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暴徒密謀炸警察總部 港需防獨狼式恐怖主義

長安街知事

27歲中學實驗室助理被押回學校搜證

香港警方14日拘捕三名涉嫌測試引爆自製遙控炸彈的男子,包括一名27歲的中學實驗室助理、一名27歲無業男子和一名40歲電器技工。

疑犯原本將灣仔警察總部作為炸彈襲擊的目標之一,並計劃在遊行集會時使用遙控炸彈。

檢獲的遙控發射器(右)及接收器

據介紹,三名嫌犯本非朋友關係,因共同參加示威活動而認識結夥。

警方相信三人曾參與過屯門和九龍的騷亂並相識,其後通過社交平台聯絡並組成團伙。有人利用其他人的個人技能,合謀製造遙控炸彈,並分段試驗遙控靈敏度和爆炸威力,從中不斷改善爆炸功能,計劃在日後的遊行集會中,以更大劑量的炸藥引爆。

三人中,27歲無業男子被懷疑是案件的主導者,而27歲中學實驗室助理負責技術支持和炸藥配方,40歲的電器技工負責裝嵌電子裝置。

目前,警方正調查遙控爆炸裝置的爆炸品及裝置來源,不排除與被捕者的職業有關。

此前,警方接獲「有人計劃試爆炸彈」的線報,獲悉有人準備在屯門試爆遙控炸彈。大批探員於14日早10時許在屯門環保園對開的小冷水路埋伏,發現3名男子走上一處偏僻山腰,其間發出一聲巨響,此後警方採取行動將三人拘捕。

疑犯試爆的小冷水路

爆炸測試時,現場無其他人經過,事件中無人受傷。

由於炸彈已經引爆,故未知其類型及炸藥種類,警方需進一步調查,包括化驗從爆炸現場檢走的碎片和土壤、按專家分析爆炸過後的燒焦痕迹來判斷爆炸裝置的威力等。

此前在旺角及灣仔華仁書院曾發生兩起爆炸案,均為使用手機引爆。而此次發現的引爆炸彈裝置為灰色遙控器,與此前兩案裝置的原理並不相似,不排除犯案者來自不同團伙。這也反映一些暴徒紛紛研製、製造、引爆炸彈的風氣盛行。

14日晚18時許,警察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和爆炸品處理課的人員,將27歲疑犯(中學實驗室助理)帶到屯門聖公會聖西門呂明才中學4層搜查,4層正是該校實驗室所在樓層。警方炸彈處理車輛也駛達現場。

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在校內翻查了相關物品,以了解是否有化學品被擅取。

約19時,警方將疑犯帶離學校,押返警署扣查,並檢走一台電腦主機調查。

O記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被捕三名男子涉嫌14日在屯門小冷水路一偏僻位置進行爆炸試驗,現場發現了爆炸品、遙控裝置及盾、防彈衣、防毒面具等防禦裝備。

他指出,案中測試的爆炸品數量不多,根據情報相信試爆目的是為改善裝置爆炸能力,日後在集會遊行中用作襲擊,情況令人擔心。

近期,香港多區多次發現化學品及爆炸品。香港警方14日在社交網站發文指出,本月8日在不同地方檢獲真槍、過百發子彈和大量攻擊性武器;本月9日,警方於灣仔區某學校外檢獲兩個土製炸彈;本月10日,警方再檢獲一支仿製槍械。

警方指出,若危險武器一旦在鬧市中被使用或引爆,絕對會嚴重威脅無辜市民的生命及財產安全,因此呼籲市民向暴力說「不」。同時警方提醒,任何人藏有或使用危險武器,都屬非常嚴重罪行,切勿以身試法。

《香港法例》第200章列明,擁有爆炸品最高可被判監14年,而「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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