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率略優於預期

盧永雄

完善政制後首場立法會選舉結束,投票過程順利,首先就沒有2019年11月區議會選舉那種街頭暴力的干擾,其次也沒有過往激進派當道時極度惡意的人身攻擊,終於有一場冷靜而理性的選舉。

以截至晚上9:30的投票率29.3%計,今屆選舉投票率30.2%。我在選前撰文話,本屆選舉的投票率是23%至30%,最終結算略優於預期,相信和官方機構最後催谷動員有關。

上屆2016年立法會選舉投票率是58.3%,不要忘記那次是2014年佔中後首場重要投票,已開始有反對派和建制派對決的味道,推高了投票率。再往回看,2012年立法會選舉投票率53.1%,這算是比較正常的立法會選舉投票率,今屆投票率和2016年投票率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源於激進派被新制度拒諸門外,令激進選民投票的意願下降。

可以有一個猜想,假設建制派和反對派選民是43%對57%之比,再假設建制派選民的投票率是53.1%的話(由於選情沒有2016年激烈,較像2012年),即今次投票的選民有22.8%支持建制派,9.7%支持反對派。換句話說,當支持反對派的激進選民大減後,還有30%以上投票率,已算不俗。

老實說,香港搞的只是城市級選舉,不是國家級選舉,外國的地方選舉,投票率也只是10多至30%,畢竟城市級選舉不是決定國家前途攸關的大事,只是決定城市的政策和管理,政治化程度較低,關注度自然亦較低。

以美國市長選舉為例,由最低的德州沃斯堡市只有6%投票率,較出名的內華達州拉斯維加市亦只有9%,到最高的佛羅里達州布雷登頓市有47%,美國市長選舉只有10多至20%投票率所在多有,也不見得選出來的市長沒有代表性。況且市長已有一定權力,不是如市議員只有監察功能,也只有這種投票率。所以若非十分政治化,一個城市級選舉的投票率只有30多%並不出奇,倒反是香港過去越來越政治化,所以投票率不斷上升而已。

美國市長選舉投票率

若然必定要二選一,一種情況是投票率較高但選舉激動而且政治化,另一種情況是投票率較低而選舉理性並且非政治化,我會選擇後者,認為這樣比較貼近民主制度的設計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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