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士為何放心造假?原來在美國平民「研究汽車運作細節」是犯法的

福士汽車(大衆汽車)利用軟體巧妙地判斷自己是否正在被驗車:如果是在驗車情況下就用盡各種方法降低廢氣排放量;如果是在路上則盡情排放廢氣。福斯藉此達到「低廢氣、 高效能」的假象,欺騙了社會與消費者。福士之所以膽大妄為, 就是因為美國惡法數碼千禧年版權法案(DMCA)保護了數碼版權管理(DRM)。這類法律以保護智慧財產為由,禁止消費者檢視自己的實體財產,讓製造商有侍無恐地在產品裡面埋下侵犯消費者權益、傷害環境的惡意軟體。

Volkswagen-fraud

美國環保署(EPA)寄給美國福士的信件解釋了他們的發現。汽車上面有一個裝置叫做AECD(Auxiliary Emission Control Device,排氣輔助控制裝置)用來偵測目前的各種環境條件、據此調節/控制廢氣的排放量。福士氣車的AECD很故意地針對EPA驗車的情境——包含方向盤的角度、汽車行進速度、引擎運作時間、大氣壓力——切換到低廢氣模式(但效能較低);在其他正常駕駛的情境下則切換到高效能模式(但排放廢氣則超標10到40倍)。

福士為何有恃無恐敢如此欺騙大眾?因為它不需要欺騙大眾,只需要欺騙一小群把關的政府官員就夠了。為什麼不需要欺騙大眾?因為在美國,一般人「研究汽車的運作細節」是犯法的。

聽起來很荒謬是嗎?但是智財無限上綱的論述可以讓一切都變得很合理。為了避免電腦用戶盜版軟體及音樂, 電腦上開始出現DRM遙控數位枷鎖「服務著作權人、 限制付費用戶」這樣的機制。

但從技術的角度來看,只要消費者對電腦有完整的自主權、研究權, 那麼見不得人的DRM演算法一定會破功。於是,美國的DMCA法案當中的反規避條款(anti-circumvention provision)禁止消費者(在自己花錢買來的電腦上!)研究破解DRM軟體。看起來現在DMCA被擴大解釋,也適用於汽車的AECD。

BoingBoing指出:福士汽車就是仗著這點,很放心地認為:只有經過它認證的機師可以研究(福士的作弊裝置)AECD,而這些機師又受限於保密協定(Non-Disclosure Agreement),所以不會有外人知道。

捍衛資訊人權的EFF(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電子前線基金會)早就呼籲車主站出來捍衛自己的實體財產權。EFF認為:已經有其他法律禁止車主亂改車影響自己與他人安全及健康,何必還要多一個禁止研究的法令來方便廠商欺騙消費者?

令人不解的是:EPA竟然支持繼續用DMCA禁止車主研究自己是否買到黑心車。撇開「智慧財產」vs「實體財產」的爭議不談,EPA這個態度與立場根本是在跟環境保護過不去。EFF表示:若不是被DMCA綁手綁腳, 學者老早就可以看破福士手腳。EPA的立場看似有違常理, 但卻恰恰驗證了《下班時間扭轉未來》一書的作者Clay Shirky的名言:

Institutions will seek to preserve the problem for which they are the solution.
機構會致力於保存「該機構被設計用來解決」的問題。

如果人人都可以舉發車商的欺騙行為, 那麼EPA就不能夠壟斷這個權責了啊!支持DMCA, 禁止車主揭弊,EPA才能繼續當汽車環保守門人。

其實這個荒謬的法律目前僅適用於美國國內。美國政府更進一步透過黑箱密約 TPP想要把DRM的進化版 TPM銷向各國,但還沒成功。

在那之前,其他各國的專家或廠商都還有機會合法地透過逆向工程研究各種(內嵌微電腦的)智慧家電或商品,揭發其他產品的類似行徑、保障消費者的權益。這不只是捍衛消費者權益的正義行為,同時也會獲得國際級的能見度。■

Be the first to comment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