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立咗都冇用?

聶廣男

面對香港社會無日無之嘅暴力事件,依家關於訂立《禁蒙面法》討論日趨熱烈,唔少市民亦都開始表態支持。但一班盲反派政客喺呢件事上面嘅態度,唔使廣男多講大家都了解得七七八八啦,就好似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咁,廣男今日見到佢又對《禁蒙面法》發表咗一番「見解」,一時批評呢啲係「旁門左道」,一時又質疑「如果千千萬萬香港人蒙面又點禁止」等等。廣男就覺得,楊岳橋所言根本都係歪理,而且本身係律師嘅佢,仲好似對法例嘅作用冇乜信心咁喎。

法例中的「防」與「止」

雖然依家香港會如何推進訂立《禁蒙面法》仲係未知數,但相信楊岳橋作為律師都會認同一點,就係法例原意一個好重要嘅理念在於一個「防」字;並唔係話好多人都做緊違法嘅事就唔使立法、或者「立咗都無用」。舉個好簡單嘅例子,依家好多人都亂過馬路、唔睇紅綠燈,但咁又係咪等於唔需要訂立一條禁止行人亂過馬路嘅法例呢?如果咁都得,相信楊岳橋都會覺得唔合理、講唔通啦。

有咗「防」之後,大家仲要明白,法例嘅另一個重要理念係一個「止」字。呢樣嘢亦都容易理解,如果淨系一班暴徒四處違法作亂,咁唔使講,警方梗係要依法辦事啦;但唔好忘記,依家參加遊行示威嘅,仲有好多係和理非嘅市民,佢哋和平表達訴求,根本唔需要、亦都唔會蒙面戴口罩。所以大家要睇到一點,訂立《禁蒙面法》嘅一個重要作用,正正係可以識別一啲極端暴力嘅示威者,將佢哋與和平市民區分開,到時警方依法辦事、止暴制亂就容易好多,亦都有效好多。

人哋得,香港就唔得?

廣男相信,對於大多數和平理性嘅市民嚟講,當佢哋知道有《禁蒙面法》之後,基本上都唔會再參與一啲逾越法律嘅行為,起碼多咗一條清晰嘅界線、知道乜野係「可為與不可為」;但對於果班目無法紀嘅暴徒嚟講,除咗佢哋本身可能已經涉嫌「非法集結」或者「暴動罪」之外,如果有埋《禁蒙面法》,大可起到「罪加一等」嘅阻嚇作用。廣男都係果句,任何合法表達訴求都冇問題,但無論何種理念都唔絕對可以挑戰法治!

至於楊岳橋將訂立《禁蒙面法》扯到「人權」問題上,廣男又要請大家睇下,美國好多州份、以及發生「黃背心示威」嘅法國都有訂立類似法例,又唔見啲盲反派出句聲話「違反人權」?廣男淨系想問一句:點解人哋得、香港就唔得呢?楊岳橋之流係咪咁信唔過香港法治精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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