢察官,而且需要通過三權分立制度下的另一權法院這一關。雖然美國歷史上這種案例很多,但是通常美國法院不會受總統影響,要求美國法官按照總統的想法做事不太可能。
此外,雖然美國國會對中國的通訊科技龍頭企業華為公司一直持反感態度,但是目前階段國會沒有實質的權力。如果特朗普總統確實要干預,可以想見,美國國會會有很多議員站出來反對,但這並不能影響總統的權力,關鍵在於特朗普總統是否要做這樣的決定。
加拿大方面,張軍表示,目前這個階段,加拿大政府作出行政干預或不太容易。美國提出引渡孟晚舟是基於美加有雙邊協議,因為加拿大同樣經常向美國提出引渡要求。這次孟晚舟事件,如果加拿大不予審理美方的引渡申請,以後加拿大向美方再提出引渡也將不會達成。畢竟是雙邊協議,加拿大別無所選擇,而且通過了第一關,加拿大司法部已決定接受引渡申請,並最終官司打到了加拿大政府的另外一支法院。加拿大法院雖然暫時尚未對此作出決定,已經批准允許孟晚舟女士被保釋。
最後,即便孟晚舟引渡事件美國檢方在60天以內按照要求提出了證據的部分,但張軍並不認為完成程序就意味着是孟晚舟事件的結束。他表示,只能說這個案子僅僅是朝着引渡的程序又向前走了一步而已。張軍強調,確實中國與美國,中國與加拿大,及美國與加拿大之間行政當局接下來的互動,會令人產生想象的空間。因此,本月底中美在華盛頓的又一輪貿易談判,他認為是解決孟晚舟引渡事件又一個時間的拐點。能不能做得好,有待觀察。但張軍猜測,孟晚舟事件將會是談判的內容之一。
另據悉,對於孟晚舟引渡事件美國檢方的最新更新消息,華為公司22日回復外媒表示,華為公司不對正在進行的司法程序發表任何評論。
美方通知加政府將正式要求引渡孟晚舟 中方回應
據加拿大《環球郵報》報道稱,加拿大駐美國大使戴維·麥克諾頓(David MacNaughton)多次就孟晚舟案件與白宮和美國國務院高級官員會面。
報道援引加拿大駐美國大使的話說,加拿大對去年12月逮捕孟晚舟引起的爭端表示憤怒和不滿。
此後,中國政府已經拘留了兩名加拿大人,並對第三名被控走私毒品的加拿大人判處死刑。
據悉,中國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為由拘押了兩名加拿大公民,分別是前外交官康明凱(Michael Kovrig)和企業家邁克爾·斯帕弗(Michael Spavor)。此外,加拿大人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因走私毒品罪1月14日被中國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
報道援引麥克諾頓的話說:「我們不願意看到受到懲罰的卻是我們的公民。是(美國人)尋求美國法律對(孟晚舟)進行全面制裁,而我們卻在為此付出代價。我們的公民正在為此付出代價。」
麥克諾頓表示,美方對渥太華將遵守引渡條約的表態表示感激,並對其承諾美方將繼續敦促中國政府釋放康明凱和斯帕弗。
麥克諾頓沒有說明美國將於何時提出正式引渡請求,但遞交申請的截止日期是1月30日。 一旦美方發出正式引渡請求,加拿大司法部國際援助小組(IAG)將在收到文件后30天內向司法部長提出建議,是否授權舉行引渡聽證會。通過聽證會,法院將裁決是否引渡被逮捕者。
如果美國遵照引渡條約的規定提出引渡要求,那麼加拿大方面就不能拒絕聽證會授權。
加拿大新任命的司法部長大衛·拉梅蒂(David Lametti)將就是否引渡孟晚舟做出最終決定。針對此決定,孟晚舟會有幾個上訴機會,這可能會將最終結果的出爐推遲幾個月甚至幾年。
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周二回應稱,中方已多次就孟晚舟事件表明嚴正立場。這個事件,任何具有正常判斷力的人都可以看出,從一開始加方就犯了嚴重錯誤,因為孟晚舟事件顯然不是一起普通的司法案件,加美任意地濫用他們之間的雙邊引渡條約,對中國公民的安全和合法權益構成了嚴重侵犯。我們敦促加方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切實保障她的正當合法權益,我們也強烈敦促美方立即糾正錯誤,撤銷對孟晚舟女士的逮捕令,不向加方提出正式的引渡要求。
華為在周二回應表示:我們已經注意到相關報道,並將密切關注事件進展。華為遵守業務所在國的所有適用法律法規,包括聯合國、美國和歐盟適用的出口管制和制裁法律法規。華為希望美國和加拿大政府能早日還孟女士以自由,並相信加拿大和美國的法律體系後續會給出公正的結論。
據早前報道,去年12月1日,孟晚舟在加拿大轉機時被加拿大當局拘押,12月11日,當地法院宣布,准許孟晚舟獲得保釋。■
來源:美國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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