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打手」,我沒有收錢,我只是一個年輕人口中的港豬

工作了多年,有丁點儲蓄,但連一個稍為像樣放得下一張床的單位也買不起。又沒有資格輪侯公共房屋。我只有一個非常humble的願望,就是崇光百貨感恩祭時我可以去shopping,但也難以達成!因為除非有鐵打腳,無懼千萬個行理箱輾過腳趾。

其他國家的百貨公司大減價,當地的居民都會歡天喜地地去逛!香港崇光百貨大減價,大家都會說,你別要過去哦!

澳洲要求新移民不得住進市中心;香港政府呼籲我們遷去大灣區,然後不斷每日批150個單程証。

我有很多怨氣!我也十分無奈!但我仍然選擇做一個順民,因為我相信,香港是一個法治和公正的地方!而我亦希望我的下一代,能夠繼續在這樣的一個社會生活!

記得小時侯,偶然在圖書館借了《天讎》這本書,它帶給了我很大的衝擊!我完全不明白為什麼人性可以扭曲到這樣!為什麼不認同的就要批,就要死!簡直是完全顛覆了我對「良知」的認知!這個問題困擾了我很久,但因為自少都生活在香港這個沒戰爭、沒天災的福地,慢慢地我就將這個問題丟諸腦後!

想不到,今時今日,我自己會在香港身歷其境!也想不到,原來還有人禍躲不了!

猶記得爸媽以前看電視,見到台灣議會上打架的場面,會驚嘆地說,怎麼會這樣的哦,沒文化的嗎?現在,用鐵馬撞爛玻璃,衝入立法會大肆搗亂和破壞,卻被說成是「為了正義」!

我在電視的報導看到警察盡忠職守,維持法紀;但各區警署卻給噴上「黑警」、「強姦犯」!

禍不及妻兒,但為人師表的,卻在網上詛咒凡是警察的子女都養不大,惡毒得可怕!

四千多元買十枝會令人致盲令人燒傷的鐳射槍,卻被聲援的師生形容是「觀星筆」,或是「普通presentation用的文具」!恕我孤陋寡聞,實在難以理解,那為何在衝擎警察時要用沒有殺傷力的「觀星筆」或「文具」來照射他們呢?演唱會嗎?

各區的警察局遭圍攻、掟石、掟磚丶掟氣油彈、甚至縱火!連警察家屬宿舍也不能幸免!

街上二百多組的紅綠燈都給破壞了!連小學生也會知悉這是十分危險的事情!師傅「話齋」,「出事㗎嘛」!我也不知道住在這些區域的視障人士如何上街過馬路!

但最吊詭的是,身邊卻不停有已為人父人母的朋友,提醒我要「感激」這些「小朋友」!他們「過了火」,是因為他們還「小」!他們現在所做的,全是社會、是政府逼出來的!他們是為了香港的將來而企出來!

多年前的聖誕節,電視台訪問了一個年輕女子,他說,他的聖誕願望是希望香港增加多些大學學位。

我當年十分驚訝,因為「獅子山下」長大的我,只會希望自己努力讀書,可以考上大學。而不是希望supply會增加來滿足自己的demand! 

這跟「小朋友」被社會、被政府「逼得」目無法紀,無法無天地傷害別人的理論,簡值如出一轍!

自己完全無責任,社會要滿足他們所有的願望,即使如何不合理!不答應的話,一哭二鬧三害人(古老的說法是三上吊,但新一代的「小朋友」才沒那麼笨呢)!誓不罷休!

某天趕著上班,因有少許咳嗽所以帶上口罩。一路上,許多人都投以奇怪的目光,不知如何形容,是厭惡之中但又帶着十分的恐懼!完全不明所以!上洗手間時看到鏡中的自己,原來一身黑衣!怪不得!

從來沒有想過,原來現在連所穿衣服的顔色也有所顧忌!白色?千萬不可!黑色?好啊!可以狐假虎威啊!

現在的香港,「惡就大晒」!如電視上的「小朋友」對著一個跟他們意見不同的人說:「而家係少數服從多數!你明唔明?」SORRY,我真心唔明!

「小朋友」視法紀如無物,是為了「freedom」;但其他持不同意見的人,卻完全被「滅聲」!因為一旦發聲,輕則在whapspp被千字文「教化」、被洗板,被起底;重時則被辱罵、甚至被打!

吃飯時坐在旁邊的一對男女,就是在討論著跟「小朋友」不同的意見。那位女士忍不住訴苦,但同時間不斷四處張望,好像很害怕被找麻煩似的!

我忍不住跟他說,你放心講吧!我也很認同!說完大家都忍不住放聲大笑!

我相信,其實香港仍有很多有理智,有良知,會明辨是非對錯的人!只不過我們這些謹守崗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善良性格,只會助長這些「過了火」的「小朋友」、以及躲在背後、别有用心的政客!我相信,每天看到電視上火光紅紅、煙霧離漫、或是互相廝殺的畫面,在這土地上長大的我們只會感到悲痛莫名!

請不要因為「趕潮流」,盲目地附和或美化這些「暴行」!請不要因為想和子女、親戚或朋友「avoid conflict」,而支持他們盲從這些不合作運動和抹黑全部的警察!請不要因為「怕了」他們,連自己的「freedom of speech」也拱手奉上!

你要求罷工,那是你的自由。但請你不要癱瘓交通,躺在地鐵門口,駕車在迴旋處不斷兜圈,慢駛,破壞交通燈,堵塞道路和隧道,在機場欺凌旅客(甚至老人家),掟氣油彈,縱火,濫用私刑(用索帶綁人按着來打),用鐳射槍射人,之類之類的惡行簡直多不勝數!請不要騎劫我們這批不敢發聲的一群,我們也不需要「被代表」!請抗拒白色恐怖!

最討厭的是,這些「小朋友」每次到最後,都總要可憐誇誇地向傳媒,向全世界展示他們才是被欺凌的一群,justify 自己的惡行!他們訴諸暴力是因為被迫的!這是什麼歪理哦!

數天前電視訪問了一位外地女子,他說,好可怕哦,看到香港警察打人!我很心痛,香港曾經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之一!但現在的香港,在外國人眼中卻是如斯形象!我們這些humble的一羣香港人,現在每天的一個重要工作,就是查看那一區有可能出現騷亂或廝殺,儘量避之則吉!

現在我只看TVB的新聞報導。又是不知從何時開始,小報一般、完全扭曲的傳媒手法已變成了王道。

如果你share my view,請廣傳!重申,我只是一個沉默的香港人,但已經忍到一個不能再忍下去的地步了!我選擇用書面語,而非廣東話,是因為希望在外地的人也看得懂,可以知道事實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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