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甲車都開上街了,美國警察原來是這樣鎮壓騷亂的…

平常心

前些日子,有網友給我留言,想了解一下美國警察是如何鎮壓城市騷亂的,咳咳,要說清楚這事,咱還得從一件案子說起。

一、邁克·布朗

2014年8月9日,無風,弗格森鎮的空氣有些濕熱。

這天中午,18歲的小鎮青年邁克·布朗約了自己的哥們約翰遜,兩人商量好一起去祖母家裡,幫助年邁的老人摘些葡萄還錢。布朗身上帶了兩隻雪茄,準備在路上與好朋友一起分享這份「成人禮」。

▲ 邁克·布朗

兩個大男孩兒一路上有說有笑,打打鬧鬧,不經意間就從人行道跑到了大馬路上。這一幕被白人警官達倫·威爾遜看在眼裡,警官總感覺不是很舒服。「兩個穿帽衫的黑人,行為怪異,舉止乖張,是不是吸了毒?鎮裡的商店被搶,是不是他們幹的?抽煙的樣子好像劫匪啊!」帶着這種質疑,威爾遜把車靠路邊停下。

Freeze!威爾遜掏出了槍。

兩個年輕人一看情況不妙,拔腿就跑,「這倆人果然有問題,不然跑啥?」想到這裡,警官扣動扳機,只聽「砰、砰」兩聲,布朗應聲倒地。威爾遜來到奄奄一息的布朗身旁。他沒有搶救布朗,也沒有尋求醫療幫助,而是又補了幾槍…

二、騷亂

很快,白人警察槍殺黑人的消息傳遍了整個小鎮。

雖然鎮子上70%的居民都是黑人,但是警察局53人的編製裡,卻有50個都是白人。市長是白人,市議會7名議員中6個是白人。對於這種不公平的情況,當地居民敢怒不敢言,但沒想到連個手無寸鐵的青年都不放過,不由分說就開槍殺人。

8月10日晚上,小鎮居民自發舉行燭光悼念晚會,人們靜坐抗議活動,要求向涉事警員追究刑事責任,但當地政府和警察局沒有做出任何反應,既不承認又不辯解。要知道,這可是危機公關中的大忌。

出了任何事情,最忌諱的就是什麼都不說,因為你自己不解釋,自然會有別人來替你解釋,那些急於得到真相的群眾,便會「先入為主」的聽信最早的而非最權威的解答。

果然,一些人在燭光晚會後變得不安分了。

激進抗議者像洪水一般湧入了事發現場的街道,人們趁亂「打砸搶」,發泄自己的不滿情緒,一些抗議者砸毀了周圍的多輛警車,其中當地一個加油站被抗議者們放火燒毀;至少有12家企業被搶劫,許多商店的玻璃被打破;示威者撬起地上的磚頭向警方投擲石塊,兩名警察在事件中受輕傷,30多人被捕,騷亂一直持續到凌晨兩點才稍微平息。

8月12日,示威活動進入了一個新的高潮。

數百名抗議者聚集在縣城克萊頓,要求追究警察的刑事責任。有示威者向警察投擲瓶子,民眾模仿布朗的動作,舉起雙手高喊「不要開槍」、「沒有正義就沒有和平」等口號。

當晚,警方採用煙霧彈、閃光彈、橡皮子彈和催淚瓦斯驅散人群。CNN有攝影師拍到警方曾向一小撮示威者大喊:「過來,你個畜生,過來!」之後,警察逮捕了《華盛頓郵報》和《赫芬頓郵報》的兩名記者。半島電視台美國記者報道弗格森鎮的抗議,遭到特警用催淚瓦斯和橡皮子彈攻擊。隨後,縣特警大隊和當地警察局發表新聞稿,否認了對媒體的壓制行為。

雖然當地政府一再想把事情壓下去,但消息還是捅到了州政府和奧巴馬總統那裡,這位美國歷史上的首位黑人總統,搬出了神聖的《憲法第一修正案》,對警察的過激行為進行了批評,但並沒影響州政府採取更加激進的行動…

三、警察?軍隊!

說起來,美國政府系統性、大規模鎮壓暴亂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南北戰爭」時期。

當時的美國警察並沒有能力來平息大規模的暴亂。為什麼呢?因為美國的警察制度最早是承襲英國的,但是美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且成分複雜,什麼樣的種族都有,各種矛盾錯綜。而英國皇家警察那樣的模式,無法維持美國這麼大個國家的社會秩序,因此美軍當時身兼維持國內穩定的職責。

比如說1863年的「徵兵暴動」。暴動群眾衝擊一切公共機構,打着「反徵兵」的口號,實際上是燒殺擄掠,暴行不斷。很多黑人和愛爾蘭移民都被吊起來亂棍打死,或是點了「天燈」。最後林肯總統不得不調動海軍戰艦炮擊紐約港,用榴彈炮等重型武器攻擊暴亂人群,之後派了包括1萬名騎警部隊在內的陸軍,衝進紐約市內平亂,才強行穩定了局勢。

再比如1932年的「華盛頓慘案」。當時有2萬名一戰老兵包圍白宮,向美國政府索要撫恤金。負責維持秩序的華盛頓警察局總長格拉斯·福特被一幫老兵追着打,腦袋都被磚頭砸破了,所有的警察都失能了。最後是麥克·阿瑟和艾森豪威爾指揮陸軍坦克和騎兵部隊,衝上華盛頓的大街才平息了暴亂。

但是隨着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興起,全世界的底層人民開始覺醒,美國動用軍隊解決國內事務的政治成本越來越高。為了不讓蘇聯找到借口,美國不斷擴大警察的武裝力量。以至於美國警察的「軍事化」色彩越來越濃。

到90年代之後,美國警察承襲了美軍的「軍事工業複合體制」。他們與一些地方政客相勾結,這些人巧立名目,在議會給警察爭取各種預算,或者羅織名目繁多的新罪名、新刑罰,擴大警察執法權,以換來警察工會的大量選票支持。而警方有了錢之後,就可以向國防部門採購新的武器,來降低傷亡率,武器供應商和全國步槍協會等組織則賺的盆滿缽滿。

「9·11」事件之後,美國警察的「戰爭思維日盛」。隨着《愛國者法案》等一系列立法,進一步模糊了執法機構、諜報機構和軍事組織之間的界限。一切暴力執法只要以「國家安全」為名,就都成了對的。由此導致美國警察基金充沛,權力擴張,美國警察不再只是手持警棍、胡椒噴霧和防爆盾牌,他們採購了很多從中東戰場上退下來的軍用裝備,包括夜視儀、紅點瞄具、戰術導軌等一應俱全,甚至還有重機槍、反地雷伏擊車、武裝直升機等等。

所有這些軍事裝備,都被用於美國國內的秩序維護。因此弗格森民眾的暴亂方式雖然和100多年前沒什麼區別,但對付當地人的警察,卻不是100多年前的普通警察,而是一支准軍事化的部隊,他們的實力甚至超過了很多小國家的正規軍。

四、鎮壓

被槍殺男孩的屍檢報告出來了,一共6槍。腦袋被打穿了兩個窟窿,剩下4槍全部打在了胳膊上,足見威爾遜警官當時是想「虐殺」布朗。FBI來現場取過證了;司法部也說要進行二次屍檢;就連總統也中斷假期,返回了華盛頓…

一切看起來都那麼的正式。但示威已經持續一周,美國政府的耐心正在耗盡…

2014年8月16日,密蘇里州州長傑伊·尼克松在記者會上宣布宵禁。

「弗格森人希望他們的街道遠離恐嚇和恐懼,但過去幾天裡,它變得有點像戰場,這不能被接受」他說。隨後,州長宣布調換了一名黑人警官負責接管小鎮的「維穩」行動,防止所謂的「暴力循環」。國際特赦組織還派出了13名人權活動專家,尋求與官員會面,教導當地活動者非暴力抗爭的方法。

然而,小鎮上的人完全無視警方的宵禁令,入夜之後他們依然拒絕離開,並向警局和警察投擲燃燒彈,警方與民眾推搡,街頭槍聲四起,部分地區還有搶劫和打砸事件發生。

眼見事情不妙,州長在18日調動擁有重裝備的「國民警衛隊」進入弗格森鎮,「保護當地居民。」之後大量裝甲車開進小鎮,執法人員使用軍事裝備應對抗議者,一些人被打成重傷,上百名抗議者被警方逮捕。在國民警衛隊強大的戰鬥力面前,任何的不滿與抗議都失去了意義。

兩天之後,街上的抗議者較前幾晚大幅減少;抗議活動也在相對和平的氣氛下進行,幾乎沒有抗議者被逮捕。到了8月25日,也就是布朗下葬的日子。這一天,在布朗家人的請求之下,示威者才逐漸散去。

經過了十幾天的街頭抗爭,弗格森居民沒能戰勝國家的暴力機器。人們放棄了,他們回到家裡,把最後的希望寄托在美國的司法體制上,希望法律能給人們一個公正的答覆,然而他們等來的,確實整起事件中最荒誕的一幕。

五、大陪審團

2014年11月24日,無風,但弗格森鎮的空氣已經不再濕熱。

經過了三個多月的調查,檢察官邁克·庫洛克在今天深夜宣布了整個美國都在翹首等待的結果。負責非裔青年布朗被白人警察威爾遜槍殺一案的大陪審團最終認定:「不存在可以對威爾遜警官提出起訴的任何可能理由」。

隨着上述決定從檢察官口中被宣布,身處集會現場的布朗的父母失聲痛哭,美國的司法制度沒能給他們的兒子一個公平的判決。

明明證據確鑿,為什麼就是不能起訴呢?

他們給出的理由是,按照密蘇里州的法律,「只要警察在執法時感到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就可以使用致命的暴力。」

警方給出的證詞是威爾遜警官從警五年,在此期間沒有任何的不良記錄。事發時,邁克·布朗當時正在襲警,妄圖搶奪警察的手槍,因此威爾遜警官不得不開槍射擊,由於中槍部位均是從正面打入,因此不能說是警察從布朗的背後下手,況且當地剛剛發生了一起搶劫案,警察有理由相信體格壯碩的布朗會對其造成威脅。

儘管威爾遜從看到布朗,到將其擊斃,中間只花了一分多鐘時間。但大陪審團更傾向於認定,威爾遜警官當時的確感到生命受到威脅。

其實大陪審團能做出這樣的審判,我個人並不感到意外。

美國刑法對警察保護有加,自1995年以來,美國司法部門已經拒絕了13000多件對警察提起的指控,很少有警察因為致命的槍擊事件而受到法律制裁。非裔美國人受到警察槍擊的概率是白人的18倍,但是只有不到五分之一的涉事警察被公開身份,而受到起訴的更是少之又少。可以說,在司法上偏袒警察幾乎是美國的一個「政治正確」,尤其是當白人警察槍殺黑人時最為明顯。

美國雖然是一個多種族融合的國家,但實際上是以白人為主,佔64%,黑人佔12.6%。

美國監獄至今仍然監禁着全世界最多的犯人,高達230萬之巨,每3個美國黑人中就有一人正在服刑。就拿弗格森來說,全鎮貧困率是22%,比全州水平高出7%。他們沒有類似中國政府的扶貧項目,也沒有“五十六個民族”是一家的文化傳統,有的只是白人警察冷冰冰的槍口。

當然了,儘管美國司法對黑人有天然的不公平,但卻並不妨礙其標榜自己是全世界最健全、最合理的司法體系。

威爾遜警官雖然沒有遭到司法的審判,但還是迫於壓力選擇了辭職,一些支持他的白人種族主義者聲稱他遭到了迫害,還為他募捐了50萬美元。

想不到,槍殺黑人不僅不用坐牢,還一夜之間成了有錢人,可見美國社會的畸形程度多麼嚴重。同時,由於不用付出代價,威爾遜在事後接受採訪時竟揚言到,如果再來一次還會選擇開槍。

最終,聯合國也看不下去了,譴責了美國警察濫用暴力,但美國政府以「內政」為由,拒絕了聯合國的譴責聲明。

而美國媒體也一如既往的給警察洗地,尤其是一些右翼媒體,他們報道弗格森小鎮暴動時,故意進行歪曲報道,避開美國警察的濫殺無辜,而是將其描繪為「全球化的犧牲品」,聲稱居民騷亂的根源是因為當地工廠遷往了中國,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就這樣,過了一段時間,一切又都恢復了平靜…

六、尾聲

警察,是一個國家用以維護階級統治和社會秩序的暴力機關。全世界各國的警察,都有維護社會穩定的最基本職責。隨着人類文明的進步,以及西方人權思想的傳播,警察鎮壓不法的暴徒,往往會被戴上「反民主,反人權」的大帽子,甚至會被一些居心不良的政治勢力污名化,稱之為「黑警」。

由於西方長期在意識形態領域中佔領高地,且掌握國際話語權,因此對於一些非西方國家和地區來說,在大規模的暴亂中使用警力變得慎之又慎,甚至警方成了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弱勢群體,變相助長了黑惡勢力的滋生,使其敢於進一步公然挑戰國家的底線。

而作為「民主燈塔」的美利堅合眾國,在指責別國警察合法維護秩序穩定的時候,往往能噴的口沫橫飛、慷慨激昂,彷彿全世界只有它最文明、最良善,別人都是野蠻落後、不民主。可一旦其內部出現了治理危機,美國政府馬上就換了一副嘴臉,毫不含糊的出動大批軍警鎮壓手無寸鐵的美國人民,絲毫不會手軟。

同樣是平息暴亂,美國警察即便事先理虧,但在行動過程中依然理直氣壯,不會產生其他國家那樣的「思想負擔」。試想,如果在美國這樣一個各種矛盾錯綜複雜、人人持槍的社會裡,沒有一個強硬的執法系統,那麼美國可能早就內戰無數次、分裂無數次了,所以美國警察實際上扮演了一個矛盾體,一方面他製造了許多社會矛盾,另一方面他也平息了許多的社會矛盾。

誠然,美國警察的暴力執法過於極端,不值得學習。

可是在一些失去理性、打砸搶燒、甚至打算分裂國家的暴徒面前,警察必須硬起來,堅守自己的職責,嚴正執法,讓那些圖謀不軌的人永不得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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