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再大熱 也逃不出美國選舉制度的五指山

宋魯鄭:旅法學者,春秋發展戰略研究院研究員

美國總統大選初選,民主黨的希拉里遙遙領先,桑德斯顯得有些疲態;共和黨的特朗普的勁頭一直很足,甚至不斷引發暴力衝突。眼下美國大選的焦點也都聚焦在這兩個人身上。以特朗普一飛衝天的勢頭。特朗普真的能上天?當然不是,美國選舉制度運行百年,早已形成一套完備的、甚至有些僵化的規則,這不是特朗普一個人能夠挑戰的。

Trump--cant-escape-from-the-American-electoral-system

三權分立,卻經常導致政府關門

和大多數歐洲國家不同,美國是總統制,是極少實行三權分立的國家。在歐洲議會制國家,行政權和立法權是合一的,只有掌握議會多數的政黨才能執政,也才能憑藉議員多數選出首相或總理。英國的議會甚至可以裁決什麼是違憲,權力如同美國的最高法院。考慮到行政權和立法權合一,再擁有違憲審查權力,簡直就是三權合一。

歐洲制度的優勢在於一是行政權和立法權不會發生衝突,效率要高於美國的總統制。它不會出現議會與行政首腦對抗的現象。像美國由於國會與總統對立而導致政府關門的現象,在歐洲是不會發生的。哪怕沒有一個政黨能夠組閣,產生不了新政府,那麼看守政府也可以繼續運作,不會令國家停擺。比利時2010年至2011年就曾長達541天沒有政府,但仍然運轉就是這個原因。不過比利時的制度特色不在於此,而在於這個國家沒有一個全國性的政黨,都是地方政黨角逐全國權力。

美國由於行政權和立法權都是選舉產生,而且任期不同,所以經常出現行政權和立法權掌握在不同政黨手中的現象。1946年到2008年,一共舉行了32次選舉,其中雙方對立的情況高達19次,佔60%。當雙方衝突之時,往往會產生兩種合法性對抗的現象。在君主立憲制國家,選舉產生的國會其民意合法性自然要高於世襲的君主,君主自然也不會與國會對抗。雖然各自的權責是劃分出來的,但決定這種劃分的還是雙方的合法性不同。所以美國國會與總統互不讓步,表面上是各有其堅持的道理,但雙方之所以可以對抗,根本上還是合法性相同,都有同樣的底氣。

三權分立的美國和歐洲還有一個很大的區別,國會議員不能兼任行政職務。如果一名國會議員被提名擔任部長,他就必須辭去議員。但在歐洲則完全相反,要想擔任部長,必須是國會議員才有資格。

當然既然都是民主制度,雙方的共性也是有的。比如總統和首相都不是直接選舉,美國是選民先選出選舉人團,再由選舉人團選出總統,歐洲議會制國家則是選民選出議員,再由議員選出首相和總理。記得有一次中國總理溫家寶訪問美國,一位記者提問中國何時何以直選他這樣職務的領導人。其實這個記者真的是不懂,當今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的總理是直接選出來的:要麼是議員選,要麼是總統直接任命,比如法國。至於總統直選,在當今西方大國中,也只有一個法國做到了。

黨內初選制度下,民眾無法直接染指權力

美國政治的另一個特色是面向全國的黨內初選,而且是世界上唯一一個通過直接初選進行大多數提名的國家。現在引起大家關注的,就是民主黨、共和黨正在舉行的黨內初選。應該說,有了社會民主,就不必然再搞這樣的黨內民主。在幾乎所有的議會制民主國家,國會的政黨候選人由政黨領袖或少量正式支付黨費的政黨成員選擇產生,德國和芬蘭則要求政黨通過秘密投票程序在地方政黨成員中選擇自己的候選人。結論是除美國以外的所有國家,候選人是通過幾百個或者最多幾千個政黨內幕人士選擇產生的。

對中國制度模式持反對立場的群體經常批判中國領導人的產生過程不透明,但實際上這是各國政治運行的常態。區別在於,有的國家有很多政黨,通過不透明的方式產生候選人後再進行透明的競爭罷了。這樣,把不透明作為否定中國政治制度的理由顯然不夠專業。

美國這種初選特色,目前來看也有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傳播的跡象。比如中國國民黨2016「大選」中,就第一次採用黨內公開初選的方式產生候選人,不過卻以失敗而告終。顯然,一個國家的獨特做法並不是那麼簡單的就可以拿來所用。

總體而言,美國這套制度設計其實有兩個目的,一是要防止某個政治精英壟斷權力,出現獨裁。特點則是既防止政府做壞事,也制約了政府做好事、做正確的事的能力。二是要防止民眾藉助多數染指權力,避免出現民粹式政府和多數的暴政。假如美國出現一個席捲全國的革命性政黨,但百姓也只能一次直接選出眾議員和三分之一的參議員。眾議員的提案參議院可以否決,總統也可以否決,大法官也可以否決,根本無法撼動整個體制。所以,選民可以直接參与各政黨的初選,但卻不能直接投票選舉總統和大法官。美國是通過限制百姓投票的權力而達到阻擋民眾直接染指權力的目的。從這個角度,就不難理解何以台灣的民主如此的民粹化。當學生非法佔領「立法院」之時,不僅民進黨支持,就是台灣大學這最著名的學府也站在學生一邊。甚至美國表態定性違法之後,也照樣無法改變台灣社會的看法。

變了味的兩黨制

美國是穩定的兩黨制,選民只能在兩個政黨之間進行選擇。這和美國實行的單一成員選區和多數決定製的選舉制度有關。這種選舉方式極大壓縮了小黨的生存空間,造就了民主黨和共和黨壟斷權力的政治格局。不過比較獨特的是,政黨對黨員並沒有什麼控制,入黨和退黨是個人自由。比如正在競選的桑德斯一直都是獨立候選人,這一次卻以民主黨的身份角逐總統。可以說美國政黨不具有凝聚力、混亂無紀律而且去中央化。曾經,政黨的作用在美國的政治生活僅僅是競選工具,並不承擔執政的責任,執政更多體現的是總統本人的理念。勝選后,政黨也不會介入政治。在國會投票時,國會議員也同樣在很大程度上不受政黨紀律約束。實際上根本就沒有什麼紀律,總統和政黨領袖沒有任何有效的處分權來懲罰,別說開除黨籍,經常有議員因為各種原因自行退黨。然而自經濟危機以來,美國蛋糕增長太慢,利益集團的矛盾、左右民粹的激化都導致黨爭加劇,總統及其班子的理念成為在各方利益集團博弈牽扯下的產物。

正是由於這個特點,美國國會投票時時常出現跑票現象。在諸如墜胎、死刑、色情控制、同性戀等類議題,政黨內部分裂則十分明顯。有時僅看投票結果,還真分不清各政黨的立場,也不知道誰是執政黨,誰是反對黨。這也是為什麼有美國特色的《紙牌屋》,沒有合法的制約手段,就只能憑藉個人的權謀來威脅或利誘議員去投票。在議會制國家看來,這實在是不夠透明,也極大的增加了政治運作的成本。

美國政黨的這個特點,可以解釋何以利益集團、遊說集團以及壓力集團、各種組織化政治團體的巨大多樣性和擁有的強大力量和影響力。因為在任何國家,利益表達都是主要通過政黨和政黨之外的政治組織來進行,既然美國政黨如此缺乏凝聚力和弱化,其他政治組織自然要填補這個力量真空。所以要想理解美國政治的運行機制、決策機制,不僅僅是要看政黨,更要看這些政治性的利益集團。而要影響美國的政治,着力點也是它們。

不過這些黨外政治組織之間的利益並不總是一致,它們解決的辦法也並不僅僅是遊說和拉票,如果說特色的話,就是更多的利用訴訟來實現政治目的。托克維爾在1835年就寫道:「在美國,幾乎所有的政治問題遲早都會變成司法問題」。可以說在美國,利益集團捲入司法鬥爭的程度遠遠大於其他民主國家。這是美國政治文化不同於其他國家的地方,也能幫助我們理解何以每當要任命一個新的最高法官時,不僅僅引發兩黨的博弈,更能引發各種利益集團的竭力參與。2000年,當戈爾與小布什選票無法分出勝負時,是由最高法院裁定出勝者的。而小布什之所以勝出,很重要的原因是九位大法官中,多數是由共和黨任命的。

政黨缺乏紀律處分權和能力也和美國的制度設計有關。一是政黨內部不同層次(中央、州、縣)的黨組織之間都對另一方沒有任何法定的權力。也即中央不能干預州,州也沒有權力干預下面各縣的黨組織。各組織自己也有獨立的行政組織和立法組織。二是任何人只要在任何國會選區或者州贏得眾議員或參議員的政黨初選,他就自動成為該職位的本黨法定候選人,任何全國政黨機構都無權否決提名。在三十年代經濟大危機背景下勝選的羅斯福,被授與前所未有的權力,新政也帶給他崇高的威望。他曾試圖13次干預幾個州的初選,以排除反對新政的民主黨人,結果失敗了12次。

反觀台灣,政黨往往在重大法案投票時發布甲級動員令,祭出黨紀,如果有跑票者,嚴重的都可以被開除黨籍或者下一次選舉時取消其提名資格。就是現在,一向拒絕兼任黨主席的蔡英文也不得不重走陳水扁、馬英九的老路,足見黨機器的重要性。2016年「大選」時國民黨的換柱風波,更體現了黨機器的強大力量。如果美國政黨也擁有如此巨大的權力,恐怕早就將特朗普換下,而不是任由他呼風喚雨。

美國選舉投票現場

今年角逐提名的兩大黨候選人有一個突出的特點:過於資深。換句話說,過於年邁。民主黨的希拉里69歲(1947年生),如果勝選,上任時將屆70。她的黨內主要競爭對手桑德斯已經75歲(1941年生),假如勝選,幹完第一個任期就要到80歲。共和黨遙遙領先的特朗普也已是70歲高齡(1946年生)。

這樣的年齡,如果依據中國的制度設計,已經不可能從政了。畢竟人的生理極限是共同的,年屆七十才開始去競選,才開始領導國家,其體力和智力顯然難以承受。歐洲算是退休年齡最晚的地區,最遲退休年齡也不過67歲。這種設計和人的生理極限相對應的。美國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還是在它的制度設計上缺乏對年齡的限制。當然這樣簡單的批評美國並不公平,放眼世界,政治領域有年齡限制的只有中國。這不僅可以確保政治領導人的生理體質能夠勝任繁重的工作,更能確保代際人才的迅速更替。

美國總統候選人還有一個特點,要麼是州長,要麼就是出身參議員。比如克林頓和小布什都是州長出身。目前兩黨的候選人,共和黨的希拉里和桑德斯都做過參議員,民主黨的盧比奧和克魯茲都是現任參議員。現任總統奧巴馬唯一的從政經歷就是擔任過參議員。現任副總統拜登更是資深參議員,曾連任六屆。拜登的前任切尼也是參議員。

州長作為一方行政大員,自然是總統的有力競爭者。更何況美國也只有五十個州長,可謂精英中的精英。但何以參議員也是如此?首先,參議員在全國也只有一百位,其數量僅次於州長。同樣是精英中的精英。其次參議員是代表國家,和眾議員僅代表自己所在的州不同,其地位更高。我們知道眾議院的議長是「speaker」,但參議院的議長則叫「president」,而且擔任議長的是副總統。除了議長還有一位臨時議長,這位臨時議長還是總統繼任順序中的第三名。最後,參議員的要求更高,任期更長。眾議員要求年滿25歲,成為美國公民要滿七年,任期只有兩年。參議員則必須年滿30歲,成為美國公民要滿九年,任期則是眾議員的三倍,為六年。

金錢永遠是主角

從歐洲的角度看,美國民主另一個特色就是金錢日益擁有喧賓奪主的作用。以致於出現「金錢買來的最好的國會」、「金錢買來的最好的總統」。在歐洲,為控制金錢過於突出的作用,一般會規定競選開支的最高限額,也拿出公共財政補貼參選的政黨。當然,由於競選實際開支往往超出限額和補助,許多候選人也不得不採用非法手段。比如法國前總統薩科奇就一直被指控接受歐萊婭公司的秘密競選資金。卡扎菲被推翻前也曝光曾向薩科奇提供政治獻金。第五共和曆任總統都有從非洲國家獲得政治獻金,以致當一位非洲領導人去世時,往往會出現現任、前任、不同黨派的總統一起出席葬禮。

金錢在美國政治的主導性作用是由憲法保證的。最高法院對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作的解釋居然認為使用金錢是言論自由的一種形式。既然言論自由是天賦人權,使用金錢參與政治自然是天賦人權。按說,最高法院不是民選出來的,既不受資本也不受大眾的影響和控制,享有獨立的地位,完全沒有必要如此討好資本啊。如果需要選舉的行政機構、立法機構和不需要選舉的司法機構均臣服於資本,那麼又何來真正的三權分立呢?也正是由於此,歐洲社會相當多的民眾並不認為美國是一個民主社會,而是一個金錢主導的國家。

既然憲法給了金錢參與政治大開方便之門,所以出現安然醜聞就是必然的。安然是美國第十七大企業,71%的參議員、眾議院能源委員會23名委員中的19名都接受安然的政治獻金。甚至聯邦能源管制委員會的主席,都是在安然總裁的推薦下才獲得這一重要職位的,安然居然充當了美國的組織部長。在這種情況下,安然能夠持續多年精心策劃、乃至制度化、系統化的財務造假、內線交易,以欺詐行為長期隱瞞巨額債務,直到最終再也紙里包不住火倒閉為止。但是安然醜聞爆發后,沒有一名政界人士受到牽連。

想改個投票時間都那麼難

美國民主制度最後一個獨特之處在於它的投票時間。眾所周知,一般國家的投票時間都為周末。比如法國、俄羅斯總統選舉都是星期天,德國、日本議會選舉也是星期天。澳大利亞國會選舉是周六,台灣「大選」投票日也是周六。但美國卻是十一月份的第一個周二,而且必須是周一之後的周二。今年11月1日就是周二,不是周一開始的,所以選舉時間就定在11月8日。

這種選舉方法始自1844年,後來1872年開始選舉的眾議員、1914年開始的參議員,也都定在這個時間,到現在都已經170多年了。美國的選舉時間之所以如此「與眾不同」,是和當時的背景有關。當時美國是農業國,秋收之後百姓才有時間參與選舉。但又不能太晚,否則太冷也不利於投票。於是就定在11月初。星期天民眾要去教會,自然排除在外。星期六農民要去趕集,周五要做大量的準備工作,自然也都不可能。周四不行則是因為英國議會選舉日期是周四,靠一場血腥戰爭才從英國獨立出來的美國自然不願意和英國同一天。周一不行則是因為當時的交通工具太過落後,馬車要兩天才能趕到投票所。於是選舉團的選舉就定在周二,選舉團再選舉總統時間就定在周三。但由於11月1日是審判官巡迴審判的時間——那時沒有審判官的鄉村和城市很多,假如1號是周二,就又發生衝突,於是才規定十一月份的第一個周二,但必須是周一開始的那一周。

問題在於,那種為了適應農業時代需要和條件限制才確定的投票時間就再也無法改動。儘管現在的時空條件都已經完全不同。這從中可見美國政治文化的保守性和整個體制變革的難度。

行文至此,或許令人困惑,何以如此獨特的美國民主還能夠運作至今,還能夠把美國推向全球第一大國的地位?加布里埃爾.A.阿爾蒙德(GABRIEL A . ALMOND)在《政治版圖2.0》給出了答案。他這樣點評美國的政治制度:「在相當程度上,美國的政治制度之所以這樣發揮作用,是因為它是由美國人運作的,而不是由英國人、意大利人、墨西哥人或伊拉克人運作的;它之所以完成了它所完成的事情,是因為美國人具有一種獨特的政治文化,這種文化支撐、激勵並塑造了本章所考查的全部正式制度」。正可謂,有什麼樣的文化就有什麼樣的制度,只要是和它的文化相適應的制度,在外界看來哪怕是多麼不可理喻,但在那樣的土壤中,卻可以非常合理乃至運轉良好。這恐怕也是其他國家移植美國制度失敗的原因。■

Be the first to comment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