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早前游蕙禎議員的驚人「扑嘢」論,今天,我們再談另一名詞——「臭格」。
第一次聽黃之鋒被泰國拒絕入境的消息,說他被困機場「臭格」,我很驚訝,此字不聞久矣,自從沒當記者,自從不再接觸江湖人。
跑新聞的日子,常跟黑社會、古惑仔打交道,「臭格」是他們的語言。警察三合會調查科有本小冊子,詳列黑社會暗語、術語、手勢,當中便有「臭格」一詞。
「臭格」不同監房,它指一些臨時拘留所,如警署羈留室。不同「格」是用來拘禁不同「堂口」的嫌犯,每「格」有一踎廁,為防囚犯用沖廁繩自殺,廁所均為旱廁,沒沖水設備,非常臭,故名「臭格」。好人好姐,不會隨便說「臭格」,只有頻常出入警署的古惑仔,才用此術語。
這幾天聽黃之鋒左一句「臭格」,右一句「臭格」,覺得很礙耳,《時代》週刊封面人物中,會說「臭格」的人,大概只得兩個,一個是澳門江湖大佬崩牙駒,另一個該是香港傘兵頭目黃之鋒了。
或許潛意識覺得自己的行徑形同黑幫,故傘兵的遣詞用字也愈來愈古惑仔化。可惜,學了把口,膽子卻學不來。
黃之鋒在回港的飛機上,寫了篇千字文抒發被囚感受,裡面除了六次提及「臭格」,出現得最多的字還有:想哭、恐懼、害怕、不安、憂慮、擔心……
「進到那個五十尺(呎)不夠的收押所『臭格』,思緒很混亂、害怕和不安……香港政府會如何回應,還是視之如無物?那個時候,怕得很想哭……這次被扣押的經歷,被(比)過去五次在香港被拘捕的情況還要恐怖十倍甚至百倍……」
千言自白,看出黃同學真的好驚。我想起,電影裡黑幫大佬常說的一句對白:「行得呢條路,就預左一隻腳入棺材,一隻腳入監倉。」革命亦如是。
如果,搞革命沒有犧牲自己的準備,只有別人坐牢的打算,不是太天真太自私了嗎?君不見旺角暴亂的第一案審下來,襲警者已被判刑九個月,作為79日佔中領頭人、衝擊政府總部大旗手,你認為你還可以擁抱光環四處遊埠,由得追隨的嘍囉為你坐牢頂罪嗎?至少你應該拍心口講句:「出得嚟行,預咗要還!十二個鐘臭格算乜嘢?十二年我都未驚過!」如此,信眾才會膜拜有加,革命之火才能炒得熾熱。
如今,用黃之鋒的黑社會術語:一個被困「臭格」12小時就「淆底」想哭的大佬,大家說,還跟得過嗎?■
原文轉載自《堅料網》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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