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由美國哈佛大學教授哈特(Oliver Hart)與麻省理工學院教授荷姆斯壯(Bengt Holmström)獲獎。瑞典皇家科學院表示,兩位學者的「契約理論」對理解現實生活中的契約和制度,以及契約設計的潛在缺憾,具有卓著的貢獻。
評委稱「契約對現代社會的運作不可或缺,兩位得獎學者的研究,闡明契約如何幫助我們處理利益衝突。」兩人將分享約 93 萬美元的獎金及榮耀。
制訂契約的重要原因,是為了規範未來行為。例如,員工聘僱契約規定好的工作表現的獎賞以及表現很差時的處置。經濟學中的契約理論指的是,研究人類在不對稱資訊下的交易行為與結果,並建立模型分析以得出理論觀點,而針對不同的側重點有著不同的研究方向,例如耳熟能詳的,道德危機(Moral Hazard)、逆選擇(Adverse Selection)、訊號理論(Signaling)等,都是契約理論的範疇。
「契約理論」對契約設計,提供了一套通用方法。目的之一,是解釋為何不同契約會有不同形式與設計。另一個目的是,幫助制訂更好的契約,因此能打造更好的各類社會機構。
或許契約理論聽起來好像不是很厲害,但可以讓我們對現代經濟有更深入的了解。Hart 及 Holmström 的研究主要是關於風險(Risk)與激勵(Incentive)的委託代理問題(Agency Problem),在無法完全規範風險時,該如何制定出有效的契約是此研究試圖去闡明的重點,而其中隱含著不完全契約(Incomplete Contracts)的假設。
不完全契約是指未來充滿不確定性下的契約行為,契約中的精準規範無法涵蓋所有可能發生的事,從契約的不完全性為研究起點,以財產權或控制權的最佳配置為研究目的,在企業、融資、資本結構和企業治理等理論方面得到廣泛地運用。
此次經濟學獎得主的研究,開創了不完全契約的假設,並分析在不完全契約下如何能讓政府提供高品質及低成本的公共服務,以及公營企業是否應該私營化,他們認為有時建立一個弱激勵(Weak Incentives)的契約會更好,這取決於降低成本思維對服務的損害、非契約內的創新以及廠商之間的競爭關係等因素。例如,美國私營監獄的失敗就是來自於不完全契約下,成本壓力對營運績效的影響,導致服務條件變差,反而公營事業經理人沒有這樣的考量。
契約理論在企業管理中的應用,也分析了如何決定經理人薪酬的問題。經理人的薪資與股價掛勾是否合理?Hart 表示,這是錯誤的,因為股價上升有許多因素,不是只有經理人的努力,甚至可能只是運氣,不能只用運氣來決定獎勵或懲罰經理人,而應制訂更有效率的指標,才能避免經理人為此短視近利,較穩定的工作要給予更多業績獎勵,反而高風險事業固定薪資比例應更大。
Hart 認為,從契約的觀點去切入現代經濟是一種非常有力的途徑,它可以從單純的兩人契約行為,一窺國際貿易的全貌。諾貝爾經濟學獎委員會指出,1980 年中期,Oliver Hart 及 Bengt Holmström 的研究為契約理論的分支奠定了基礎,在過去的幾十年來,他們也努力的擴展其理論並應用在制定政府及企業的政策及制度,擁有卓著的貢獻,
1,哈特 ( Oliver Hart )
哈特現任哈佛大學經濟系主任。哈特在企業理論上作出過突出貢獻,他與格羅斯曼 ( Hart&Grossman1986 ) 以及與摩爾的論文 ( Hart&Moore,1990 ) 奠定了當代企業理論的基礎,並為企業理論確立了一個基於契約理論的分析框架。他的《企業、契約與金融結構》 ( 1995 ) 已是企業理論的經典教科書。
此外,哈特是不完全契約理論的開創者之一,他至今仍是該領域的領軍人物之一。
哈特 1948 年出生於英國,現已加入美國國籍。1969 年,他在英國劍橋大學國王學院獲得數學學士學位,這為他奠定了紮實的數學基礎。
在讀大學時,他對經濟學發生了興趣,於是轉攻經濟學,並於 1972 年在英國華威大學(Warwick)獲得經濟學碩士學位。
1972 年,哈特來到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求學,並於兩年後獲得經濟學博士學位。博士畢業后,哈特回到英國,在艾塞克斯大學(Essex)擔任講師。
在畢業后的三年內,哈特在國際頂級的 QJE、RES 和 JET 等雜誌上一口氣發表了六篇關於不完全市場和金融市場均衡的優秀論文,在學術界初露崢嶸。
1984 年,哈特在麻省理工學院(MIT)訪問一年,隨後正式到 MIT 經濟系擔任教授,並從此在美國定居。在 MIT 期間,哈特教授與合作者寫出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兩篇論文:1986 年與格羅斯曼合作的《所有權的成本與收益》,以及 1990 年與莫爾(John Moore)合作的《產權與企業的本質》,先後發表於《政治經濟學雜誌》(JPE)。
這兩篇文章提出了一個從不完全契約的角度分析企業產權的新框架,即 GHM 模型。如今,不完全契約理論已經成為研究企業產權、企業融資、國際貿易、政府邊界乃至社會契約的最主要框架之一。
1993 年,哈特加入哈佛經濟系擔任教授。
2,荷姆斯壯 ( Bengt Holmstrom )
荷姆斯壯為芬蘭籍經濟學家,現任麻省理工學院經濟系教授。1979 年,荷姆斯壯在《貝爾經濟學雜誌》上發表經典論文「道德風險與可觀察性」,奠定了他在信息經濟學領域的權威地位。
此後,荷姆斯壯與米爾格羅姆 ( Holmstrom&Milgrom1987,1991,1994 ) 在企業最優激勵機制研究方面作出了重要貢獻,是企業理論的領軍人物之一;此外,他與梯若爾合作構建產業組織理論的大廈,貢獻突出。
他於 1949 年 4 月 18 日出生於芬蘭赫爾辛基,屬於芬蘭瑞典語少數民族裔。
1972 年獲赫爾辛基大學數學學士學位;
1975 年獲斯坦福大學運籌學碩士學位;1978 年獲斯坦福大學商學院博士學位。1979-1983 年起任美國西北大學凱洛格管理學院助理教授、副教授;
1983-1994 年任耶魯大學經濟系教授和管理學院教授、講席教授;
1994 年任麻省理工學院經濟系教授,並於 1997 年晉陞為保羅薩繆爾森經濟學講席教授;
2003-2006 年任經濟系主任,同時於 1994 年起擔任麻省理工學院斯隆管理學院教授。
1992 年,荷姆斯壯當選為計量經濟學會會士,1992 年當選為芬蘭文學與社會科學院外籍院士;
1994 年當選為美國科學與藝術院院士;
2001 年當選為瑞典皇家科學院院士;
2011 年任計量經濟學會會長。
荷姆斯壯的主要研究領域為企業理論,其在契約理論和激勵理論方面的研究更令他享譽國際學術界。
他的著作涵蓋組織和激勵設計、執行補償、資本管理、勞動契約等領域,近期研究涉及到流動性在資產市場和宏觀經濟中的作用等方面。
他在《貝爾經濟學雜誌》上發表的經典論文《道德風險與可觀察性》 ( 1979 ) ,奠定了在信息經濟學領域的權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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