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點特別詭異,雖然是拿錢辦事,不是職業殺手但行動極為專業。
比如行動計劃周全,戰術安排嚴密,對輕武器的操作非常嫻熟;除了用自動步槍掃射人群,還刻意驅趕人群,然後投擲燃燒手榴彈放火擴大死傷,設置了詭雷等爆炸裝置。
500多發子彈殺死了137人。
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嗎?
可以對比下戰場上殺死一個敵人平均要花費多少子彈。
- 在二戰時期,殺死一個敵人平均需要2萬枚子彈;
- 越南戰爭,美軍要殺死一個越軍平均花費5萬枚子彈;
- 到了阿富汗戰爭和伊拉克戰爭,美軍一共消耗60多億發子彈只殺死了2萬名敵人,平均下來25萬發子彈才能殺死一名敵人。
看到規律了嗎?
戰場上殺死一個敵人平均花費子彈從2萬發到5萬發,再到25萬發!
而莫斯科襲擊事件中,恐怖分子三顆子彈就能殺死一個人,屬於超高殺傷率了!
延伸一個話題,為什麼戰爭越發展,殺一個士兵的耗彈量反而越大?
1,戰術思想的轉變
到了二戰時期,決定戰爭勝負的因素已經不再是殺死多少敵人了,而是毀掉了敵人多少重要設施。
蘇德戰場上,雙方之所以要不惜代價的爭奪莫斯科,主要原因是莫斯科是蘇聯的交通中心。蘇聯生產出的一切戰爭物資都要經莫斯科運到蘇德戰爭前線,一旦莫斯科淪陷,所有前線蘇軍都得不到充足的後勤,後果顯而易見。
在這種戰爭理念下,子彈的作用自然從以殺死敵人為主變成了壓制敵人為主。
特別是機槍、衝鋒槍等全自動槍械的出現,讓子彈的消耗量變得更快。
像阿富汗戰爭中的美軍,在戰場上遇到敵人肯定是先火力壓制,打不打得死人先不說,一定要先打得對面抬不起頭。
2,生產力的變化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戰爭物資的生產量越來越大,子彈相對的不值錢,而子彈越不值錢的時候,消耗量就越大。
這一點在二戰中的中國戰場和歐洲戰場就能看出來。
在中國戰場上,因為工業化晚,生產力薄弱,子彈顯得很珍貴。
所以當時我軍力求「一顆子彈消滅一個敵人」,給士兵分發的彈藥也比很少。
在二戰時,歐洲戰場的單兵彈藥標準是每人每場戰鬥90發到120發子彈,但在中國戰場,八路軍每人每場戰鬥的彈藥量往往不到20發。
八路軍最「豪橫」的一次是平型關大捷,當時我軍每人發了100發子彈,妥妥的達到了歐洲戰場的標準,但也掏空了八路軍當時全部的家底。
在莫斯科襲擊事件,恐怖分子如此高的殺傷率,說明除了他們專業(最起碼受過專業訓練)、心理強大外,剩下的目的只有一個:
殺人!
盡可能的多殺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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