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中學一名中五生在一場衝突中襲警被警員開槍射傷,事後有意見認為該學生雖受槍傷,但其身份亦是一名「暴徒」,校方應從嚴處理;但無論是該校校長以至校董會,都不願意嚴肅處理該學生,該校校董會甚至宣稱涉事學生是學校一分子,「絕不會離他而去」,又承諾不會開除其學籍。是否要開除涉事學生學歷,當然可以討論,但校方對於學生成為「暴徒」,還表示「不離他而去」,是甚麼意思?這不怕會鼓勵暴力?
教育就是要教!
必須強調,無論是教師以至校長,從事教育工作,就是要「教」!學校出了「暴徒」(或可形容為激進示威者),校方第一件事,應該是「保護」學生,還是借此與暴力割席,以作警剔呢?若給予筆者選擇,答案肯定是後者,但如今校方稱「不離涉事生而去」云云,客觀效果就是告訴他人,如果有學生涉嫌違法甚至襲警,學校還是會與他「同行」;而校方一方面稱要譴責暴力,但一方面又要保護涉嫌違法、用暴力的學生,做法更是自相矛盾!尤其甚者,警察受襲自衛而開槍或者警察因暴亂而執法,涉事學校校董會還稱「警察違規及越權的暴力,都必須予以譴責」,這是甚麼道理呢?為甚麼不譴責違法暴徒呢?
在今次何傳耀學生疑參與暴動、襲警一事,以至近期政治不斷入侵校園的事件,筆者認為教育局亦要負起相當大責任。政治入侵校園,在近月是人所共知的事情,教育局有做過甚麼嗎?看見仇警教師賴得鐘以及戴健暉,教育局不嚴肅處理,之後有教師在工作紙上稱「警黑勾結」,又不見教育局嚴正處理,直至近日政府引用《緊急法》為《禁蒙面法》立法,教育局才跟隨並發出指引,提醒不准學生在校「蒙面」。要等到有《禁蒙面法》教育局才「行動」,教育局是否太軟弱,該局局長楊潤雄又是否太過避事呢?
教育局不能再「隻眼開 隻眼閉」
退一步講,既然《禁蒙面法》已立法,又當教育局已經「清楚」看到政治入侵校園的弊端,不知道楊潤雄以至教育局相關官員,會否願意嚴格執行指引呢?會否嚴客督促學校,叫停欲違法的學生呢?除了中、小學,大學校園幾近成為暴徒「溫床」,教育局又有甚麼措施防止大學生在校園以至社會作惡?還是又要等到「出事」,才嘆慢板地處理事件?
除了教育局,筆者在此亦想指出,大學成為「暴徒」、激進示威者溫床,大學校長、教職員也不能獨善其身,以大學生有「獨立思考」為擋箭牌,對學生以至教職員的不當行為「避而不見」,例如之前有浸大學生破壞校園、打爛校長室設施、粗口辱罵教師,浸大會嚴肅處理嗎?因違法佔領一案罪成、被判囚的邵家臻已經出獄,浸大是否拒絕繼續聘用此等違法政客?又或者,中大學生為抗議而破壞大學行政樓,甚至企上枱向校長撒溪錢,中大又可以不了了之?沒有處分,只有縱容的教育,肯定就會縱出更多極端學生、教職員,如果大學校長們有承擔,就應該勇敢譴責暴力,嚴肅處理違規違法學生,重建校園秩序。
不放棄學生 也不能放棄原則
值得一提的是,筆者留意到有教育工作者認同何傳耀中學處理涉嫌違法學生的手法,因為他們認為教的本質,不是有事就放棄學生,而是要教導、引導好學生;筆者不反對有關說法,但教的特質,就是要向學生說清楚是非黑白對錯,包括直接指出學生的錯誤,否則只一味「支持」學生,縱容激進行為,學生以至其他年輕人,自然就更加有恃無恐,屆時才想到要教導學生?難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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