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放棄疫苗專利?我信你個鬼!

烏鴉校尉

五一長假的最後一天,美國貿易代表戴琪(Katherine Tai)在一份聲明中宣布了美國政府的一個重要決定:美國將支持放棄新冠肺炎疫苗的知識產權專利。

什麼意思呢?就是你可以山寨我的疫苗,我不能告你;同理,我山寨你的疫苗,你也別告我,大家互相抄作業,豈不美哉?

戴琪在聲明中稱,「這是一場全球性的健康危機,新冠疫情的特殊情況要求採取特殊措施。美國政府堅決相信知識產權保護,但為結束疫情,支持放棄對新冠疫苗的那些知識產權保護」。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聲明 圖自戴琪推特賬號

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譚德塞稱讚美國的決定是「抗擊新冠病毒的一個里程碑」,反映了美國在結束疫情鬥爭中的「道德領導」(moral leadership)。

「美國抗疫主力,中國游而不擊」這笑話好像要成真了……

然而這事沒那麼簡單。仔細一看人家的用詞:將支持放棄新冠肺炎疫苗的知識產權專利。

好傢夥,連「呼籲」都沒捨得用,疫苗知識產權專利本來就在各大藥廠手裡,你美國政府支持不支持重要嗎?你支持也好,反對也罷,人家藥廠會因為你的態度就放棄疫苗專利?一分錢不花動動嘴皮子就成為全球抗疫領導者了?

其實,要想和世界各國分享疫苗技術,豁免專利就行。去年10月份,印度和南非等數十個發展中國家就率先提議在全球範圍內豁免新冠疫苗專利,但美國可是斷然拒絕的。

或者還可以敞開了向全球供應,我國去年就已經向全球宣布中國國產的新冠疫苗將作為全球公共產品向全球敞開供應,目前已經累計向全球提供了1億劑次的疫苗,這不比一個「宣布支持放棄」疫苗專利強?

況且,全球有疫苗生產能力的不還是那幾個國家嗎?

以輝瑞公司為例,該公司的疫苗需要來自19個國家,80家供應商的280種要素,以及高度專業化的設備和人員。沒有相關研發公司的幫助,旁人很難複製這門技術,世界範圍內具備生產能力的廠家屈指可數。

這就好比NASA把火星車的設計圖紙甩給墨西哥,墨西哥就能造出來火星車嗎?專利不是門檻,技術和生產能力才是門檻。

而且,美國這番表態,到底是要向世界敞開自家大門,還是逼他人向自己敞開大門,那還說不好呢。

因為美國在專利這塊的黑歷史,實在是太多了,堪稱世界上最大的「專利白嫖怪」。

1

美國的專利抄襲,最早可以追溯到珍妮紡紗機,沒錯,就是英國第一次工業革命時期的代表性發明——珍妮紡紗機。

眾所周知,美國本是大英帝國的北美殖民地,而在經濟上,也是英國經濟的附庸。英國阻擋不了美國的政治獨立,但還想掐着美國經濟的咽喉。

為了避免美國的「經濟獨立」,防止北美本土工業成為自己的競爭對手,英國一直像防賊一樣防着美國。

為維護自己的技術優勢,英國將珍妮紡紗機等一系列適合工業生產的機器列為“高技術產品”,對北美實行技術封鎖。

當珍妮紡紗機在英國遍地開花的時候,美國還普遍是以手搖織布機為主的家庭小作坊,父子倆的技術水平有明顯代差。當英國已經成為工業國時,美國還是個大農業國。

如果不儘快迎頭趕上,美國與英國的差距只會越來越大,而英國是擺明了不給好臉。怎麼辦?美國這時候就展現出了與生俱來的天賦:抄襲。

英國防美國,不可謂不嚴密。為防止工業技術外泄,英國政府甚至對民眾移居美國採取大量限制措施,比如限制航船所載移民數量,明確禁止工匠移民美洲等。

從1795年起,外國船主被要求向英國提交乘客名冊,提供他們的年齡、職業、國籍等相關信息。向美國移民的工匠和製造業主一經發現即予逮捕,前者往往被剝奪公民權和財產,後者則被罰款和送進監獄。

為了防止技術泄密,英國人極少同意外國人參觀本土的棉花加工設備,並將盜竊蒸汽紡織機器設計圖紙定為嚴重的犯罪行為。

工業革命時期的英國紡織廠

今天的美國怎麼封鎖中國,當年的英國就怎麼封鎖美國。但相比於被封鎖後苦哈哈地搞自研的中國人,當年的美國人想的是:那多麻煩?把這力氣放在「偷」上面他不香嗎。

1793年,美國頒布專利法,推出了為來自英國的技術創業者量身定做的「一條龍」服務:

英國人來了美國,只要經過一個小小的入籍宣誓,就可以直接變更為美國籍,然後就可以在美國申請專利(根據1793年專利法,這個技術不需要是新的,哪怕就是剽竊已有技術都行),獲得聯邦政府保護的壟斷專利權。

更絕的是,《1793年專利法》明確了專利的授予對象只能是美國人,這是前所未有的保護主義政策,連人帶技術一起「偷」。

英國人當時就不樂意了,多次向美國政府提出抗議。美方則以每次讓步一點點的拖延戰術回應:

1800年允許外國人獲得專利,但是要滿足在美居住兩年並同意宣誓加入美國籍的苛刻條件。換句話說你可以現在不是美國人,但你必須答應以後得當美國人。

《1836年專利法》改為在申請費上的歧視,美國人每件300美元申請費,英國人500美元,其他外國人400美元。這,就是「市場經濟」……

雖然當時的美國跟大英相比就是大農村,但有錢能使鬼推磨。

美國政府為了發展工業,還有很多具體措施,比如鼓勵出售技術秘密的獎金系統。一個英國工人來到美國,收入可以翻十倍、幾十倍,無產階級搖身一變就成了中產,在英國當工人還是去美國做地主,這不難選吧?

由於開出的條件實在是太優惠,太有誘惑力了,英國的技術工人、工程師乃至一些中小製造業主,就是冒着坐牢的風險也值得搏一搏。在高額誘惑面前,許多技術工人聞風而動,有些甚至藏身木桶偷渡漂洋追尋「美國夢」。

這部專利法中還首次提到了「現有技術」的概念,以及「在先發明」和「改進發明」的概念,在世界專利史上是一次重要改進。

美國專利證書

打個比方,你英國不是有「珍妮紡紗機」嘛,還申請了專利,我美國就在你這個的基礎上做個改進款的「湯姆紡紗機」,加個輪子啊,減塊木板啊,然後就拿着這個「湯姆紡織機」在美國申請專利,這就是「改進發明」,相對應的,用來做參考的那款「珍妮紡紗機」就是「在先發明」。

有人說這不就是赤裸裸地抄襲?

怎麼可能是抄襲?湯姆紡織機和珍妮紡織機連名字都不一樣怎麼可能是抄襲呢?讀書人(指美國訟棍律師)的事兒能叫抄嗎?

1793年專利法特地把專利權授予程序從審查制改為了註冊制,行政機構不再做實質審查,對專利有效性等爭議處理,交由法院審理決定,為專利權的司法專業化打開了大門,普通法系統正式介入了專利領域。

在美利堅的土地上和美國訟棍打官司,誰能打贏?

美國專利及商標局標誌

這只是在明面上的耍無賴,美國政府還派出了上千名商業間諜,在英國形成龐大的間諜網絡,到處偷竊機器圖紙、招募技術人才,為英國技工偷渡到美國提供各種便利。

這些偷渡美國的英國技工就包括薩繆爾·斯萊特,為美國的工業化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斯萊特在英國時,在一個名為斯科拉特的企業主開的紡織工廠里當學徒。斯科拉特只是英國眾多紡織廠老闆之一,沒什麼特別,但他的一個合伙人很厲害:理查德·阿克賴特。

理查德·阿克賴特

阿克賴特於1768年發明水力紡紗機,並於第二年建立了最早使用機器的水力紡紗廠。以後,他又對水力紡紗機作了一些改進,並於1790年將蒸汽機引進到合夥開辦的工廠中。

可以這麼說:斯科拉特工廠的紡織技術代表了當時英國乃至全世界的最高水平。

1789年的一天,斯萊特偶然翻閱德比郡的地方報紙,意外看到了一則美國重金招聘紡織技師的廣告,賞金為100英鎊。這在當時是一大筆錢(當時童工一天的工資是1便士)。斯萊特當即下定決心,去美國去開闢自己人生的新天地。

他用報紙廣告上留下的聯絡方式找到了一名聯絡人。這個聯絡人,其實就是美國政府派出的千百個商業間諜中的一個。在間諜的幫助下,斯萊特改名換姓、喬裝打扮,逃過了英國當局的出境監察,偷偷溜上開往費城的輪船來到美國,輾轉來到羅得島。

1790年,在一位鐵匠的幫助下,斯萊特憑着驚人的記憶和機械製造技能,複製出了英國的阿克萊特紡織機。1793年,斯萊特和他的合伙人在羅得島上建起了美國第一座裝有阿克萊特紡織機的工廠,這也是美國第一家棉紡織廠。

傑斐遜親自審核批准了斯萊特的紡織機專利,專利證書上蓋着美國國璽——用璽費三美元,這是《1790年專利法》規定的專利費用之一。這是美國式的莊嚴,美國式的務實與精明。

美國就是採用這種上不得檯面的方式,偷竊了英國的先進技術,打造了自己的工業基礎。

到了1808年,美國的專利授權達到238件,已經是英國的兩倍。再也無人懷疑1808年的美國是一個前景美好、充滿希望的國家。不過,距離美利堅時代的到來,還要等上一百多年。

2

靠着不間斷地從全球各地偷專利偷技術,到了19世紀末,建國才百餘年的美國已經成長為當時世界上頭號經濟強國。

但是,此時的美國有一個巨大的軟肋:和經濟實力不相匹配的軍事實力。

由於美國遠在北美大陸,和亞歐大陸相隔甚遠,而環顧美洲,大多數國家不是殖民地就是前殖民地,跟臭棋簍子下棋的結果就是,美國在建國的第一個一百年,重經濟輕軍事,軍事水平與當時的歐洲列強明顯不在一個檔次上。

就拿美西戰爭來說吧,1898年,世界經濟新貴美國向衰落的老牌強國西班牙王國宣戰,一舉奪取古巴、菲律賓等殖民地。

但是,這場勝利讓美國人大受刺激,為什麼呢?贏得實在是太「慘」了。

美國大兵手裡的克雷格·約根森式步槍,還在用老掉牙的五發旋轉彈倉,根本不是西班牙人使用的德國造毛瑟M93步槍的對手,無論射程還是命中精度都落於下風。

在古巴聖胡安山的戰鬥中,750名裝備毛瑟槍的西班牙正規軍,憑藉射程和射速的優勢,硬抗15000名美軍,並在短時間之內造成超過1400名美軍傷亡,連後來的美國總統西奧多·羅斯福也差點送了命。

這還是在美洲主場,如果拉到歐洲大陸開戰,後果不堪設想,恐怕衰落的西班牙都能手撕了美國。

如何才能迅速提高自身裝備水平,從經濟大國進化成軍事強國呢?美國又想起了自己的傳統藝能:抄。

美西戰爭一結束,多家美國軍火商紛紛找到德國毛瑟公司,希望購買當時最先進的毛瑟M1898式步槍的專利,或者乾脆合作生產美軍專用步槍。

沒想到毛瑟公司感覺「奇貨可居」,從最初可以談技術轉讓,到後來乾脆不談設計圖紙轉賣,只肯提供最基本的工程樣圖和驗收樣板,而且要求美國每造一支槍,都得給毛瑟一筆專利費。

白頭鷹這下可怒了:不就一桿破槍嗎?珍妮紡紗機我能山寨出來,毛瑟槍一樣能山寨出來!

說幹就幹,美國春田兵工廠很快搞到毛瑟M1898式步槍的樣品,接着又花重金挖到幾名德籍高級技師協助,經過一年多的摸索,終於按照美國軍用標準推出7.62毫米口徑的彈倉式步槍,這就是日後大名鼎鼎的M1903步槍:

德國人一看不幹了:這也太不要臉了,這幾乎就是1:1複製啊。美國人則一口否認,咬定這是擁有百分百自主知識產權的「本土軍工傑作」。

搞笑的是,1914年一戰爆發前,美軍試圖提升M1903步槍的遠射精度,挑來挑去還是覺得德國產的瞄準鏡不錯,可當對方公司索要配套步槍的尺寸數據時,美軍回答居然是「本槍與貴國毛瑟步槍尺寸結構雷同,瞄準鏡按既有規格生產即可」,什麼樣的產品能雷同到連尺寸數據都分毫不差的?

和毛瑟槍一樣,曾暢銷世界的瑞典高炮也難逃美國剽竊。

二戰爆發前的1932年,博福斯公司為瑞典海軍設計出40毫米M32艦載型高炮,兩年後,又以它為藍本推出適合陸軍裝備的M34牽引式40毫米野戰高炮。這兩種性能優異的高炮剛一問世,就引起各國軍方的密切關注。

1938年,美國陸軍派出代表團前往斯德哥爾摩,試圖採購M34型高炮,但博福斯的開價超出美方底價10倍,遠遠突破美陸軍預算。

轉眼到了1940年,世界局勢動蕩,眼見部隊急需裝備,想換裝備又不捨得花錢的美國又幹起了老本行,管他什麼專利不專利的,美國優先,直接命令國內公司着手仿製。

更可氣的是,美國不僅造了自己用,還大規模生產賣給別國,大發戰爭財。到二戰結束時,美國產的正宗瑞典博福斯高炮已經成為大多數盟軍戰艦的標準防空武器了。

美國軍方和博福斯公司為此打起長期的商業官司,美國方面自然也無法取得特許生產權。直到1957年,受冷戰的影響,害怕蘇聯軍事威脅的瑞典才不得不做出讓步,美國僅以區區10萬美元的補償,終結了和博福斯公司的長期糾紛,並且最終獲得特許生產權。

嘗到甜頭的美國已經上癮了:把全球先進武器抄個遍,想不當世界第一軍事強國都難。

所以在戰後,已然躍居世界老大的美國仍然不停止自己無恥的抄襲行為,沒有戰時緊急需要,就是為了抄而抄,抄襲別人家先進武器簡直成了生理需求。

比如冷戰期間,美國盯上了北約夥伴中裝甲車輛研製能力最強的西德,借口共同抵禦蘇聯坦克洪流的威脅,以近乎無賴的「搶婚」方式把兩國新式坦克計劃合併在一塊,弄出《MBT-70坦克聯合發展計劃》。

最終沒能實現量產的MBT-70坦克

德國人為該坦克傾注了無數心血,諸如自動化火控系統、大口徑高初速滑膛炮、新型增壓柴油機、液氣懸挂系統等當今主戰坦克必備的幾件「寶物」都是他們在MBT-70項目上取得率先突破。

而美國通過合作挖到西德的技術機密後,突然撕毀協議,單獨研發自己的M1「艾布拉姆斯」系列坦克去了,真可以說是連一點臉都不要了。

3

時至今日,美國早已成為全球知識產權的「超級大國」,中興、華為、TIKTOK,一家又一家中企在美國遭遇制裁、調查、罰款,而專利大棒總是最常見的「欲加之罪」,百試不爽。

但如今在專利上如此「富裕」的美國,其實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抄襲的「優良傳統」仍在傳承,只不過是從明火執仗的豪奪變成了規則掩蓋下的巧取。

美國官方,不再親自出馬,而是由本土企業操刀,在美國專利體系的庇護下,肆無忌憚地抄襲別人的專利。

玩具巨頭樂高在美國也逃不過被抄襲的命運。

樂高在美國的專利一過期,美國企業就開始抄襲樂高,而且抄得一模一樣。1984年,一家美國公司Tyco Super Bloks開始在美國市場推出樂高的競品,而且打出的廣告極具挑釁性。在廣告中,Tyco明確以抄襲為「賣點」,宣布他們的產品與樂高一模一樣,可以相互兼容,只是價格要便宜得多。

此後,美國許多玩具廠商都開始抄襲樂高,如今在美國市場上可以買到許多與樂高近似的玩具,除了Tyco之外,還有Tente,Loc Blocs,American Bricks等。他們都活得好好的,並且與樂高形成了差異化競爭。

而樂高毫無辦法,因為在美國,這種抄襲根本就不算抄襲,人家就在侵權的邊界遊走,但就是不構成侵權,氣人不氣人?

還有扎克伯格的Facebook抄襲tiktok推出的短視頻應用lasso,兩款軟件幾乎做到了像素級抄襲,從界面到功能,全方位地抄襲。

但人家小扎就是不承認抄襲,還理直氣壯地說:「我們肯定會在我們的產品裡使用別人首先做出的功能。」(we certainly adapted features that others have led in.)

不僅不承認,還反咬一口,說中國公司從美國公司「竊取技術」。

合理嗎?肯定是不合理,但是在美國龐大而刁鑽的專利體系下,這些巧取豪奪又通通有了法律依據。

經過兩百多年的發展,美國的知識產權制度早已不像當年那樣漏洞百出,而是演變成了包括專利、商標、版權等一整套嚴密的保護體系。

我國在美國設定的遊戲規則下,突破重重限制和壓力下取得今天的成績,更顯得難能可貴,也必將走得更穩更遠。

美國如今這番表態,若真是善意,願意為全球抗疫盡一份力,我們當然歡迎。但無論從歷史還是現實,我們都至少應當保持這樣一種態度,那就是:不要聽美國說了什麼,要看美國做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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