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最大的欺詐?

相信有很多讀者跟我一樣,都感到非常鬱悶。明明沒有發生過的事,有些人就總是要無中生有,明顯就是想謊言說一百遍當做真。這就如邪教法輪功,每日散播活摘器官的假消息,沒有辦法可以阻止。然後,泛民也不斷自製假新聞。最著名的林子健事件,已證實是自編自導自演,但對社會的傷害已無法修補。事件過後,傳媒有沒有追擊民主黨,要求交代和道歉?完全沒有。未被證實前便當成真,證實是假後也可以沒有懲罰。

現在,某報也同樣邪教式發放假新聞。原先說警察強姦,然後是輪姦,到今天變了姦殺,謠言升級。最可笑的是,連半點證據也拿不到出來,然後就傳是毀尸滅跡、殺人滅口。既然是滅跡了,那些「高智商」的記者,如何得悉事件?總有些蛛絲馬跡能提出來吧?太子事件更好笑。拿不出證據,竟然找靈媒出來說有鬼。扭傷腳變成斷頸死,世間之荒謬莫過於此。泛民自己把死亡數字改了數次,三個、六個、七個,總之甚麽都是他們說了算。但最神奇和令人沮喪的,是仍有人繼續當事實般散播那些假消息,未審先判。網上便流傳一個笑話。如果真有六人死亡,然後那六人的親朋也被滅跡,然後親朋的親朋也被滅跡,那要殺多少人呢?如果真的可以殺人滅跡,相信首批被滅跡的,肯定是泛民政棍。

他們為了打倒他們認定的敵人,無所不用其極,可以說是喪心病狂。惡意中傷,顛倒是非,令人想起《九品芝麻官》的荒唐情節。不識字且已自宮的來福,竟稱戚秦氏欣賞其文采與之通姦。包龍星拿了《靜夜思》給來福讀,來福以為是情詩照讀,因而被識破是文盲。有偽證還容易識破,但無中生有的指控,如何澄清?

爆眼女事件,當初聲稱是警方布袋彈所致。但有一點常識的人,便知道布袋彈之所以稱為低致命武器,主因是沒有穿透力,而其射程最多只在15米內。傳媒消息稱爆眼女面骨碎裂。沒有穿透力的布袋彈,竟能打破3M眼罩導致女子面骨碎裂?同時,如果是在15米內發生,傳媒為何拍不到開槍警員的蹤影?有人試圖用3M的測試影片來證明彈珠不能射穿眼罩。但那個測試是1/4 吋鋼珠以時速164公里撞擊護目鏡,影片所見護目鏡已有受損痕跡,而運動型彈弓最高時速可達270公里。到警方拿法庭手令索取醫療報告,爆眼女一方反而要禁止索取。如果確實是警方造成,泛民和黑衣人肯定第一時間便開記者招待會,還會像現在般要遮遮掩掩嗎?

到太子地鐵站假「死人」事件。當初一個未經證實、連原告也沒有的謠言,傳媒不單沒有主動查證,還協助散播和放大。到消防澄清了,傳媒、政棍還死咬不放,試圖透過質疑消防,來引導和強化其信眾的「懷疑」。他們能交代一下消息來源嗎?他們為何不去追問那個聲稱死了六個人的民主黨社區主任,反而只不斷追問警方?當年有很多人批評亞視誤報江澤民死訊,現在這個太子事件不也更為可笑?那些所謂傳媒,只要有一個所謂指控,便不斷重複地攻擊。我不知道,他們是為市民服務的傳媒,還是為革命黨服務的革命成員?

最後想說,現在最大的欺詐,就是那些甚麽市民表達「訴求」和「政見」。那些發言的並非平民,而那些言論既不是訴求,也不是政見,而是赤裸裸的煽動仇恨和叛亂。除了這個荒謬且反智的香港,我從不曾聽聞,有一個地方可以自由到任由這樣的事情發生,發言者還聲稱自己在爭取可能失去的自由。這是我覺得最鬱悶的地方。■

來源:時聞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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