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會決議戰:美國政府陷入一個什麼樣的法理困境?

守常

安理會上圍繞巴以局勢的交鋒進入白熱化,目前俄羅斯、巴西、美國三個國家四個決議草案已全部被否決,無奈之下,戰場只能升級到聯大緊急特別會議,把問題交給全球各國來審議。

27日緊急特別會議的投票結果,以120票贊成:14票反對的懸殊比例通過約旦等四十多國聯合發起的決議草案。

這份草案的內容如下:

一、全面停火、救助平民、保護國際機構;

二、哈馬斯釋放人質和以色列撤銷加沙北部撤離令;

三、譴責所有針對巴勒斯坦和以色列平民的暴力行為。

看得出來,這是一份實事求是、沒有偏袒、力求解決問題的決議,代表著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是站在公平正義一方的,也是真心想解決問題的。

然而,美國代表團還是投下了反對票。

美國投反對票並不奇怪,因為上周在安理會它也以1:12一票否決了巴西的草案,內容和這次聯大決議幾乎一樣。

真正值得注意的點在於:

烏克蘭這次沒有跟著美國政府的指揮棒,也沒有站在以色列一邊投出反對票,而是投出棄權票。

為什麼烏克蘭這次不跟隨美國為首的14個國家投反對票呢?

因為它已經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如果按照美國政府對以色列的袒護邏輯,烏克蘭的對俄作戰將從法理上被完全摧毀。

換句話說,如果這次站在美國政府和以色列政府一邊,擁護這兩者的邏輯,接下來一旦俄羅斯如法炮製,按照以色列對巴勒斯坦的做法來對待烏克蘭,烏克蘭將失去反對的法理基礎,徹底陷入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泥潭。

這才是本輪安理會內部美俄之間爆發決議戰的真正要義所在。

具體來講,這次對決各方的核心交鋒點有兩個:

一個是巴以局勢決議草案中有沒有要求雙方立即停火;

一個是有沒有要求以色列撤銷加沙北部的撤離命令。

在安理會上,美國否決俄羅斯兩個草案和巴西一個草案,理由就是這三個草案都「在沒有明確保障以色列自衛權的情況下呼籲停火」。

而美國自己的提案被否決,則是因為沒有對以色列政府當前在加沙北部的軍事行動提出任何限制性要求,只是在撤離令問題上含糊不清地「重申任何人員流動都必須是自願、安全且符合國際法」。

雙方在這兩個問題上互不讓步。

這兩個交鋒點歸結起來,本質就是以色列方面關於「自衛權」的表述能否成立的問題——

如果這種「自衛權」概念能成立,那以色列政府就不用停火,可以繼續擴大行動直至完成其目標。

如果這種「自衛權」概念不能成立,那以色列政府就應該立刻停火,並撤銷其要求加沙北部居民撤離的命令。

那以色列政府關於「自衛權」的主張能不能成立呢?

如果能成立,美國政府就不會在「停火」問題上鬆口了——

在最後一次它自己提出的草案中,該政府總算一改之前「停火就是縱容兇手」的強硬立場,用委婉的「暫停」來修正自己之前的錯誤堅持。

它為什麼不得不鬆口呢?

原因之一是輿論壓力實在太大了,上周它以巴西草案「含有不充分的停火要求」為由將其一票否決之後,世界人民的三觀都被直接震碎,拜登也被美國內部廣泛批評,搞得裡外不是人。

CNN:美國的否決「引發了對這個全球強力機構政治癱瘓的更多批評」

但是這種批評還只是迫使它改口的原因之一,而不是根本原因,因為美國政府早已習慣被批評。

這幾十年來,在以色列問題上美國政府一直都在單挑全世界,甚至2018年11月還在聯大關於戈蘭高地歸屬的決議投票中搞出過2:151的大場面,表現出一個霸權主義者應有的不怕開水燙的強硬態度和臉皮厚度。

這樣的一個強權,骨子裡說到底並不怕被全世界批評。

真正讓它不得不同意呼籲「暫停」戰火的因素是:

如果再不呼籲「暫停」,它在烏克蘭問題上的立場就得全面崩盤。

為什麼呢?

因為它所支持的以色列政府的「自衛權」主張,法理基礎極為脆弱。

這才是它此次不得不鬆口「暫停」的根本原因。

2004年7月9日,聯合國大會第十屆緊急特別會議提請國際法院對以色列在巴勒斯坦領土修建隔離牆的行動提供法律咨詢,國際法院經審理後明確提出: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51條,自衛權只適用於「外部武裝襲擊」,以色列作為佔領巴勒斯坦土地的佔領者,如受到來自巴勒斯坦的襲擊不應視為外部武裝襲擊,因此不得援引該條款提出「自衛權」主張。

是的,由於拒不執行聯合國安理會第242號決議從佔領的阿拉伯領土上撤軍、並堅持在佔領土地上設建定居點,以色列在國際法上屬於被聯合國認證的佔領國。

而國際法院作為聯合國最主要的主要司法機關,是全球有關領土主權、單邊制裁、非殖民化、不使用武力、外交和領事關係等領域問題最具權威性和影響力的國際司法機構,其出具的法律意見是安理會開展國際維和工作的重要依據。

所以,從國際法的權威角度講,佔領國以色列並不具備它所表述的那種「自衛權」。

這就帶來一個直接後果:

由於「自衛權」主張的基礎極為脆弱,所以以軍一旦開始地面軍事行動,從法理上講,就屬於侵略。

這將給美國政府提出巨大的難題:

要不要反對這種侵略?

如果反對,那就不能支援以色列,這個決定拜登絕對不敢做,原因眾所周知;

而如果不反對,那自己就沒有理由反對俄羅斯在烏克蘭的軍事行動,這個決定拜登同樣不敢做。

於是兩難之下,只能一邊懇求內塔尼亞胡暫緩地面行動,一邊在安理會上把立場改正為呼籲所謂「暫停」。

但是,以色列方面有聽從美國政府的建議嗎?

沒有,26日晚上,以色列國防軍對加沙地帶發起一次大規模地面進攻,然後27日晚上再次開展地面行動,把美國政府的臉打得啪啪作響。

最諷刺的事情是,即便已經被當眾打臉,美國政府還得遮遮掩掩,說這不確定是地面進攻。

我們有些同志也在困惑,問為什麼美國要勸阻以軍地面進攻,並且在以軍明明已經開始地面進攻的情況下還說不確定,答案其實就是上面說的:

地面行動法理上等同於公開侵略。

坦率地講,美國政府現在陷入這種裡外不是人的困境怨不了別人,都是它自己一手造成的。

更要命的地方是,它的難題遠不止上面這個,甚至可以說上面這個還只是開始,接下來才是這輪決議戰的內核——

由於以色列的地面進攻已經觸發侵略,所以此後巴勒斯坦人發起的任何反擊行動——發起方不限於哈馬斯或加沙民眾,行動範圍不限於巴勒斯坦領土,行動對象不限於進入加沙的以色列軍隊——都屬於反侵略。

這也就意味著:

如果美國政府繼續支持以色列政府所理解並主張的「自衛權」、坐視以色列擴大軍事行動,那麼當俄羅斯對烏克蘭復刻這一套做法,它也將不得不支持——

既然美國政府支持以色列在佔領土地上設建定居點的行為,那麼當俄羅斯在烏東四地設建定居點並大規模遷入人口時,它也應該支持;

既然美國政府承認以色列基於非法定居點單方面划設的邊界線有效,那麼當俄羅斯根據烏東四地公投結果划設出邊界線時,它也應該承認;

既然美國政府無視以色列政府對加沙北部的無差別轟炸行動,那麼當俄羅斯也限時要求烏克蘭人民撤離基輔、利沃夫、扎波羅熱,隨後將這些城市一舉推平時,它也應該無視。

一句話,由於美國政府對以色列政府的上述行為大開綠燈,甚至保駕護航,它已經在事實上失去了反對任何類似行為的道義和法理基礎。

問題還遠不止這麼簡單。

因為上述難題還只是站在以色列和俄羅斯的角度,如果站在巴勒斯坦和烏克蘭的角度來看,問題就更大了:

如果美國要求巴勒斯坦的反擊行動不得有民眾參與,那就等同於要求烏克蘭不得動員全國力量保衛國家;

如果美國要求巴勒斯坦的反擊行動不得在以色列佔領區進行,那就等同於要求烏克蘭不得反攻俄羅斯控制區;

如果美國要求巴勒斯坦的反擊行動不得針對民事目標,那就等同於要求烏克蘭不得襲擊俄羅斯後方。

而總動員、反攻控制區和襲擊後方,恰恰又是烏克蘭在這場鏖戰中採取的措施,如果美國要求不得採取這些措施,那將陷烏克蘭於何地?

而如果美國支持烏克蘭採取這些措施,將來它又該以什麼名義反對巴勒斯坦也採取這些措施?

因此,無論是站在進攻方還是防守方的角度,美國都陷入了一邊高呼反對侵略一邊支持侵略、一邊高呼保護被侵略者一邊傷害被侵略者的法理困境。

而又由於這個困境又是自己長期、親手造成的,短時間內根本無法脫身,所以只能進退失據、左右為難。

這就是雙標者必然面臨的死局。

坦率地講,眼下留給美國政府選擇和準備的時間實在不多了——

因為以色列政府已經表現出了強烈的不妥協和不讓步的態度,甚至威脅要對任何反對其行動的國家進行制裁。

在這樣的情況下,美國政府能否找到一個能夠讓自己下得了台的方式,很懸。

而如果它找不到這樣一個方式,那麼它很快就不得不做出一個選擇:

到底是犧牲以色列,還是犧牲烏克蘭?

無論是從歷史淵源還是現實利益,抑或是政治影響力,恐怕答案顯而易見。

換句話說,烏克蘭方面肯定也已經意識到危險正在迅速來臨,因此不得不在這次聯大緊急特別會議上投出棄權票。

這樣做雖然打了以色列的臉,但確實是理智之舉,至少當美國政府拋棄它的時候,它還可以憑借這次投票,向國際社會尋求調停的機會。

到那個時候,美國政府將顏面無存。■

Be the first to comment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