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熟睡時發生一件大事,這幾個中國人正在據理力爭!

什麼將決定人類未來至少百年的政治經濟遊戲規則?

可能有人知道是氣候峰會,但很多人或不知道,或不明白。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氣候峰會博弈出來的結果、制定出來的規則,將是全人類未來的規則基礎,關係到我們每個人的最基本利益。正是基於這樣的原因,巴黎協定才顯得那麼重要!

而就在當下,就在我們夜裡睡覺的時候,以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使、72歲高齡的解振華和中國COP26代表團團長、生態環境部副部長趙英民率領的中國代表團,正在英國參加「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6次締約方會議」(COP26),並為了包括我們國家在內的發展中國家與西方發達國家進行博弈,為我們的利益據理力爭。

COP26會議,從10月31日一直開到11月12日。世界各國的談判代表齊聚蘇格蘭的格拉斯哥,包括美國總統拜登、法國總統馬克龍和加拿大總理特魯多與會。

為什麼這麼多國家參會?因為,這項一度因為疫情被推遲的會議,準備敲定一項基於巴黎協定而具有落實價值的新協議,其中包括減排計劃等。也就是說,世界各國準備敲定一份各國主動落實各國責任和義務的會議。事實上,會議的結果,很可能會確立階段性的發展規則,因為碳排放的天花板可能就此確立下來。

我們知道,2015年在巴黎舉辦的COP21通過「巴黎氣候協定」取代原有的「京都議定書」,簽署巴黎協定的國家須提出「國家自定預期貢獻」(NDC)的減碳承諾。這次會議,就是想達成一份可執行的減排承諾。試問,連碳排放都確立了,發展的格局是不是就確立了嗎?

氣候峰會為什麼如此重要?為什麼能決定未來人類規則,最根本的原因有兩個:

一、氣候變化是未來全人類的最大變量

氣候變化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的?把歷史拉長到地球幾十億年的存在來看,氣候變化是有週期性的,無論人是否存在,氣候都會變化,氣溫都會有高有低。

譬如,一萬年以前,氣候有一段驟然升高的時期且保持八千多年,對人類發展非常有利,人類文明正是從那個時候獲得跨越式發展的。但到了1300年後,氣溫驟降,中國氣象學家竺可楨在1973年指出寒冷的冬季出現在1470—1520、1620—1720及1840—1890年期間,最冷時候是在17世紀,特別是在約1650—1700年間。大家可以看下圖,就是過去一千多年的氣溫變化情況。由此可以看出,哪怕是在碳排放很低的古代,氣溫在千年週期的波峰與波谷溫差也近3度。

氣候變化會帶來什麼後果呢?答案很簡單,人類的生存基於外部環境,氣候驟然變化直接會造成包括生存環境、農業、經濟等短期的劇烈變化,應對不好就會出現社會的巨大動蕩,從而對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產生巨大影響。

譬如,明朝的滅亡就與氣候變化密切相關。明朝末年,氣候正處於越來越冷的「小冰河時期」,西北地區寒冷乾燥土地貧瘠,此時朝廷又極其腐敗,土地被大規模兼並,財富主要集中在江南豪強士紳手中,代表他們利益的士大夫階層把持朝綱,於是朝廷逐漸失去轉移支付能力,國庫空虛。

在這種背景下,西北寒冷乾旱造成的連年飢荒就成了大問題,大量因乾旱欠收造成的流民引發持續的農民起義。與此同時,寒冷的氣候又促使東北少數民族為了生存抱團取暖,加速南侵搶奪資源。結果,明朝最終亡於西北農民起義,終結於清兵入關。氣候變化對社會的影響,由此可見一斑。

當今世界是全球化的世界,人類又處於氣候變暖的新階段,所以氣候變化正在改變全人類的政治經濟遊戲規則。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其中作用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就是氣候,是最大變量。

基於這樣的原因,全世界圍繞氣候變暖正在進行激烈的政治博弈,誰在未來這個新規則中拿到更多話語權,誰就能獲得更大的規則利益。這一切,不以某個國家的意志為轉移,因為這是全人類的70多億人的事,不是某個國家的事,所以無論是主動還是被動,都只能選擇參與。在參與過程中,越求得主動,對自己就越有利。我們的「雙碳」目標,就是我們自己給自己加壓,爭取在碳排放爭取主動,並且基於減排形成技術優勢,從而在發展中獲得規則主動權乃至主導權。

二、碳排放被認為是大氣變暖的主要原因

那麼,為什麼碳排放權又成了全球博弈的焦點呢?答案很簡單,既然氣候變暖是人類未來發展的最大變量,那麼氣候變暖的原因是什麼一定就是全球博弈的焦點。氣候變暖顯然有其很強的自然因素,很大程度上受太陽活動的影響,但人類無法決定太陽的活動,所以就得從自己身上找原因,最終經過科學家之間的爭論、博弈,確立了「溫室效應」是氣候變暖的最主要原因。

「溫室效應」怎麼來的?是由人類的碳排放而來。於是,關於碳排放權的博弈就出來了。

那麼,碳排放的博弈是一個怎樣的博弈呢?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博弈的到底是什麼呢?

其實,氣候變化、氣候變暖是一個科學問題,但針對氣候變暖的治理則是個政治問題。在發達國家看來,如果全球其他六十多億人都按照現在西方人的生活方式生活,那世界環境根本無法支撐,所以必須讓發展中國家減少碳排放,從而讓氣候變暖的速度變慢一些,從而維護人類的共同生存空間。

看起來這個邏輯好像是沒問題的,但其最大的問題在於,人類社會經濟發展是依靠碳排放的,發達國家之所以為發達國家,就是因為他們的不但現在碳排放高,過去數百年更是已經進行了巨量的碳排放。

以美國為例,現在的人均碳排放是全球的3倍多,是中國的1.8倍,是非洲和印度的20多倍。那麼,發達國家在這個時候告訴發展中國家,你們不要碳排放了,否則氣候變暖會給人類帶來災難。不要碳排放,對沒有資金、沒有技術的發展中國家來說,就意味著停止經濟發展。停止發展,對發展中國家來說那就是更大的災難了。

所以,碳排放權本質上是經濟發展權,圍繞此議題的政治博弈,就成了發展權的博弈。於是,基於此就衍生了新的議題,那就是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碳排放問題上具有共同而區別的責任。

什麼是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共同的責任,就是應對氣候變暖是人類共同的責任;有區別的責任是指,發達國家已經高碳排放數百年,如今也是碳排放的主要製造者,是氣候變暖的主要責任人,發達國家當然需要首先承擔減排任務。其次,由於發達國家有技術、有資金,減排能力強,而發展中國家需要發展,要保證低碳而持續的發展,發達國家就必須在資金、技術上支持發展中國家的發展,同時給發展中國家更長的時間,從而讓發展中國家能夠在保證發展的基礎上實現減排。

於是,「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就形成了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博弈的焦點。因為,這涉及到如何確立各國的減排目標(時間對減排的限制),如何確立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轉移技術,如何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減排資金。很顯然,發達國家只想遏制發展中國家的碳排放從而讓發展中國家承擔更多「共同的責任」,卻不想承擔自己該承擔的「有區別的責任」,說白了就是想遏制發展中國家的發展從而獨享排放權。

  而現在正在舉行的COP26,就是要確立接下來5年可執行的責任分配,也就是未來5年各國如何減排從而盡快實現碳達峰,通過這次會議確立自己的碳排放計劃。當然,與之配套的事,未來5年發達國家應該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怎樣的技術轉移和資金支持等等。

那麼,現在的拉據點在哪裡呢?

直接點說,就是以美歐為首的發達國家,為了交換發展中國家與欠發達國家未來的碳排放權,承諾2020年到2025年每年至少籌集1000億美元資助發展中國家和欠發達國家在潔淨能源技術來應對氣候變化。然而,問題在於兩點:一是發達國家的資金和技術一直未到位,也缺乏相關的技術轉移和資金支持計劃,卻要求發展中國家制定減排計劃;二是發達國家自己的減排計劃也不清晰,卻指責發展中國家的碳排放,這簡直是豈有此理。

我們可以看一下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使解振華2017在聯合國氣候大會上對發達國家的痛斥,這就是中國人和西方發達國家的戰鬥,解振華代表的不但是14億中國人民的利益,也代表著全球60多億非發達國家人民的利益。

試問,在這樣的背景下,COP26會議當然很重要,以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使解振華和中國COP26代表團團長、生態環境部副部長趙英民為代表的中國代表團,可以說肩負全國人民和全人類的共同利益在和發達國家談條件。

我們的代表團正在COP26會議上夜以繼日地為我們的利益據理力爭,我們應該為他們加油打氣!請為我們的代表團點贊並轉發這篇文章,讓更多人知道他們的努力是多麼的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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