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執法 罪加一等

港珠澳大橋開通之後 ,大量內地旅客經由大橋進入香港 ,首站一般是到東涌,日前有反對派區議員以「光復東涌」名義,擅自率領手下向內地旅行團體盤查,查問是否有香港領隊帶領,在盤查過程中多次發生口角, 有內地女導遊被嚇至面無人色,驚慌淚流,需要警方調停及護送上車離開。


反對派人士經常視法律如無物,請問他們是憑什麼法律依據和授權,可以隨時截查任何人士盤問。試問住客懷疑鄰居藏毒或吸毒,便能擅自爆門入屋調查,可以嗎?

反對派議員許智峯便曾在立法會強搶保安局女行政主任的手機,許智峯得手後極速衝入男廁,偷看手機內容,他所持的理由是「懷疑對方收錄或偷拍他在會議室內情况」。此宗事件發生後,受到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及建制派議員公開譴責。即使如此,許智峯在見記者時,多次迴避是否「搶」手機的問題,只稱在沒有得到同意下,「取得」政府人員電話。

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更炮轟許智峯不適合留在黨內,亦不適合擔任立法會議員。不過,笑駡由人,許智峯今日仍留在立法會內繼續拉布鬧事。

日前在深水埗港鐵站內,一位陀槍師姐向持刀客轟了一槍後,反對派議員窮追警方要提交報告,查問女警是否有遵守開槍指引。今日執法警隊人員所受壓力甚大,隨時有刁民辱警,又會有人走去警察投訴科、監警會、立法會、以及有偏見傳媒投訴,委實不易做。

但為何反對派人士隨時隨意弄個什麼名堂,便可以隨意執法,此種歪風如果任由放縱不予嚴肅處理,後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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