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官同情黑暴 會否有不同結果?

囍雨

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因為處理一宗斬人案時發表咗引起爭論嘅評語,不斷被反對派政客同媒體攻擊,最新消息,有三單本來由佢處理、關於反修例嘅案件,會改為其他法官代為審理。對於郭偉健被撤換,囍雨想講,郭官當時分析案件,接納被告指如果無反修例事件,被告唔會作出攻擊行為,相信被告係受失業、離婚同社會氣氛影響;唔少媒體、別有用心嘅人,就攞郭官其中一兩句評語嚟攻擊佢,認真問一句,咁樣係咪以偏概全、以言入罪,甚至藐視法庭?

判刑合理是重點

其實郭官喺判刑時所講嘅,係一個故事嘅脈絡,涉事被告因為修例事件影響到佢生計甚至生活,喺無意圖同無預謀犯案,可以話係一時衝動,傳媒要抽佢其中一、兩句說話嚟攻擊佢,其他人都無話可說,但有三點,囍雨想喺度分析下。

首先,誠如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所言,今次郭偉健嘅判刑係合理嘅。就關於引起爭議嘅斬人案而言,區院最高判可以判監七年,郭偉健以六年為量刑起點,再考慮到求情、被告認罪等因素,得出判監三年九個月的判決,可以話係重判。第二個問題,資深大律師清洪就點中咗要害,如果郭偉健喺判辭支持示威者,泛民嘅反應會唔會截然不同?最後一個問題,由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湯家驊唔排除調配安排有「弦外之音,暗示倘若法官持有特定政治立場,就會被調走,對部分法官或許構成壓力」。即係司法機構調走郭偉健,係想保持中立,但咁樣做會唔會產生反效果呢?

只可偏袒黑暴分子?

老實講,囍雨唔係法律界人士,當然無專業嘅法律知識去評論一件事,但囍雨一直睇開新聞,不時見到法官對被告(包括黑暴案件)嘅被告「予以同情」,點解又無事嘅呢?今次被告變成藍絲,受害對象變成係黃絲,就有咁大反差?盲反派成日話有寒蟬效應,恐怕如果真係有,而且出現喺法律界,就係以後法官就算反對黑暴都好,都未必敢表達意向。

有人話,法律界係一個「黃絲竇」,囍雨唔敢肯定,不過,囍雨真心想問下,點解侮辱國旗,初審判刑時可以唔駛判監?點解違法佔領時搞到香港立立亂,有被告連一日監都唔駛坐?反政府人士有疑問,囍雨都有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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