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陷阱》:司法部「隱秘的經濟戰爭」

杜佳

2013年4月14日,美國紐約肯尼迪國際機場,法國阿爾斯通公司國際銷售副總裁弗雷德里克·皮耶魯齊(Frédéric Pierucci ),剛下飛機就被美國聯邦調查局探員逮捕。

作為跨國公司的高管,皮耶魯齊沒見識過這個場面,當時有點慌張。他呼叫了自己的直接上司,得到的答覆是公司會儘快把他弄出來。

但他萬萬沒想到,自己面臨的是長達數年的牢獄之災。

《美國陷阱》(Le piège américain )

「橘黃色囚服穿在身上,鐵鏈環繞胸口,鐐銬加諸手腳。行走不便、呼吸困難。」

「突然,我成了動物……縛住手腳、如同困獸。」

成為困獸的不只是皮耶魯齊,還有阿爾斯通公司本身。這家享譽全球的軌道交通、電力設備和電力傳輸基礎設施領域的領先企業,由此栽了個大跟頭。

美國司法部指控皮耶魯齊涉嫌商業賄賂,並對阿爾斯通公司處以7.72億美元罰金;隨後,阿爾斯通的電力業務,也就是皮耶魯齊所在的業務板塊,被行業內的主要競爭對手,美國通用電氣公司收購。

皮耶魯齊直到2018年9月才恢復自由。回想自己的遭遇和公司的巨大變動,他發現這一切似乎並不簡單。

2019年1月16日,皮耶魯齊的《美國陷阱》(Le piège américain )一書出版,披露其親身經歷與詳細分析,書的一開頭赫然寫着:「此書是關於隱秘的經濟戰爭。」

美國的司法觸手

司法部指控皮耶魯齊和阿爾斯通的罪名是商業賄賂。

從2002年到2009年,阿爾斯通向印度尼西亞的國會議員和國家電力公司(Perusahaan Listrik Negara)官員行賄,最終成功競標蘇門答臘島達拉汗地區的發電站項目(Tarahan energy project)和雅加達附近的淡水河口電站5期項目(Muara Tawar Block 5 Project),項目金額分別是1.18億美元和2.6億美元。

阿爾斯通是法國公司,在印尼行賄官員,或許觸犯了當地法律。可是這一切和美國有什麼關係?為什麼美國司法部要管這宗境外商業腐敗案件?

1977年,美國通過了《反國外行賄法案》(The 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美國法典第15章第78條),禁止一切針對國外企業、政府、政黨的行賄行為。而根據美國司法部的司法解釋,在某些情況下,該法律可以擴展到外國行賄方。

例如,如果有外國人或外國公司,「直接或通過中介」向外國行賄,只要這筆支付發生在美國領土(territory),該法律就可以管轄。

該條目看似限制嚴格,但是結合實際想一想,簡直是一個「天坑」。

美國金融產業發達,跨國商業支付難免不經過美國的銀行及其遍布全球的金融基礎設施。且如果行賄方使用有價證券、金融衍生品等金融工具,也難免不經過華爾街及其衍生機構。

這些金融設施與機構當然是美國領土(terrioty)。這就讓美國司法部可以把觸手伸得很長,援引其國內法,就能把地球管起來。

在本案中,阿爾斯通正是通過美國的中介公司,使用設在美國的銀行的賬戶,以「諮詢費用」的名義將賄款打入了印尼官員賬戶,因此引來了美國聯邦調查局順藤摸瓜的關注。

2014年12月22日,阿爾斯通跟美國司法部達成認罪協議,被處罰金7.72億美元。這是直到當時美國司法部對外國公司開出的最大一筆罰金。

就此遭到美國調查的歐洲公司遠不止阿爾斯通一家。

早在2008年,德國產業巨頭西門子被美國司法部指控商業賄賂,判罰了4.5億美元。

而皮耶魯齊在書中指出,自2008年以來,遭到美國司法部起訴,並最終支付罰金超過1億美元的企業總共有26家,其中的歐洲公司多達14家,佔了半壁江山,支付罰金超過60億美元。

相比之下,被判罰的美國公司只有5家,罰金20億美元。皮耶魯齊認為這顯示美國司法部門明顯偏袒美國公司,因此,「今天,我不想再保持沉默」,必須把故事講出來。

「圍獵」阿爾斯通

包括皮耶魯齊,阿爾斯通在此期間一共有4名高管被捕。

2014年4月23日,公司的亞洲區副總裁勞倫斯·霍金斯(Lawrence Hoskins)被捕。

次日,4月24日,彭博社爆料:據知情內部人士透露,美國通用電氣公司正在談判收購阿爾斯通。

然後,美國司法部對阿爾斯通高管的密集抓捕戛然而止。

4月26日,阿爾斯通董事會正式接到收購請求,通用電氣將收購阿爾斯通的熱電,可再生能源電力和電網業務部門,估值總額123.5億歐元。

6月20日,阿爾斯通董事會「一致」對收購案表達贊同。

阿爾斯通是一家大型跨國公司,旗下主要有電力和交通設備兩大業務。該公司2013-2014財報顯示,當年其電力部門(熱電、可再生能源、電網)資產總計194.03億歐元,占資產總額的61.35%;而交通部門資產66.48億歐元,佔比21.02%。

阿爾斯通2013/2014財年財報摘錄

其中電力部門銷售總額148.11億歐元,佔比73.07%,稅前利潤10.47億歐元,佔比88.06%。交通部門銷售總額54.58億歐元,稅前利潤僅2.87億歐元。

顯然,阿爾斯通當時的電力部門佔有更多的資產,產生大部分銷售額和稅前利潤,其現金流也主要是電力部門帶來的。這是一隻下金蛋的母雞,屬於優質資產。

但是,當競爭對手美國通用電氣公司想要收購它時,在幾個月內,阿爾斯通的董事會如此爽快地賣掉了他們的優質資產(也是大部分的資產)。筆者表示很不理解。

皮耶魯齊在書中指出,道理很簡單,因為美國司法部對阿爾斯通的調查給這家法國公司造成很大的壓力,以至於他們面對通用電氣的收購無法招架。

「美國以反腐為掩護,成功動搖了歐洲的大型跨國公司,特別是法國公司」。

持這種想法的不止皮耶魯齊一人。

時任法國經濟部長阿諾·蒙特布爾(Arnaud Montebourg)也表示,阿爾斯通在談判收購期間「毫無疑問」地感受到了來自美國司法部的壓力。

蒙特布爾的繼任者,正是現在的法國總統馬克龍。2015年3月11日,時任經濟部長馬克龍參加法國國民議會經濟委員會聽證會,稱「我個人相信,(美國司法部的)這個調查和(阿爾斯通首席執行官)克朗先生(Patrick Kron)的決定有因果關係(de cause à effet)」。

阿爾斯通2014/2015財年財報,「持續業務」,continuing operations指交通業務。由於當時已經在和通用電氣談收購,電力業務被劃為「不持續業務」,discontinued operations

可以確定的一點是,美國司法部的判罰的確給阿爾斯通帶來了巨大的財政壓力。該公司2014-2015財年電力業務銷售額133.3億歐元,凈利潤1.04億歐元;交通業務銷售額61.39億歐元,凈虧損8.23億歐元。在這種財政狀態之下,要支付7.72億美元的罰金對公司的壓力可想而知。

雖然財報顯示那幾年阿爾斯通的經營業績本身的確在嚴重下滑,但美國司法部的判罰顯然是「捅了最後一刀」。

商業競爭中的政治?

馬克龍提到的那位首席執行官帕特里克·克朗先生,面對媒體採訪時,始終稱收購案是純粹的商業行為、對阿爾斯通的股東是有利。這話起碼後半句是對的,形勢到了這個份上,賣出去當然對股東有利,不過這內裡的曲折奧妙,恐怕也只有當事人自己冷暖自知了。

但在外界看來,行賄案的偵辦與商業收購案的進行,無論在時間上還是邏輯演進上,始終存在着緊鑼密鼓般的相互勾聯。

皮耶魯齊被捕後,被投入位於羅德島的一處關押重刑犯的監獄。隨後皮耶魯齊申請保釋,但是一直沒有通過,直到2014年6月,就在阿爾斯通的董事會表示同意通用電氣的收購之後,他的保釋也被批准了。

皮耶魯齊在他的書中還提供了另外一些「證據」。

2014年12月,阿爾斯通被判罰7.72億美元之後,按照規定這筆罰款應該在10天內交齊。但是直到2015年9月,阿爾斯通才繳納完。美國司法部為何會如此「寬容」,寬限了這麼久?皮耶魯齊表示,那是因為美方想等到法國和歐盟的有關部門都批准了通用電氣收購阿爾斯通電力部門後,再收罰款,免得節外生枝。

此外,在收購談判期間,阿爾斯通曾提議讓通用電氣在收購完成後代繳罰款,但是美國司法部要求必須由阿爾斯通公司未出售的部分來繳納罰款。根據2013財年財報,通用電氣當年的現金流有885.55億美元,可謂財大氣粗,它收購阿爾斯通同時也承擔其債務,法律上合情合理,能力上也不過是“九牛拔一毛”。但美國司法部的強勢要求大有趕盡殺絕的意味,讓阿爾斯通這匹被逼到牆角的瘦駱駝終於撐不下去了。

通用電氣2013財年財報情況

因此,無論如何,美國司法部在這個事件中的所作所為,對阿爾斯通所施加的壓力,客觀上都有助於通用電氣的收購。

難怪《經濟學人》在2019年1月17日的報道中也直言不諱:「在這件事情上,法律程序和商業程序交織在一起,讓人很不舒服。」

法律程序的步步維營,體現出的當然是國家機器的政治意志。歸根結底,國家之間戰略性的商業競爭,脫離不了政治邏輯。

美國的政治意志強勢地在它的法律程序中得到貫徹,法國方面也坐不住了。

「自由主義」的終結

通用收購阿爾斯通案牽動了法國利益。

法蘭西自有制度,外國公司收購法國企業需要政府部門審核,不過此前僅限于軍工等領域。2014年5月15日,就在通用電氣收購阿爾斯通曝光不到一個月,法國議會緊急修改了《外商投資法》,將電力產業加入需要保護的「戰略部門」,規定外國企業收購法國電力企業需要政府部門同意。

這樣一來,通用電氣收購阿爾斯通也需要經過政府審核這一環節。

這種臨時修改法律的行為,簡直太不「自由主義」了。而且該法條的指向很明顯,媒體遂直接稱之為「阿爾斯通條款」。法國《世界報》當天的報道表示「這是自由主義的終結。」

2014年11月5日,幾經周折之後法國政府最終還是批准了收購案。但作為補充,法國政府對阿爾斯通剩下的部分持股20%,並獲得2個董事會席位,以保護好法國產業「皇冠上的明珠」。可以說,法國政府的做法雖然很不自由主義,但是有利於最終維護國家利益。

2015年9月8日,歐盟反壟斷部門批准收購案;同日,美國司法部反壟斷部門也批准了收購案,事情塵埃落定。

歐洲議會常以「政府進行經濟干預」為名,拒絕承認一些國家的市場經濟地位,不知道歐盟議員們面對法國的做法會如何自圓其說,又如何去解釋美國的這一波法律操作。

餘波未了

當然,阿爾斯通並非無辜。

美國司法部的案卷資料指出,阿爾斯通在一段比較長的時期內,在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和企業官員行賄共計7500萬美元。

此外,從美國司法部的案卷可以看出,歐洲公司的手腳非常不幹凈。從沙特到中國台灣,到處都有他們行賄的痕迹。而盯上它們的也不止美國,還有瑞士、英國等國的執法部門,許多企業也遲早會被繩之以法。

只是,皮耶魯齊的新書讓我們得以窺見事情的另一面:美國的公共權力、國家暴力,如何直接和間接地為美國企業在全世界的擴張與競爭開路。這種經濟、法律和政治的幾重協奏,本就是一體。

相對於數年前,在2019年的世界,全球化的力量還在退縮,以民族國家為單位的競爭正在加劇。美國司法部門也越來越閑不住,尋找契機,對各國企業,特別是對其構成競爭的潛在對手不斷下手。

當年收購阿爾斯通時,通用電氣承諾在法國新創造1000個工作崗位,少一個就罰款5萬歐元。2019年2月5日,法國經濟部長布努諾·拉梅爾(Bruno Le Maire)稱,通用電氣實際只創造了25個工作崗位,因此將會被罰款5000萬歐元。

以後這種事情會越來越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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