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風波 香港高院褫奪4名議員資格

香港法院就去年10月香港立法會宣誓風波的另一起訴訟宣判,法官頒下長逾百頁的判詞,裁定議員梁國雄、劉小麗、 姚松炎及羅冠聰就職宣誓無效,喪失議員資格,議席由去年十月十二日宣誓當日起失效。


就此,本屆香港立法會先後有六名立法會議員被港府起訴褫奪議員資格,在補選前景未明下,非建制派失去「關鍵少數」的地位。非建制派陣營在立法院佔據議席不足三分之一,失去了否決權——政府在立法會提出的議案只需得到建制派支持,非建制派的反對票將不足以否決議案。

2016年立法會開議之際,一些民主派與「港獨」派議員的宣誓被認為不莊重,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聯同律政司司長先後提起兩起訴訟,要求撤銷合共六名議員資格,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也針對香港《基本法》的公職人員宣誓條文頒布「釋法」決定。

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月14日頒下長達一百十二頁的判詞,裁定四人宣誓時不莊重,因此失去議席,有效期追溯至去年10月12日宣誓當天生效。法庭同時頒下禁制令,禁止四人再自稱立法會議員或履行立法會議員職責,四人並須支付港府律政司方的訟費。

法院宣判時,四人正在立法會參加委員會會議,有關會議被馬上暫停,會議主席其後宣佈四人已喪失參加會議的資格。

四名議員被指宣誓時不莊重:姚松炎在第一次試圖宣誓時在誓詞中間加入了額外字句,劉小麗以每字間隔長達六秒的超慢速讀完誓詞,梁國雄攜帶象徵2014年民主抗議運動的黃色雨傘宣誓,羅冠聰則將誓詞中「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字提高聲調。

法官在判詞中指,四人的宣誓方式清楚顯示,他們沒有打算作出真誠的宣誓,無意履行宣誓的責任,有違宣誓的原則。

作為中國的一部分,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宣誓詞當中包括了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香港特區基本法的具體字眼。

綽號長毛的梁國雄表明四人會上訴,他指六名被奪去議席的議員全屬民主派,批評港府用人大釋法,濫用司法程序改寫選舉結果,扼殺選民對當選議員的付託,是任何民主文明區域不會發生的事。

劉小麗說,褫奪議席是港府舖排落實一地兩檢及二十三條國安立法,現時議會進入嚴峻處境。

去年當選成為香港立法會史上最年輕議員的羅冠聰說,港府一直將法庭擺上台,用人大釋法,將中共政治決定強加於現時法治身上。他指政權打壓不可怕,最可怕是人民未因此決志起身反抗。

姚松炎說,新的議政方法,已令政府懼怕民主派議員,「在立法會開啟新一頁」。政府愈邪惡,市民愈要努力,民主運動需要大家努力的支持。

早前已被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的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表明不同意判決,他們準備上訴中,希望上訴結果有助四名議員。

兩派議員反應

建制派議員對判決結果表示歡迎。

「我們的立法會是一個莊嚴的立法會,」建制派議員梁美芬告訴香港記者說,四名議員給予社會一個信息:他們根本不會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香港特區基本法。

香港眾志發表聲明,指責當局「辱沒港人意志」。

聲明指,六名被撤銷資格的議員代表合共18.5萬選民的選票,指責政府「打壓民主人士」,是「香港民主的倒退」。

代表民主派的涂謹申說,這次結果顯示港府向香港人宣戰,四名議員是香港人選擇及意願,但港府利用釋法試圖改變選舉結果,粗暴剝奪香港人的選擇,但他們仍然是香港人的選擇,是香港人的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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