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美國法院判決里滕豪斯無罪一案,怎樣更客觀?

牟林

里滕豪斯(左)

剛掃描了兩篇文章《最讓美國撕裂的判決,我們又要看到新的美麗風景線了》《美國又朝著解體成為兩個國家,邁出了堅實的一步》都是針對17歲的里滕豪斯開槍連殺兩人而被美國威斯康星州基諾沙巡回法院作出里滕豪斯被判5項罪名均不成立的裁定事件的。

兩篇文章都帶有濃厚的情緒,就文章的客觀性而言我以為前者更接近事實,即這的確是最讓美國撕裂的判決,卻未必又朝著解體為兩個國家邁出了一步。美國確實有些州鬧分裂,但這種鬧分裂更像是在表演「愛哭的孩子有奶吃」,未必就是不要娘的意思。至於兩黨爭鬥,差不多有兩百年歷史了,鬥到白熱化的時候不在少數,也沒有以黨派為界分成兩個國家。

其實,作為遠在萬里之遙的我們也沒有充足理由就美國威斯康星州基諾沙巡回法院作出的這個判決說出一個子曰。因為僅憑據網絡上流傳的錄像、圖片和文字,那都不見得就是反應事實的證據。判決不外乎是圍繞著「是正當防衛」和「不是正當防衛」進行的。是則無罪,不是則有罪。要確認是與不是,第一是看事實,第二是比照「正當防衛」的法律文本和既往司法案例。就這兩篇文章的描述看,似乎雙方的證據都不夠充分,那就看陪審團更相信哪一方律師的陳述。我們無法依據結果來倒推,因為死了兩個人就說判決一定不公正或者一定公正。

司法案件的判決要公正,首先是法律文本對司法事件的表述的概念是準確的、公正的,這就像天平一定是沒有系統誤差的。其次,事實認定必須是準確的,即讓證據說話。然而,客觀上這兩者都很難保證。法律文本的制定通常依據此前最多時當前的社會現狀,反映的是當時人們的認識。社會發展了,情況變了,人們的認識變了,過去認為公正的法律條文現在不那麼公正了,如果未及時修訂,那麼依據成法的判決就可能不公正。而證據是不是能夠真正反應事實,既與採集證據的技術手段有關,也和採集證據、使用證據、陳述證詞的人有關。法官保證公正性的手段之一恰好是證據不充分時寧肯不做判決,而選擇繼續調查。中國也曾經發生過證據不足就急於作出判決的案例,最後導致見老人倒地無人敢扶的社會負面效應,對社會衝擊也很大。

這個案件之所以引起美國社會的巨大反響,因為它發生在一個與全美有關的政治事件中,這就給案件本身附上了濃厚的政治色彩。無論判決結果如何,都會看起來是「撕裂了美國社會」的效果。即便假設法院判里滕豪斯有罪,共和黨一方也會說不公正,也會鼓動支持者通過示威等方式表達不滿,我們看到的也是它「撕裂了美國社會」的效果。也就是說,美國社會已經被撕裂了是事實,這個案件讓「撕裂」這個「事實」又呈現了一遍。這個案件只要判決,不管結果如何,「撕裂」這個「事實」都會呈現一遍。除非拖著不判,或可讓「撕裂」這個「事實」在這一個點上被暫時掩蓋起來。即邏輯上講,是社會「撕裂」這個「事實」導致案件引發美國社會又出現「美麗的風景線」,當然這道「美麗的風景線」又會發生反作用從而加劇美國社會的撕裂。但由此推斷「美國又朝著解體成為兩個國家邁出了堅實的一步」有些言過其實,不外乎是把自己對美國政客的憤怒情緒帶入到這件事情中來了。這種情緒是可以理解的,畢竟美國政客處心積慮地打壓中國,好處佔盡還是做絕,著實令人憤怒。但用憤怒代替理性推斷就可能會作出某種誤判,長期看來是不利於我們自己的,我們不能只圖過嘴癮。

其實,每屆總統選舉美國都要鬧騰,有時候還很厲害。美國歷史上有多位總統遇刺,大抵都與選舉這件事有關聯。你說刺殺總統算鬧騰得厲害不?那難道不可以解讀成「美國要解體成兩個國家了」?事實上解體並沒有發生。美國政客把美國的選舉政治標榜成唯一的「民主」形式,以此作為一個國家是否「民主」的判斷標準實屬荒唐。美國「民主」事實上是被背後的大資本利益集團操控的,它並不代表老百姓的利益。但是不得不承認,美國的政治精英設計的這套制度是精緻的。明知道它虛偽無比,你卻擊不穿它,它成功地讓民眾覺得自己好像在當家做主:總統是自己選的嘛!儘管自己投的是反對票,誰叫自己一方的票數少於對方呢?願賭服輸嘛!本來集聚了無窮多的對社會不滿,這一投票氣就「消了」:認命吧!忍四年再來,還有機會。不能不說,當初設計這套政治制度的政治精英都是高明的心理學家,對民眾的集體心理把握得極為準確。所以,雖然美國社會矛盾根深蒂固,屬於結構性的,基本上沒有解決的辦法。但民眾就是反抗不起來,一選舉該發洩的發洩了,滿意不滿意反正最多忍耐四年,這就是美國的社會的「動態平衡」。

當然,也不能就由此下結論說,美國這種選舉政治會永存下去。既然這一政治套路是背後的大資本利益集團在操控,而資本利益集團對利益的追求是無止境的,總有一天會達到不可調和的地步,這時美國社會可能發生某種形式的革命或變革,但不一定必然解體,也不一定必然不解體,這是兩個概念。歷史是不由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它有它自己的規律。

其實,從更大的格局上講,中國致力於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既然是「人類」當然包括美國人民在內。換句話說,中國並沒有期望美國人民就過上不好的日子,我們只是反對美國政客不讓中國人民過上好日子。換句話說,我們不把自己好起來的期望建立在美國爛下去的基礎上。如果那樣,那我們與美國那些不良政客有什麼區別呢?邏輯上講我們豈不是在反對自己麼?美國政客不就是期望中國爛下去,以為這樣美國就霸權穩固了麼?所以,中國並不把美國解體視為自己崛起的機會,中國要做的是不斷超越自己,假以時日超越美國是水到渠成的事。所以我們對付美國採用了「兩手」,一手是堅決回擊美國政客希望中國爛下去的各種惡劣做法,一手是以極大的耐心做美國政客及人民的「思想工作」,要他們認識到「合則兩利、鬥則俱傷」。所謂「兩利」即中國不去做不利於美國的事,但堅決反對美國做不利於中國的事。所謂「以鬥爭求和平」,鬥爭是手段,最後要的還是和平。和平必然是共享的,即雙方相互尊重、和平共處、合作共贏。理解到這一層,我們就不在乎美國是解體還是不解體了,也就不會因為美國社會出現「美麗風景線」而情緒化了。如果美國政客真的也理解到這一層,他們就會覺得今天他們一套又一套地遏制打壓中國的行為是多麼的荒誕、無理和不可思議。

美國政客今天仍然沈浸在「使中國爛下去美國就會好起來」的固化思維中,如果美國政客執迷不悟,最終爛下去的定會是美國自己。中國並不需要為美國爛下去而歡呼,也不需要為美國爛下去而覺得心裡過不去。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中國只需專心致志地做好自己的事,如果中國人均GDP也達到6萬美元,就不需要為美國的表現如此勞心費神了!

俗話說,一等聰明的人善於從別人身上汲取教訓,二等聰明的人善於從自己身上汲取教訓,只有愚蠢的人才反復犯同一錯誤老死不接受教訓。中國要的不是幸災樂禍,而是從美國社會的撕裂現象中汲取教訓。那就是要充分認識維護個人或小集團的利益與維護國家利益之間的關係,絕大多數情況下國家利益反映的是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和長遠利益,個人容易被眼前利益所蒙蔽,看不清自己的根本利益與長遠利益,於是以「民主、自由、人權」為名,玩極端個人主義,把個人和小集團利益置於國家、民族利益之上,導致社會撕裂甚至國家分裂。故中國人民堅決不學美國人的極端個人主義和極端利己主義那一套,一定要認識到中國正在走全民共同富裕之路,需要的是團結一致,需要的是集體主義。這次實現脫貧攻堅就是一次團結的勝利,這次戰勝新冠病毒就是一次團結的勝利,下次戰勝台獨勢力實現祖國統一也必是一場團結的勝利!不同的社會利益訴求,可以通過法制化、制度化、機制化的商量來解決,不是靠搞打砸搶似的抗議,像美國人那樣需要拿著槍來捍衛自己的利益實在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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