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檢控」並非卸責藉口!

原姿晴:前傳媒人,現任職顧問

去年九月二十六日,學聯與學民思潮在罷課集會後衝入政府總部,引發佔領行動,期間,學生領袖包括黃之鋒、周永康、羅冠聰等多番豪情壯語,高舉「公民抗命」、「違法達義」的旗號,聲言清楚佔領行動違法,會被拘控,甚至入獄,並願意付代價,以此作號召。今天警方調查完成,提出拘控,「雙學」領袖齊聲說被「政治檢控」,甚有「縮沙」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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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不妨先回顧一下幾名佔領行動核心話事人在佔領行動爆發前後的說話,周永康說過:「如果被檢控或入獄,這是我可承受,及願意付出的代價及犧牲」;羅冠聰亦嘗言:「公民抗命本身並不存在衝擊法治的觀念,因為參與者是直接違反法例以及承擔當中帶來的後果」;至於黃之鋒更曾揚言:「我或許因為參與這場運動而再次被逮捕,甚至被判刑,但我已有心理準備……我甘願付這個代價」。顯然,他們既知道自己是直接違反法例,也早知道自己會有被檢控的一天。那麼,他們今天為何可以厚顏地說自己受到「政治檢控」?

當日他們也多次表示希望犧牲自己「以身試法」,被捕後可感召更多人加入佔領行動,將來他們亦會自首伏法,以完善法治,他們的確成功「感召」了眾多群眾加入,對社會造成重大衝擊。七十九日的佔領,造成的政治動盪、商戶經濟損失、社會秩序混亂、市民日常生活不,家人、朋友反臉和unfriend等情景歷歷在目。近日經濟學人智庫公布的全球宜居城市排名,香港的排名大幅「插水」十五位,跌至四十六位。有關研究直指,香港宜居程度下跌,主要是受去年佔領行動影響,加深了人們對香港社會穩定性的憂慮。

及至近日,周永康、羅冠聰、黃之鋒等幾人終被通知會將面臨檢控,罪名是煽動他人參與非法集會或參與非法集會。豈料,明明知道自己的行動違法,但他們得悉會被檢控後,要麼高呼「政治檢控可笑」、高喊「清算」,要麼更聲言自己遭到「政治復仇」云云。

當日稱「感召群眾」 今日「逃避責任」?

最離譜的還是周永康,他昨早在電台節目上,竟然「拉其他人落水」,質疑警方為何只在云云佔領者中控告他參與非法集會。到底,這位當日所謂的學生領袖,懂不懂得什麼是承擔責任?

年輕不是藉口,畢竟,周永康等人在去年今日已是一個成年人,他們既要享有權利,也就必須承擔責任。先不談「違法達義」是否值得商榷,幾位學生代表當日一再聲稱要透過違法行動去感召群眾,那麼,為何今天他們卻竟然企圖逃避責任?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你有示威抗爭權利,亦要承擔違法抗爭的後果。■

原文轉載自《晴報》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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