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50年不變成為50年不管 ,香港還有希望嗎?

最近七警被法官重判即時還押入獄兩年,全城譁然, 市民有目共睹 ,在佔中79天期間, 警察辛勤日夜維持社會治安 ,甚至被部分激青憤青粗言穢語辱罵警員, 並稱呼警員為黑警。


時任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在違法佔中期間懷疑向巡邏警員從高處倒下厭惡性「有味」液體,他最終被控襲警及拒捕罪,裁判官最終只是輕判曾健超即時入獄五星期,但最終以300元保釋等候上訴。

曾健超與七警的判刑,令外界對司法判決失去信心,大家如何看待法治與公義呢?

網上流傳一條順口溜 :「在香港都係做賊好,,拉到告吾到,告到都入吾到,入左都只罰條草。只要你吾係警察,做乜都可以——–離晒譜!」

本港司法系統近年不斷作出一些有悖常理、令市民無法明白的判案,最新一宗是法院推翻法援署不批法援予表示會發動「暴力革命」的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的判決,被外界指是資助港獨挑戰人大釋法之嫌。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顧敏康教授在接受一份報紙訪問時表示, 七警案中法官的立場的確引起了公眾的疑慮, 因為人們看到那些反政府的人士雖然因為衝擊政府或襲警被判罪成,但往往是「高高提起,,輕輕放下」。

他舉例說 ,法官在輕判衝擊政府廣場的學生領袖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時,認為此案與其他刑事案件不同,他們犯罪是因為出於良好的動機 ,即真心因自己政治理念或對社會現狀的關心,「以表達自己的訴求」(這是『違法達義』)。他說,「如果這樣都可以,那麽香港的法治就令人十分担憂了。」

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所長鄭永年教授指出,香港司法已由rule of law(法治)變成rule of politics(以政治而治)。他對七警判案有如下看法:

一、判決的公正性
有很多人關切的是這個判決是否公正。一個公正的判決不見得能夠讓各方都滿意。早些時候,法官在判決衝擊政府廣場的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時,就認為此案和其它刑事案不同,因為這些年輕人是處於「良好」的動機,即追求民主與自由,因此就輕判了他們。

同樣,「佔中」過程中那些襲擊警員的也只判了非常輕的罪。並且,到現在為止,香港律政司並沒有起訴「佔中」的組織者。現在,反而維護法律秩序的警員則鋃鐺入獄。人們也會問,這些警員也不是年輕人嗎?他們執法也是在維持社會秩序呀!為什麼判刑嚴重?

如果僅僅從判決本身來說很難說公正還是不公正,但很難不讓人把這個判決放在整個「佔中」運動中來看。至少,大多數人都會認為,這個判決和早先的一些判決是有雙重標準的。

二、司法的政治化
對很多人來說,有足夠的理由去作這樣的質問。就法律來說,香港是英國的前殖民地,執行的是英美法律體系的判決法。在這個法系裡面,法官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

但我這裡更擔心的不是這個層面的政治化,而是香港整個法治體系的政治化。不去說別的,圍繞著「佔中」的一系列司法判決可以看出香港法治體系的政治化。司法已經政治化,政治或者道德判斷高於法律本身,這已經不是原來意義上的rule of law (法治),而是rule of politics (以政治而治)。

三、香港需要一場「去殖民地化」運動
鄭永年認為,從長遠來看,沒有任何理由可以使人悲觀的。中國大陸那麼大,香港那麼小,前者很容易消化後者。悲觀的只是,如果情況不變,以後不僅香港內部而且香港泛民派和大陸之間的衝突和鬥爭會不斷,甚至惡化。

在這樣的情況下,香港的前途在哪裡呢?

鄭教授說,眾所周知,新加坡是一個學西方學習得最好的國家,但同時也是一個「去殖民地化」最好的國家。新加坡把原來殖民地的很多好的東西,尤其是制度都很好保存下來,並且發揚廣大,建立了法治制度。這和新加坡在獨立之後進行的以自己為主體的「去殖民地化」運動有關。

筆者引述上述兩位教授所言, 是認同他們的說法, 香港自回歸以來巳有二十年之久, 我們是否要全盤接收殖民地以來的所有一切 ,無論是優是劣照單全收,不能更改?

際此新特首即將上場, 市民不僅期望新特首有作為有抱負有擔當, 更希望中央能檢視香港當今的困局, 和長遠的策略, 其中「去殖民地化」是重中之重, 可能過程是困難重重, 崎嶇曲折, 但一定要下定決心迎難而上, 香港才有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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