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裁判官何俊堯調職事件引來的爭議,司法機構在前日作出了回應,指出司法機構確實收到很多涉及何官的投訴,現正「按既定機制」處理,又強調何官最新的調動是因應正常運作需要而作出,與近期投訴無關。司法機構這些回應,大家收貨嗎?
「按既定機制處理」是指甚麼呢?這個回應明顯是官僚架構有講等於無講的Hea答做法。立法會議員葛佩帆及周浩鼎上月中去信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要求嚴肅跟進何官判案涉及裁決不公,涉案共八案,不是一個小數目,也是高度政治化的事件,司法機構以按本子辦事的說法去處理何官的投訴,具有說服力嗎?
要答上述這個問題,可以用另一宗涉及法院相關的事件作參考。今年四月底,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處理將軍澳連儂隧道的傷人案,在判詞中形容案中傷人的男導遊「情操高尚」,因此引起社會爭議,其後三宗原定由郭官審理的反修例相關案件,改由其他法官處理。馬道立在事隔一個月後,發表聲明指出法官及司法人員絕不可偏頗,也要避免就社會中具爭議或可能訴諸法院的議題,非必要地在公開場合包括於判辭中發表任何意見,尤其是任何一種政見,否則有機會損害法院不偏不倚的形象。馬道立這個聲明,應該就是說明了法官們要守的準則,然而這個準則,何官有跟從嗎?當然沒有!何官被投訴的其中一件案件,是「香港眾志」三名成員去年在《國歌法》公聽會內抗議,被何官裁定未有遵守秩序罪名成立,但僅罰款一千元。何官更稱三人是「未來社會棟樑」,着他們應留「有用之軀」。何官這種評論是否表達了他的政見?有沒有偏幫三名眾志成員?這宗案的判決在今年六月中,發生於馬道立發表聲明之後不足三個星期內的時間,何官是否把馬道立的聲明當作耳邊風?
郭官替罪成的被告說話,一個月內即被馬道立照肺,但同樣替罪成的被告說話的何官,不但沒有照肺,還得到曲線被升職的調職安排,每月可多拿至少六萬元的薪金,道理何在?郭官與何官的分別是郭官開腔支持的是一個襲擊反修例相關人士的被告,而何官開腔支持的是眾志成員,是反修例抗議的中堅分子。這個分別是否是馬道立處理不一的原因?馬道立如何解釋呢?
馬道立要求同僚不要損害法院不偏不倚的形象,但他在處理郭官和何官兩宗事例中,有沒有雙重標準呢?近來有人提議現在是時候要改革香港的法院,這種要求帶出了一個問題,香港任何一個行政機關、部門都有監察機構,但我們的法院有誰監察?有監察機構嗎?還是香港法院獨大,已成獨立王國?這是非常值得探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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